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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楚 第143章 土地與軍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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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佩奇倒打一耙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3:53:20 来源:搜书1

因為他曾經說過“大楚興亡,匹夫有責!”,還說過“犯我強楚者,雖遠必誅!”一個只會苟且的大王是無法說出這樣令人心潮澎湃的話的。

街頭巷尾的人們口口相傳著求賢令,期待著列國賢才如過江之鯽般湧向楚國,在大王的帶領下,創造一個屬於大楚的時代。

與郢都的群情激昂不同,王城內依舊平靜。熊槐每天都會去王后南芷的寢宮,看看自己的即將出生孩子。田夕在熊槐這個人生導師的引導下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每日裡都去纏著雲無心學習醫術。

熊槐偶爾也會去看看羋月和鄭袖,萬不能讓這二人的大好年華都錯付了空蕩蕩的大殿。

大部分時間裡,熊槐不是拉著昭陽、田忌、孫臏、沈衍討論,便是一個人想些事情。

這幾天,熊槐在思考軍製的問題。幾個月前,他和重臣們探討過這個問題,當時他的想法是軍屯與府兵製相結合。

熊槐先是回憶了一番歷朝歷代的軍製變革,他希望從中找到符合楚國國情的軍製。

西周的兵役制度是征兵製,但它帶有鮮明的等級色彩。周天子和諸侯的親兵(“虎賁”)是從“王族”或“公族”中征集的,屬於貴族子弟兵。車兵稱甲士,是從“國人”(平民)階級中征集的,步卒(步兵)是從庶人(自由民和農業奴隸)中征集的;廝徒則是從奴隸中征集的。從總的情況看,“國人”是西周兵員的主要來源。“國人”的主要任務是服兵役,其服役年齡一般為20歲至60歲。服現役的稱“正卒”,另外還有相當於現在預備役的“羨卒”。按規定,西周野人”不能服兵役,國野界限非常清楚。

春秋時期的兵役制度前後變化很大。西周那種嚴格按社會等級服兵役的制度,逐漸遭到破壞。各國在實行民軍製的同時,開始實行世兵製。如齊桓公采納管仲的建議,把“國人”中適合服兵役的單獨劃分為一個階層,與從事工商的人分開居住,不準遷徙,專服兵役,且世代相傳。其他國家為擴大兵源,也紛紛進行軍製改革,把服兵役的范圍從“國人”擴大到由庶人轉化而來的農民階級。晉國“作州兵”,魯國“作丘甲”,鄭國“作丘賦”等,都是為了擴大兵員和軍賦來源這個目的。經過這些改革,農民成為各國兵員的主要來源。

戰國時期普遍實行的兵役制度是郡縣征兵製。農民是主要征集對象。郡守和縣令有權征集本地的適齡男子入伍,並可率領他們出征。各諸侯國建立了統一的軍隊,國君掌握軍隊的征調大權,國君之下設立獨立的軍事系統,以將(或稱將軍、上將軍、大將軍,楚國則稱上柱國)為其長,文武開始分職。將以下的武官設置也較完備,趙國設左司馬、都尉,齊國設司馬,秦、趙、韓、齊、楚還設郎中作為國君的侍衛。秦國設立都尉、中尉,中尉警衛國都。各國還在郡設立郡尉。各級軍官有帶兵權而沒有用兵和調動軍隊的權利。調動軍隊,必須有國君的“虎符”為證方可。國君任將時,把虎符的左半交給將軍,右半自己留著。規定凡用兵五十人以上,必須有國君的右半個虎符與將軍的左半個虎符合榫(稱為“合符”)才能生效。

除征兵製外,各國還兼行募兵製。招募之兵,要經過嚴格考選。魏國的“武卒”、齊國的“技擊”、秦國的“銳士”等,都是招募而成的精銳部隊。魏國在招考“武卒”時,規定應考者要全副武裝,披甲操弩,帶五十支箭和戈、劍等兵器,背負三天口糧,用半天時間跑完一百裡。如果合格,就選為“武卒”,並免征其家庭的賦役,還分給其好田地和房屋。

三代、春秋、戰國、秦漢、三國基本實行的是征兵製。三國以後的各個朝代有的實行軍戶製,有的實行募兵製,但征兵製一直存在,特別是在發生大規模戰爭時,為滿足戰爭需要,朝廷都為大量征兵。

