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壯漢的行動,讓高揚想起了一個成語,叫虎入羊群。
還不是狼入羊群,就是一頭斑斕猛虎直刷刷的撲進了羊群,然後羊群就開始四散奔逃。
“這不合理。”
正在射擊的菲尼克斯突然冒出了一句後停止了射擊,高揚緊跟著道:“是的,這很不正常。”
“混久了,真的是什麽事都能碰見啊。”
崔勃感慨的說了一聲後,苦笑道:“這種場景,真的,我連做夢都夢不到,偶爾我會幻想自己像個戰神下凡一樣衝進敵人的人群裡,把敵人嚇得一哄而散,但那是冷兵器的戰鬥,你們明白我什麽意思吧?就是回到古代當個大將軍,無敵的那種,但是現在這種情況讓我想我都懶得去想,太不現實了。”
的壯漢,那些人只是象征性的舉槍射擊了一下後,他們竟然就撤了。
一個失去了理智抱著機槍瞎打的愣頭青,竟然就把足足一個排的人給衝散了,這種事兒,可不是經常能遇到的。
不過這種事兒卻不是沒可能發生的,1918年,一戰的時候,有個叫阿爾文.約克的美國人用一把步槍,乾掉了德軍的一個機槍組之後,用一把M1911A1手槍俘虜了132個德國士兵。
華夏和印度打仗的時候,華夏三個炊事兵聽到了附近有槍聲主動參戰,結果俘虜了一個營長外加幾十口子士兵。
所以,那個壯漢乾出來的事兒其實並不算特別特別的罕見,至少是有先例的,如果把心理這種看不見摸不著的因素加入考慮的話,戰場上發生什麽都有可能,但奇跡之所以是奇跡,就是因為發生的太少了,而一個人趕著三四十個,跟攆雞似的追著他們跑,終究還得算是奇跡的。
只可惜那壯漢機槍用的實在是爛,爛到家了,端著槍開火邊跑邊打,就只見一群人跑,卻一個都不倒。
“俘虜他們,笨蛋!俘虜他們!讓他們放下槍俘虜他們”
高揚開始衝過去了,他邊跑邊喊,可是那壯漢又是開槍,又是撒腿追著人猛跑,哪裡能聽的見啊。
跑的人就跟沒頭蒼蠅似的跑,幾十口人早就一哄而散了,那壯漢說他死心眼是一點兒都沒錯,就追著兩個人死命的跑,槍是噠噠的響,一會兒響一聲,一會兒響一聲,可就是追不上也打不死。
終於,兩個並肩逃命的人終於分開跑了,兩人肯定也顧不上說話,就是一個往左一個往右。
高揚看著那壯漢停了下來,舉槍朝著其中一個就是扣著扳機猛掃,終於,在他停下來之後,那機槍終於有了點兒準頭,把其中一個給打倒在了地上。
人是打死了一個,機槍彈鏈也打光了,那壯漢脖子上還繞著一個彈鏈呢,但他已經沒了裝彈鏈的興趣,把機槍一扔,邁開大長腿就朝另一個追了過去。
壯漢和那個逃跑的繞著圈子跑,高揚直線衝了過去,舉起槍來打算一槍撂倒那個逃跑的步兵,但是看著那壯漢和逃走的士兵之間距離越來越近,猶豫了一下,卻是沒有開槍,而是找了個安全的地方隱蔽了下來,舉槍瞄著那個正在逃竄的士兵。
高揚也不開槍,就看著那壯漢終於追上了正在逃竄的人,伸出大手猛然往前一推,把那個逃命的士兵推了個大跟頭。
就像大卡車不容易刹住車一樣,那壯漢又往前衝出一段,好不容易停下腳之後,才又返了回來,直接一伸手把正在努力爬起來的士兵撈了起來,右手攥成拳頭就要打。
“別殺我!求求你別殺我,我不想死啊。”
那個被抓住的士兵也就二十來歲,對於民兵來說,年齡跨度非常大,從十幾歲到六七十歲的人都能見到,可是對於正府軍來說,就是正常的服役年齡,基本上就是十大幾二十來歲的樣子。
壯漢揪著那個士兵看上去還小,一臉驚恐的表情在哭喊著,那壯漢舉起了拳頭,卻是沒能落下去,只是瞪著自己手裡的人,舉著拳頭氣哼哼的也不知道在想什麽。
“放下他!拿回你的機槍,帶他趕快回去,法克!你這笨蛋,還不走等死啊!”
高揚舉槍警惕的觀察著四周,大聲的招呼那個壯漢,那壯漢放下了拳頭,看到了高揚後,喘了幾口氣,才憨憨的道:“長官,您怎麽來了。”
距離還有個幾十米,所以必須用喊的,聽到那壯漢的聲音,高揚怒道:“別喊了!”
快步跑到了壯漢身前,高揚低聲道:“笨蛋!不許喊我長官,更不許向我敬禮,要麽你弄死他,要麽趕快帶他回去就當抓了個俘虜,還不走等死啊。”
壯漢低聲道:“哦。”
“你哦什麽哦!走啊!”
“哦。”
壯漢放下了拳頭,左手捏著那個滿臉驚恐的小兵,右手指著遠處兩門汽車拉著的迫擊炮, 道:“我要去毀了那兩門炮才能回去。”
高揚吐了口氣,低聲道:“把車開回去多好,還能繳獲兩門炮呢,笨蛋!快快快,我們開車回去,還能跑快點兒。”
離著兩門拉炮的卡車也就百十來米,高揚要跑過去的時候,卻見那壯漢沒動,於是他極其鬱悶的道:“你還愣著幹什麽?走啊。”
“哦,可我不會開車。”
“你抓著的那個人會開啊!讓他開車,看著他!他不肯你就捏死他,拿上你的機槍,快點兒!”
現在高揚拿個三萬兩萬美元不當回事兒,可是他卻受不了把槍亂扔,而且,雖然繳獲兩門迫擊炮對他一點兒用都沒有,可是呢,他卻還是舍不得將其炸毀,即使拉回去不是自己的也得想辦法帶上,沒辦法,這就是職業病。
拿個被抓著的小兵立刻大喊道:“我會開車!我會開車,別殺我讓我把車給你們開過去,我投降,我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