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到小芳了沒?”
“接到了,小芳出來喊肚子餓,我們就出去吃宵夜了,等回來就聽說死人了。我嚇個半死,然後就轉移地方了。
李亦科聽了之後連忙帶他去了現場,讓他說出當時嫌疑人的位置,從什麽都方走到什麽地方,這些他們都問的很詳細。
那人想要戴罪立功,自然也說的仔細,還模仿了當時嫌疑人的走位好動作。
很快李亦科進去了那人說的茶水間。不過並沒有什麽發現,線索似乎又斷了。
“一個星期裡面死了三人,這要是不破案,我這個隊長也當到頭了。”李亦科撓了撓腦袋。
三個死者沒有一點共同點,要說唯一共同點那就是下榻的都是酒店,三人在酒店遇害。不然一個死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演員,一個死的是中年男人,另外一個死了一個離家出走的婦人。這三人半點相似的地方都沒有。
“還有一個地方相同。”忽然齊璿開口。
“什麽地方相同?”李亦科轉頭看向齊璿。
“三人所住的酒店都已經有些年頭了,不是新酒店。”
“也正是因為這樣攝像頭才沒有覆蓋,那人之所以挑這樣的老酒店恐怕就是這個原因。”李亦科想了一下說道。
齊璿搖頭:“我覺得攝像頭是一個問題,可最主要的是殺人動機,對方為什麽會無緣無故的攻擊酒店客人?那人是分裂性人格,一般這種人格的人都是童年受到過肉體或者精神上的創傷。我斷定此人年紀不會大,在二十一至二十五歲之間。”這要比之前齊璿推測的年紀還要小很多,之前之所以推測年紀要大一些,她猜測對方是慣犯,實在手法太熟練,這樣的殺人布局都不是一個年輕人所為,好像每一步都算到了,又在牆上潑血作畫挑戰警方,所以她才會猜測四十歲左右的年齡。
而現在三家酒店其中最年輕的一家酒店開業已經十五年,按照小孩子最容易受到影響的年紀來算,一般六至八歲的小孩心裡最容易受到波動,因為小一點不懂事,可能很快就忘了。而六歲的孩子已經能夠記清楚很多事情,也已經稍微懂事,所以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情緒最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再大一些,已經有判斷力,性格也會堅韌很多,不容易受到太大的創傷,能夠面對不良事物。
假設犯人在十五年前六至八歲的時候入住過酒店。那麽年齡也圈定在這個范圍之內。
“去問一下在這裡工作十五年以上的老員工,問問十五年前有沒有印象比較深刻的帶著小孩住進來的客人?這人應該還是常住酒店的人。”李亦科連忙吩咐下去。
很快警員問到了一個有用的消息,能夠在酒店工作十五年的員工,現在一般都是當了酒店的高層,所以很快警員就問到了有用的消息。
給警員提供有用消息的是酒店餐飲部主任,從酒店開業就一直工作到現在。
她回憶了一下,馬上想到了一個住店的客人:“十五年前酒店剛剛開業不久,我那時候還很年輕,十八歲,在酒店客房部工作,那時候我們常常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客人,不過有一對母子我影響很深刻,小孩看上去很瘦弱,原本我以為小孩子四五歲,後來才知道小孩子已經有六七歲了,看上去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女的二十七八。”經理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像是在回憶。
“後來發生了什麽事情?”
警員拿著筆記錄。
“我經常聽到房間裡面小孩子的哭聲,那女的住進房間也不讓我們打掃,她一住就是十天半個月,所以我們也不會去主動到她的房間打掃衛生。
而且那女的自己去餐廳吃飯從來不會帶兒子一起去餐廳吃,要不是經常房間傳來哭聲,我們早就忘記了房間裡面還有一個孩子。
有一次,她出去了,可是房間裡面傳來一聲聲的敲東西的聲音,我們知道房間裡面孩子在,我們在外面問候孩子,可是裡面卻只有咚咚的響聲,沒有孩子的聲音,我們怕小孩在裡面出事,就打開門。結果打開門之後也沒有看到孩子。
後來又聽到了敲東西的聲音,我們這才發現響聲是從酒店的壁櫥裡面傳來,我們打開壁櫥,看到那個瘦弱的小男孩被五花大綁的塞在壁櫥裡面,嘴巴還塞了東西。我們連忙把孩子從壁櫥裡面解救出來。等到那女人回來,我們就報警了。
原本我們以為那女的是人販子,經過警察調查,那女的是孩子的親生母親。他們是從鄉下過來找孩子的父親,說起來也是造孽,孩子父親是下鄉插隊的人員,在村裡認識了孩子母親,兩人結婚生下孩子,鄉下人結婚都是辦了席宴算結婚很少回去領證。前幾年政策下來,下鄉插隊的可以回去城裡,孩子父親就考上了大學上大學進城了,娘倆在鄉下。結果這女的在鄉下等丈夫等了兩年,等來丈夫說是要和她離婚的消息,女的就找上門了,找上門發現丈夫已經和別人結婚,那女的就在酒店住了下來,和丈夫周旋。”
“那她為什麽這麽對待孩子有沒有向警察說明?”警員又問道。
“說是怕孩子會出去亂跑,她也沒有空管孩子,只能把孩子綁起來。不過她這樣我們酒店自然也不可能讓她住下去了。萬一孩子出事我們酒店可付不起責任。”
“後來呢?”
“後來她離開了,我們也就不知道了。”
警員收起筆,向李亦科報告,另外兩家去了解真相的也過來了,果然也問到了類似的事情,不過那位帶著孩子的女人去別的酒店就更加隱秘做事了,直接把孩子綁在床上,那家酒店服務人員偶然看到報警。
至於另外一家是女的在餐廳收拾別人吃剩下的飯菜去客房,原本酒店的人擔心女的偷偷帶寵物進酒店,因為酒店是不允許帶寵物的,結果發現那女的把搜羅的剩菜剩飯給孩子吃,她自己堂而皇之的在酒店餐廳用餐,酒店服務人員氣憤之下報警。
三件類似的事情,同樣是一孩子和母親,李亦科有理由相信是同一對母子。
“當時出警應該有記錄的吧,去查查當年這對母子的具體資料。”李亦科吩咐。
不過幾個小時之後李亦科傻眼了,十五年前的資料居然沒有記錄這對母子。他相當的頭疼,親自找上了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