所謂軍戶製,就是把軍籍與民籍分開,列入軍戶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當兵,而民戶則隻納租調,不用服兵役。中國歷史上采用這一制度的大體上是南北朝、隋、唐、明。軍戶制度最大的好處就是兵農合一,平時生產,戰時打仗,節省了封建王朝的軍費開支,又避免了征兵製增加農民負擔及妨礙農業生產。唐朝中前期的強盛,就是因為較好地執行了府兵製。

軍戶的來源很多,有本身為軍被指為軍戶的,有因戰爭被俘或被掠為軍戶的,有因犯罪被沒入軍戶的。在各朝稱謂也不同,隋設折衝府、鷹揚府等,唐設六衛,又分左右,各設大將軍,為十二位大將軍。在明為衛所,全國衛所成百上千,衛所有軍田,軍隊自給自足。抗倭名將戚繼光家就是世襲登州衛都指揮僉事。

軍戶製主要缺點有兩個,一是容易廢弛,國家一旦長年沒有戰事,軍戶就會因為軍官奴役、掠奪軍戶妻女、政府加派雜差等產生逃亡,久之就會變得老弱而不能戰,有的軍官隱瞞逃亡或絕嗣軍戶不報,私佔其土地。到唐的後期,由於府兵製的破壞,唐政府為可戰之兵,只能聽認藩鎮割據。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後衛所兵不能戰,不得不大量募兵,參加東南沿海抗倭的部隊就包括廣西狼兵、湖北鄉兵以及煙兵、漕兵等雇來的募兵,有名的“戚家軍”也是募兵。

另一缺點,從北朝開始,府兵中產生的軍事貴族勢力抬頭,而南朝宋、齊、梁、陳都由軍事政變建立,唐高祖李淵祖父為西魏八柱國之一,參加瓦崗軍的李密也是關隴軍事貴族,這一狀況到唐代,終於演變為以“安史之亂”為起點的延續到北宋的藩鎮割據局面,造成了五代十國的空前分裂,世襲府兵養出了一批難治的驕兵悍將。

在武後時期,地方上出現了團結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實行,後又擴展到關內道,其大意是挑選丁戶殷贍、身體強壯者充任團結兵,免其征賦,平常要練習弓矢。到代宗時更明確地規定,春夏歸農,秋冬集合,並由官府發給兵器、資糧。團結兵是地方兵,主要負責地方治安等事務。

募兵製也就是雇傭兵役制度,我國歷史上實行募兵製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

募兵製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吳起在魏國的強軍變法,培養了威名赫赫的職業化軍隊——魏武卒,此舉有利於培養職業化軍人,長期保持軍隊的戰鬥力,但最大的弊端會導致將領長期統兵,形成軍閥政治。正是如此,唐朝中後期,募兵製實行後,由於中央積弱,無力控制全國局面,導致藩鎮割據,軍閥相互征伐,最終覆滅了唐王朝。

宋朝立國之後,仍延續前朝募兵制度,不論禁兵、廂兵,還是南宋的屯駐大軍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辦法。災年招募流民和饑民當兵,成為宋朝一項傳統國策。

宋太祖趙匡胤在總結唐朝和五代十國的歷史經驗基礎上,繼續沿用募兵製,同時借鑒唐太宗時期對府兵製采取的“兵將分離”制度,執行“罷功臣,釋兵權,製將帥,立兵製”之策,解除功臣宿將和地方節度使的行政權和兵權,將中央和地方的兵權收歸到皇帝手中。

同時,趙匡胤吸取五代十國時期軍閥政治的教訓,實行“以文製武”的制度,戰爭時戰區司令皆由文官或太監擔任,而且改變戰略必須經過皇帝同意。

三國時,曹操曾做過屯兵之舉,屯兵與後來的府兵製很一有些相似之處。

按錢穆先生的觀點,屯田製與府兵製的生產合作方式不一樣。他們都是兵農相混的生產方式,不同的是:

漢代的屯田製,是全農皆兵。把武裝集團寄托在生產集團裡面。軍隊只是生產集團的一部分。唐代的府兵製,是全兵皆農。把生產集團寄托在武裝集團裡面。生產是武裝集團的一部分。

