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秦向儒這樣的人,在毛筆字上浸淫十多年,她能展示的,也只有速度。
所以,當她眨眼時間便把一串字寫下,推到幾個人面前時,著實讓在場的人吃了一驚。
就算是潘再水和張二柱,已經知道袁冬初處理業務極快。但這時,親眼見到一行字,幾乎瞬間就出現在紙面上,也是不可置信的樣子。
秦向儒倒還好些,畢竟毛筆字也有寫得快的。就像審案時的書記官,書寫速度不遜於現在的袁冬初。
但是,對於袁冬初一個初學寫字的人,能寫出如此的速度,卻讓他對這支筆更加刮目相看。
“我也試試成不?”秦向儒問道。
這哪兒還有不成的?
袁冬初連著紙筆和墨汁,一並推到他面前。
秦向儒大喜,連忙把筆拿到手上。
但幾根手指比劃來、比劃去,一時間,竟沒想起袁冬初剛才是怎麽握筆的。
袁冬初暗笑,再從匣子裡拿出一支,給他做了個示范。
即使這樣,秦向儒也是費了老大的勁兒,握筆才稍稍有了點模樣。
小心的沾取墨汁,再小心的用筆尖接觸紙張,一筆一劃,手勢生硬的寫了幾個字。
寫到最後,沒拿捏好力度,手腕有些沉。紙面傳來筆尖劃過紙張的聲音,把他嚇了一跳。
手一抖,一道不協調的粗糙墨跡洇染在紙面。
秦向儒尷尬的抬頭,一邊把筆放回桌面,一邊說道:“我用不來這個,很難有毛筆那種圓潤順暢的感覺。”
然後,又打量一番袁冬初寫的字,很誠實的說道:“用這個筆寫字,好像寫不出文字的風骨。”
“秦公子有見地。”袁冬初讚成。
人家到底是自幼讀書,又有秦睿那樣的老爸,一眼就看出硬筆和毛筆的區別。
“我也試試?”潘再水摩拳擦掌。
“行啊。”袁冬初笑道。
潘再水這時是站在桌前的。
為了顯得正式一些,他拉了張椅子過來。
先坐端正了,又學著袁冬初的握筆姿勢,拿筆蘸墨。
潘再水扛活兒的出身,雖然做了掌櫃,但時不時的,便會用本色再現。
秦向儒怕他不知輕重,好心提醒:“下筆時輕一些,這是羽毛做的,嬌氣的很,千萬不要把筆尖弄折了。”
“嗯。”潘再水虛心接受,筆尖輕輕落在紙面,緩緩滑動。
一個字寫完,很驚訝的感覺:
居然還行?
他抬頭看看身周幾人,信心大增。
之後,照著袁冬初寫的那行字,多蘸了兩次墨,居然完完整整把那些字寫完了,一點兒沒出差錯。
“我覺得還好,”潘再水放下筆,很積極的和秦向儒討論,“比毛筆好用的,秦公子,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是我們沒什麽寫字根底的緣故?”
張二柱著急,推了推他,說道:“我也試試。”
潘再水寫字本就慢,又生怕把羽毛做的筆用壞了,那速度,可謂是天怒人怨。這貨眼巴巴的,在他身旁等了好久。
“你來你來。”潘再水很體諒的讓開位置,換張二柱坐下,抽出另一張紙重寫。
張二柱那水平,距離潘再水還差一截。握筆時,更是小心翼翼加哆哆嗦嗦。
但兩個字之後,同樣信心大增。
他們是用木棍在沙盤上練起家,握筆姿勢什麽的,可就相當隨意了。
這時,手臂穩穩放在桌上,手指握著木質筆杆,筆尖則踏踏實實的接觸紙面。不用擔心因手腕力度不穩,會粗一筆細一筆的。
“我也覺得比毛筆好用誒。”張二柱結束最後一個字的時候,也是驚喜異常。
他甚至已經在想,若羽毛筆製作不太難的話,以後是不是自己也能用這種筆寫字了?
