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沒有什麽額外的拍賣費,參加的大戶也不是有錢就可以的,都是有一定的官場勢力,屬於地頭蛇一級的人物。
齊縣令沒有那麽大的本事,一個人吞下那幾千畝良田,真敢那麽做,大概不用一個月就得被人給扳倒。
這一次的拍賣就是分利,拍賣價格非常的便宜,只有正常價格的三分之一左右。
那些大戶以低廉的價格買下了大片的良田,而齊縣令則得到了大筆的現銀,在這一場盛宴裡,大家都得到了好處。
沒權沒勢的人,哪怕你有很多銀子,也沒有資格參與到這一場盛宴之中。
拍賣所得的銀子都進了齊縣令一個人的腰包,縣丞、主簿、縣尉都沒有分到,不過他們每個人都分到了兩三百畝地。
這些地他們是賣出去還是自己留著,就看他們自己的意願了。
吃獨食,齊縣令還沒有這個膽子,他最多也就是拿一個大頭。
裘伯賢由於有著不凡的背景,雖然只是一個九品的主簿,可是在這一場瓜分的盛宴中,分到的地比縣丞還要多,足足有三百畝。
這些地沒有直接分到裘伯賢的名下,這樣做肯定是不行的,這是作死。
領到那一片地的,是方浩的父親。
當然,實際上的擁有者是裘伯賢,方浩的父親只不過是代為管理。
這種方式,在方浩原來的那個世界有一個名稱,叫做白手套。
方浩父親做的就是這種白手套的事情。
什麽都不用乾,就可以拿到這麽多好處,也讓方浩相信了,確實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
不過那餡餅不會砸到普通的老百姓,只會砸到那些當官的身上。
更堅定了他往上爬的意願。
在這一場瓜分盛宴中,剿匪時立功最大的方浩也分到了五十畝成片的良田,就在裘伯賢的那三百畝旁邊,由方浩的父親一起管理。
他父親也一下子由貧下中農升級成了地主階層。
一人得道,雞犬飛升,就是這個道理。
知州大人來到鞏縣之後,還曾親切的接見過方浩,對他在剿匪行動裡面起到的作用表示了讚賞之情,還承諾會給他來請功。
剿匪是有功勞的,一下子就殺死了十六個山賊,還活捉一個,並且端掉了一個和山賊有勾結的家族,可以說是和平年代的一件大功,這件事情要上報到朝廷。
當然,在齊縣令寫的請功的奏折裡面,方浩的功勞排在第五。
排在第一的當然是他的頂頭上司知州大人,這件事情毫無疑問是在知州大人的親自過問之下,才得以展開的。
排在第二的當然就是他了,他對這件事情給予了最快速的反應。
排在第三的是裘伯賢,在這件事情上出謀劃策,提供的很多確實可行的建議。
排在第四的是莫縣尉,帶領人馬,坐鎮指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端掉了和山賊勾結的家族。
方浩這個在剿匪行動中表現得神勇的人,當然有必要把他的名字列在請功奏折中,一個捕頭能夠提名其中,已經是無上榮耀了。
要不是他是裘伯賢的乾女婿,這份榮耀,想都別想,功勞全部是領導們的,他連第五都排不上。
縣丞跟齊縣令的關系並不是多好,而且確實沒有在這裡面處理,所以他並沒有名列其上。
奏折並不是齊縣令一個人寫了,知州大人、裘伯賢、莫縣尉都以自己的視角寫了一份,不過基調就是以齊縣令的那一份為主體,大家再互相吹捧一下。
這也是知州大人下來之後,大家一同磋商出來的一個結果。
雖然這樣的功勞不足以讓他們加官進爵,至少也是一個加分項嘛。
以後跟別人競爭升遷之時,這個也是會算在裡面的。
請功的奏折是和十六名山賊的人頭和凃家那些人的供詞放在一起,送上朝廷的,負責此事的是莫縣尉,他親自帶人送過去。
齊縣令和知州大人他們不能通過這剿匪之功升遷,但是莫縣尉卻不是沒有那個可能。
裘伯賢也給京城裡的朋友寫了幾封書信,托莫縣尉帶了過去。
從這裡去京城,路途遙遠,交通又不方便,來回最少要兩三個月,要是在京城辦事,耽擱的時間太長,可能還要半年才能回來。
在離開之前,莫縣尉做出了一個讓大家都震驚的決定——讓方浩來替代他縣尉的工作。
方浩才成為捕頭一個月時間,對自己的本職工作都不是很熟悉,就要擔任這麽重要的工作,實在是出人意料。
不過莫縣尉舉薦了方浩,齊縣令又同意了,在想想方浩的背景,那些人也只能接受。
方浩代班縣尉之後,需要處理的第一件事就是凃家莊那些女人和小孩。
這裡有幾十名女眷,本來還有幾個姿色不錯的,接到這個任務之後,方浩也不是沒有想過弄兩個姿色不錯的女人到自己家裡來服侍。
嗯,現在房子大了,也需要有幾個女仆來打掃,這是一件很合理也很合邏輯的事情。
但是,他再一次看到那些女眷的時候,非常的失望。
有姿色的一個都不見了,剩下的要不就是長得普通的,要不就是老的,還有一些就是長得醜的。
反正,這些女人沒有一個適合方浩心中女仆的形象。
不用說,肯定是某些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上級先征用了。
“那幫老家夥!”
方浩心裡有氣。
但是他也沒辦法,官場的規則就是這樣:有危險,領導先走。有女人,領導先上。
既然沒有適合做女仆的,那就公事公辦吧。
縣裡有官媒這個名目,是官方認可的媒婆,她們除了撮合男女婚姻之外,還有一個職務,就是販賣人口。
這是官方許可的,在這個時代,屬於合法買賣人口。
方浩叫了幾個官媒,讓她們把這些女人小孩都給發賣出去。
可是他接手還沒幾天,這些女人小孩還沒有賣完,就有幾個女人找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