屯田製裡的民屯一直是農民,主要提供生產。而府兵製的人可以在兵農之間相互切換,既是生產勞動力,又是國防動員兵。所以都說府兵是一種兵農合一的軍事制度。

然後,屯田中的軍屯,他們本來就是有裝備的軍人。裝備更多來自官府配發,組織打造。府兵的裝備是卻是要自己準備的。

屯田製下,無論軍屯民屯,都是要交稅的。但府兵製下的農民可以免除租庸調。屯田製是,國家佔有了大量生產物資,目的是保障稅收。府兵製是,國家養兵不花錢,意在節約經費,處處有兵。

由此,府兵制度賴以存在的基本保障,就是府兵不能失去土地生產所獲得的財富。一旦府兵失去這個核心的經濟來源,而國家又不給府兵發工資,府兵必然走向崩潰。

屯田逃亡是剝削太嚴重,而府兵崩潰則是士兵財源流失,地位下降,工作越來越辛苦。

熊槐其實比較認可府兵製,但是府兵製的基礎是土地私有製。因為只有士兵有了田,才會心甘情願地給統治階級賣命。

所以說,土地所有權的變革是軍製改革的基礎與核心。

西周時期是土地國有製,但到了春秋時期,井田製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在此之前,原本各國隻對君王分封的“公田”征收田賦,許多貴族就趁機開墾荒地,據為己有,人們稱之為“私田”。

“私田”既屬於個人財產,又不用繳納稅金。隨著農耕技術的不斷發展和農業生產力的不斷提高,私田更加有利可圖,開墾速度遠遠超過了公田。這種行為使各國稅收中農業所佔的比重漸漸縮水,影響了國家的整體發展。

在這樣的背景下,魯國最先實行了“初稅畝”。實行“初稅畝”之前,魯國的賦稅制是農戶向國家繳納租金性質的田賦,因為土地歸國家所有,由個人租用。

初稅畝制度將私田劃入了納稅范圍,農戶以土地持有者的身份向國家納稅,相當於承認了土地私有製。

到了戰國時期,土地私有製算是正式確立了。

魏國首先任用法家李悝變法,正式廢除了中國傳統的井田製,采取“盡地力之教”的政策,鼓勵老百姓墾荒,廢除原本井田製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許土地私有買賣。同時,對國家境內的所有土地進行測評,估算國家的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貧瘠標準,分配給農民土地,鼓勵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其後秦國商鞅變法,實際推行的是一種由國家直接向農民授田的制度。在這一制度下,農民本身隻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具有一定的期限,土地仍然是國家所有。在商鞅變法的措施當中,土地國有製是其中相當重要的內容。秦國在文化層面的建設較為落後,這在使秦國內部政權更迭較為混亂的同時, uukanshu 也造成了秦國國內貴族政治傳統薄弱的局面。

因此,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和商鞅本人的鐵血手段下,秦國國內的貴族勢力被徹底壓製,他們手上擁有的土地也全部被劃分到秦王的統治之下,也就是國家手上,這就從上層統治階級層面掌控了土地。

之後,商鞅又通過“集小鄉邑聚為縣”、“壹山澤”等措施,將底層民眾的土地得以掌控,也讓秦國政府的命令得以在以村為單位的基層社會得到實施。

除此之外,秦國還通過實行軍功爵製當中分發田地的方式來提升秦國普通民眾的戰鬥積極性,使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快速上漲,並最終在與其他國家的戰鬥之中屢屢獲得勝利。因此,秦國內部的土地所屬情況應當是在普遍實行土地國有製的情況下,以授予部分土地的方式來拉攏民心、穩定社會,但這部分授予出去的土地仍然處於秦國政府的掌控之中。

所有這些土地與軍製相關的都在熊槐的腦海中攪動著,難分難解。

越是深入分析,熊槐越是覺得變法之艱難,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一個不小心便是身死國滅的下場。

不過,總算是有了一些頭緒。

要變革軍製,就必須在楚國實行土地私有製,而楚國大部分的肥沃土地都在三氏與多如牛毛的封君手中。

所以,無論是改革軍製還是全面變法,封君都是那個繞不過去的坎。

不解決封君,一切休提!

熊槐笑了笑,自言自語道:“接下來的目標就跟很明確了,搞定三氏與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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