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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6章 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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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希北慶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8-27 14:37:39 来源:搜书1

張斐點頭道:“主審官說得是,小民也是認同的,故此小民在為韋阿大申訴時,並未要求讓方大田負刑事責任,而是向他索要賠償,因為方大田並無謀害韋阿大之心,他只是想斂財。但是整個案件皆源於此,只有了解清楚背後的原因,才能夠清楚的知道,阿雲是基於何種原因去行凶。”

話說至此,張斐一歎道:“不得不說,這是一出人間悲劇啊!那阿雲早年喪父,一直以來都與其母相依為命,由於其母常年臥病在床,其父留下的二十畝田地,也一直交由其族叔們打理,每年只是給予他們母女少量的糧食。

這些糧食,根本不足以養活他們母女,無奈之下,阿雲只能在家裡一邊照顧母親,一邊做一些針線活,以此來為此生計。”

你是在講故事嗎?司馬光立刻打斷張斐,“這裡可不是講故事的地方,而且關於阿雲身世,本官早已知曉,你無須在此贅述。”

張斐立刻道:“如果主審官真的清楚阿雲的身世,真的清楚阿雲的動機,就不會認為阿雲有謀殺之心。”

司馬光立刻道:“阿雲作案的動機,是因為他嫌韋阿大貌醜,這一點早已經查明。”

張斐搖搖頭道:“這可能是一個原因,但絕不是主要的動機。”

司馬光問道:“那你說阿雲行凶的主要動機是什麽?”

“孝道。”

張斐道:“小民方才說得一切,足以證明阿雲是一個非常非常孝順的女兒,關於這一點,官府大可派人去調查,幾乎當地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

王安石聽得眼中一亮,暗道,這小子可真是厲害呀。

司馬光遲疑少許,似乎已經猜到張斐接下來要說什麽,道:“就算阿雲是一個孝順的女兒,這也不是她行凶的理由,不能混為一談。”

“誰都想走康莊大道,可無奈面前只有獨木橋,許多事不能隻光看表面。”

張斐繼續闡述道:“在一年之前,阿雲的母親因病去世,這對於阿雲造成非常大的打擊,而在這一年之內,阿雲一直在家為母守孝,其孝心足以感動天地。

可眾所周知,守孝期一般為三年,在我朝律法也明文規定,守孝期是不得婚嫁,此乃孝道也。但是,在方大田的逼迫下,強行將其許配給了韋阿大,並且已經完成納征這一關鍵步驟。

母親屍骨未寒,而她卻要離開母親,嫁於他人,這是一個孝女無法接受的,阿雲一直反對這門親事,但任憑其再怎麽努力爭取,依舊是無果而終。

敢問在場的各位,在這種情況下,阿雲一介弱女子,又能怎麽辦?”

眾人沉默以對。

他們不傻,事到如今,他們也明白張斐的殺手鐧是什麽。

司馬光義正言辭道:“孝道絕不是殺人的理由,你休要在此混淆視聽。而且犯婦自己也坦誠,她只是嫌韋阿大貌醜,不願下嫁,故生得歹意。”

張斐卻道:“阿雲之言,不足為信。”

司馬光都氣笑了,道:“真是豈有此理,凶手的供詞,都不信,難道信你的片面之語。”

張斐道:“主審官莫要忘記,我也是當事人之一。方家村和韋家村相隔只有一條河,來去不到半個時辰。當時阿雲是在二更天行凶,

但是她卻在天亮的時候,將我救起。” 司馬光問道:“這能說明什麽?”

張斐道:“這不禁令人好奇,凶手行完凶之後,為什麽要在河邊逗留,但凡有常識的,都會趕緊趁夜色回家,不要讓人看見自己。

而且阿雲當時義無反顧跳入河中,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陌生男子,當時我十分狼狽,她就不可能是被我英俊的外表所吸引。”

“......!”

司馬光聽得是哭笑不得,道:“這是公堂,不是戲堂,你若再這般戲言,休怪本官不客氣。”

言下之意,你小子認為自己很幽默嗎?

張斐一本正經道:“主審官明鑒,當初小民就曾被懷疑與阿雲有私情,而平白無故坐了三個月冤枉牢。同時韋氏兄弟也對此提出的疑惑,韋阿大之弟韋阿二就認為阿雲是見我英俊,故而才救我的,故此我有必要澄清這一點。”

司馬光也是醉了,這你都能說得義正言辭,無奈道:“本官相信阿雲絕不是因你的樣貌才救得你。”

張斐鬱悶地瞧了眼司馬光一眼,道:“那麽我們就要問,是什麽原因,讓阿雲在那種危險的情況下,舍生救人,阿雲雖然善良,但是這實在是太危險了,可她卻毫不猶豫的下水救人。”

司馬光忍無可忍,問道:“你說是為什麽?”

“贖罪。”

張斐道:“阿雲想要贖罪,因為她當時砍斷韋阿大的手指,以至於誤以為自己殺死了韋阿大,她很痛苦,她之所以在河邊逗留,就是想以死謝罪。換而言之,阿雲根本就無心殺人,而她之所以立刻向官府坦白一切,並且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證詞,其目的都是希望能夠贖罪,能夠以命償命。”

“一派胡言!”