袁冬初卻惆悵起來:這下子,把大家都教壞了呢。看看,都嫌毛筆練字麻煩,要改用羽毛筆了。
要提前替鵝們默哀啊。
周彩蘭看著眼饞,當即也拿了紙筆,在袁冬初和秦向儒你一句我一句的指點下,有了很正確的握筆姿勢。
之後,得出和潘張二人一樣的結論:羽毛筆好用。
她還問秦向儒:“以後我也用這種筆寫字行不?”
之前斷言羽毛筆不好用,寫不出文字風骨的秦向儒,在自家媳婦問出這句話後,立即便沒了立場。
他不但點頭點的利落,還很溫和的說道:“行啊,怎麽就不行?咱又不打算參加科考。你瞧袁姑娘,用羽毛筆寫的字便很拿得出手,足夠和人交流。”
袁冬初頗有意見地瞥他一眼,這算不算寵妻狂魔?
剛才吐槽她寫字的時候,這家夥可是一點兒不打磕絆,有一說一,實誠的很。
如今媳婦表示,也想用羽毛筆寫字,這家夥不遺余力支持媳婦。
不但如此,秦向儒還關心起羽毛筆的製作,拿起來又是一番端詳,用指腹在羽毛筆的筆尖摩挲著。
隨機,便提出一個很關鍵的問題:“袁姑娘,你這筆,若經常使用的話,磨損會很嚴重吧?”
袁冬初點頭:“是啊。如果像今日這樣寫單,這三支筆很快就得換筆尖了。”
秦向儒撇一眼放筆的匣子,發現裡面還有一把小小的裁紙刀,問道:“是不是還得經常修整筆尖?”
“是。”袁冬初不得不佩服,又機械專長的人,思維邏輯果然厲害。
秦向儒繼續細致入微的觀察,很快就被他發現,已經很細小的筆尖,中間居然還有一條短短的縫隙。
“咦?這個……難道是為了能讓墨汁流淌順利?”秦向儒自語。
袁冬初發自心底的讚歎。木訥、還是個慢性子的秦向儒,在這方面的思維,居然如此敏銳。
筆尖能有這種細微的結構,是前人不斷試驗、總結才得出的正確結論。
可這位,這麽多年不被人看好,甚至覺著他是個窩囊、沒本事的人,卻隻一眼,便看出了最關鍵的門道。
不得不佩服。
哪知秦向儒對她的欽佩更甚。
聽到肯定回答後,秦向儒再看袁冬初時,面上的敬佩之色,差不多就是滔滔江水那樣,既洶湧、且連綿不絕。
“袁姑娘才是真的不世之才啊!居然能想出如此精妙的辦法,讓一支細管所含墨汁,只在書寫時才會均勻洇出。如不是見到實物,任誰也想不出這樣精妙的解決方法。”
袁冬初則尷尬的笑笑:“碰巧,做的時候碰巧了而已。”
卻聽秦向儒又出驚人之語:“這個筆尖,說不定用鐵……”
遲疑一下,便搖頭:“不行不行……這個,也許用銅更好些。對,只要把筆尖磨的圓潤,銅製的筆尖會更耐用,與紙面接觸也更溫和些。”
袁冬初沒答話,秦向儒卻是抬頭征求她的意見了:“袁姑娘覺著,用銅片做筆尖,有沒有流利書寫的可能?”
“……應該能吧。”袁冬初給出的回答模棱兩可。
而事實是,用銅做筆尖,再做些改良,那就是妥妥的蘸水筆——鋼筆的雛形了。
在吸水鋼筆出來之前,這種蘸水筆是絕對的主流書寫工具,而且雄霸書寫界很長時間。
然後,她笑眯眯的視線,在他們夫妻二人面上劃過,說道:“我覺得,用金筆尖的話,也許更好。終究更軟一些,又有耐磨,又不傷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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