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全世界畢竟只有這麽一個人是他親媽,殺了,就沒了,他舍不得。
他們倆就這樣,彼此仇視又相依為命地活了下來。
魏謙五歲的時候,他媽又嫁了一回人,繼父是個老實人,賺錢不多,沒什麽本事,對這個便宜兒子也不算很熱絡,但是也從沒有虐待過。
後來大概是嫌他在家裡礙眼,等魏謙剛滿六周歲的時候,繼父主動把他送進了小學校,騎著大二八的自行車送他去學校報道。
魏謙管他叫叔。
叔來了以後,他媽一夜之間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幾乎是立竿見影地洗淨了鉛華,高挽了長發,沒再沾過一滴的酒,脾氣也好了很多。
她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親。
當年冬天,她甚至動手給魏謙織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隻穿了一冬天,由於個子長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卻一直被魏謙珍而重之地收在櫃子裡,因為那幾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禮物。
都說六七歲的孩子到處滾、狗都嫌,可魏謙六七歲的時候乖順得就像條狗一樣,他一句廢話也不多說,一個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動給,他就絕不開口問大人討錢,學校裡有時候有點事讓交錢,魏謙都是先跟別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廳遊戲廳去給人打雜幫忙,賺幾塊錢還上。
他在這個過程中結識了很多比他年紀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著他小,跑來跑去地撿球端盤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勁兒,非常會看人臉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當成個奇葩的吉祥物,閑來逗逗。
魏謙對此樂在其中,並不覺得痛苦,因為他在學校裡得知,自己也是祖國花骨朵中的一朵,這種生活,他過得心滿意足。
因此他總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媽離婚,讓他再過回那樣豬狗不如的日子。
魏謙七歲半,沒滿八歲的時候,他媽又生了個丫頭。
丫頭長得跟他叔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哦,也就是很醜的意思,可全家都寶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棄什麽“春”啊“柳”啊之類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們寶貝姑娘,難為他媽和他叔,他們倆受過的教育加起來也沒有九年,湊在一起足足合計了一個多禮拜,最後絞盡腦汁地給丫頭起了個他們自以為有詩意的名字,叫“宋離離”。
跟他叔姓宋,“離離原上草”的那個“離離”,小名叫小寶。
不過魏謙幾乎不怎麽叫他妹這個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寶”。
不說聚,非得說“離”,沒聽說誰家給孩子起這種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他的親媽和後爹倆文盲淨顧著“濕意”了,給孩子起這麽個名,純粹是沒事作死玩。
這不吉利的名字將和小丫頭相伴一生,似乎也預示著,生離和死別會從一而終地貫穿在她單薄的生命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