司馬光道:“這都只是你的推測,你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阿雲無謀殺之心。”

張斐立刻反問道:“難道主審官就有確實證據,來證明阿雲有謀殺之心嗎?雖然她帶刀前去砍傷韋阿大,但韋阿大身上十余處傷口,無一處命中要害,且全都是輕傷,這只能證明她有傷人之心,而無殺人之心。

至於阿雲的供詞,這不能作為證明其有謀殺之心的證據,因為如果她說自己只是去砍傷韋阿大,難道主審官就會相信嗎?”

所有人都驚呆了。

凶手的供詞竟然不能作為主要證據?

但可細想一下,好像也有些道理,你不能說凶手承認,就能夠作為確鑿證據,不承認就不能作為確鑿證據。

證據是客觀的,不是主觀的。

司馬光道:“可是所有的證據,都證明阿雲意欲謀殺韋阿大。”

“那只是表面證據。”

張斐反駁道:“一個正常人去謀殺一個人,首先要有充分的理由。如果阿雲是真的嫌韋阿大貌醜,故不肯嫁,這可以構成殺人動機。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說著,他拿出一份供詞來,道:“這是方家上下,以及方家村村民提供的供詞,這份供詞充分說明一點,就是在阿雲母親去世不久,她的叔叔嬸嬸們,曾不止一次希望將阿雲許配出去,而當時的對象,並不是韋阿大,而是其他人。但是阿雲統統拒絕,理由就是要為母守孝。”

司馬光向一旁的官吏使了個眼神。

那官吏立刻將供詞拿來,然後呈給司馬光。

司馬光看完之後,道:“就算這份供詞是真的,又能說明什麽?”

張斐道:“這足以說明韋阿大貌醜不是阿雲凶手的主要原因,如果阿雲只是看樣貌,她之前為什麽又要拒絕?

而且阿雲在反對這門親事時,也曾向其族叔表達過,她在為母守孝,不能嫁人,但可惜他族叔完全無視她的理由。

如果這一條不作數的話,她只是想為母親守孝三年,那她有必要謀殺韋阿大嗎?沒有必要,她只需要砍傷韋阿大,延緩這門親事便可。

事實也證明,她無謀殺之心,一個想要謀殺的人,砍了十余刀,無一刀命中要害,且全都是輕傷。

可是她在做供的時候,為什麽又要隱瞞她曾以為母守孝而反對這門婚事,只是提出她嫌韋阿大貌醜,而原因就是她要贖罪,而且她認為自己這麽做,也對不起她的母親。

不得不說,在我看來,相信在大多數人看來,這是一個很笨很笨的方法,但也是一個十六七歲少女唯一能夠想到的辦法,她的父母都已經不在,他們族叔們貪念他家的土地,同時又渴望用她換取更多的土地。

除此之外,她還能怎麽辦?”

司馬光見這廝聲色並茂,說得就跟真的似得,用完美的感情來彌補不完美的證據,覺得不能讓這廝忽悠下去,於是道:“雖然你的解釋很完美,但這也僅限於你的推測,究竟真相是怎樣,阿雲要比你清楚。傳犯婦阿雲。”

他心裡清楚,這家夥是個講故事的高手,從他這裡難以突破,索性不跟他過招。

很快,阿雲便帶上了上來。

不帶上來還好,這人上來,跟韋阿大站在一塊,這登時引起不少人的惻隱之心。

方大田該死啊!

這也太不登對了。

司馬光也意識到這一點,隱隱覺得這情況對自己越發不利,他便向阿雲問道:“犯婦阿雲,你可認罪?”

可話一出口,他突然看向張斐,這小子肯定又要反對,哪知張斐這回沒有做聲,乖乖站在一旁。

阿雲面無表情道:“民女認罪。”

司馬光道:“你當晚持刀潛入韋阿大的草棚,是想幹什麽?”

阿雲道:“民女想要殺死韋阿大。”

司馬光一怔,道:“為何?”

阿雲道:“因為他生得醜。”

韋阿大是一臉委屈。

他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站在這裡再被侮辱一次。

司馬光又問道:“可是據本官所知,你的族叔曾多次希望將你許配出去,且對象也非是韋阿大,而你當時又是以為母守孝為由拒絕了。”

阿雲一聽為母守孝,當即眼淚嘩啦啦地往下流,匍匐在地,哭訴道:“民女對不起母親大人,民女罪孽深重,民女只求一死,只求一死。”

司馬光眉頭一皺,道:“是死是活,本官自有判決,你先回答本官的問題。”

阿雲兀自哭訴道:“是民女乾得,都是民女乾得,民女只求一死。”

司馬光聽得惱怒不已,不禁又看向張斐,心道,想不到老夫一世英名,竟然會栽在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子身上。

在方才那番爭辯之後,司馬光知道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唬不住他,於是他打算從韋阿大和阿雲身上著手。

此案非常簡單,他認為如果要翻案,那就必須要翻供,一旦翻供,必將出現漏洞,謊言是經不起拷問的。

可是兩個關鍵證人偏偏一句謊話不說,說得大實話。

但若結合張斐所言,這個實話反而對他們更加有利。

可司馬光心裡也非常清楚,這肯定是張斐指使阿雲這麽說,這麽說,反而變得無懈可擊。

司馬光揮揮手道:“先將他們帶下去。”

韋阿大跟阿雲光站在一塊,就會給人極大的誤導。

堂上就剩張斐一個。

司馬光本打算迂回突破,哪裡知道,他還得直面張斐,道:“雖然犯婦值得同情,但是律法如山,不管怎麽說,她的行為都足以構成謀殺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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