想到寫稿子=賺錢,田小寧當下就坐不住了,恨不得立馬回去弄點炭筆,一天寫個一兩萬字出來。
“秋娘,我想起來還有點事,我先回去。”
夏秋看看李秀才那邊的飯都已經做好了,就挽留,“不如在我家吃點飯再走吧?”
午飯裡彌漫著炒肉的香氣,田小寧深深吸了吸鼻子,忍著蠢蠢欲動的味蕾。
從她穿越到現在,還沒吃過一頓肉呢,平常想不起來,現在一聞到這個味道,都快走不動路。
搖頭,“不了,我家裡也做好飯了,我就是惦記著手稿的事,才來趕緊問問。”
本來這也就是客氣客氣。
李秀才做飯的時候,田小寧還沒來,鍋裡其實也沒有田小寧的飯,但問還是得問問。
夏秋就沒多留她。
***
田小寧一回到家,就鑽進了廚房,荷包裡還裝著那四錠碎銀,覺得自己已經能躋身富人行列。
再撥弄那些沒燒完的木柴,也感覺不到髒。
弄了一臉的黑灰,終於找出了三四個粗細合適能用的,田小寧咧著嘴就笑,只覺得自己已經奔上了康莊大道。
連嬌弱娘和田小弟覺得田小寧傻了,她都顧不得解釋,拿了炭筆,急急的就沖進屋裡,埋頭就是寫寫寫!
***
而這邊,田小寧離開以後,夏秋吃了飯,研墨,攤筆,向李秀才詢問了這個朝代的法律,就規規矩矩的擬定了合同。
娟秀的字跡謄寫了兩份,大概意思就像是之前和田小寧商定的那樣。
田小寧的手稿提供給謝家書局,由他們刊印,而他們給田小寧支付報酬。
夏秋對田小寧犯不著使壞心眼。
第二天,田小寧來交手稿時,夏秋和她把這兩份合同簽了,各留一份,合約就算是正式生效。
於是夏秋的生活再也不無聊了。
每天都有定時定點的小說看,唯一不開心的就是……
田小寧寫的太慢,往往手稿到夏秋這兒,不到十分鐘,就看完了。
在杜家村住了五六天,到夏秋手裡總共就有五六萬的稿子。
暮色將至,一匹黑色的高頭駿馬飛馳著,就到了杜家村。
謝景琰一臉風塵僕僕,下巴到鬢角隱約也有青黑的胡茬,只是神色非常明亮,駐馬在李秀才家門口,敲開了門。
一見到夏秋,那控制不住就想牽她的手。
但李秀才站著那,就是個明晃晃的電燈泡,可謝景琰的眼裡只有夏秋,卻一點都看不見。
直到李秀才握拳咳了一聲,謝景琰當下回神,才反應過來把夏秋的手鬆開。
“我是來接秋娘回去的、”他理所當然的又說。
李秀才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就挽留:“那麼晚了,不如住一晚,明天再回去。”
謝景琰又看了眼夏秋,那眼神代表的熱度燙人。
“不了,我騎了馬,回去的很快,改天再來拜訪岳父大人。”
夏秋被他那樣注視,那個眼神的含義怎麼會不懂。
都說小別勝新婚,更何況他們本來就是新婚,謝景琰分明就是小兄弟在召喚,所以迫不及待就想把她接回去。
“那行吧,你們路上小心。”李秀才只好道。
夏秋臉兒微紅的跟謝景琰上了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