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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从边军开始覆明灭清 第428章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掌令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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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就爱啃鸡翅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6-08-28 00:37:07 来源:源1

第428章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掌令不说话

兰州署衙的大堂,已经变成了临时的军法台。

王五坐在主案后,面前摊著厚厚的兵册名录和初步整理的供状,脸色阴郁。

数十名被缚的乱兵跪在堂下,面如死灰。

马科踱步进来,看著眼前的场景,沉默片刻,最终还是走到王五案边,低声道:「王掌令,此事————是不是还有商榷的余地?」

他指了指为首的何冲,叹了口气:「这厮我认得。」

「西宁之战,他第一个攀上土司寨墙;此番攻打兰州,也是他率部冲杀在前,立下了不少功劳。」

「是个好苗子,就这么杀了————可惜了。」

「如今正是用人之际,能否给他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见马科开口求情,王五也放下兵册,长叹了口气:「马将军,这何冲我又怎么会不认识?」

他的声音低沉,带著一丝无奈和痛心,「咱们初到甘肃,在大通堡子竖起反旗,这何冲就是第一批跑来投奔的边兵之一。」

「那时候他眼神带火,说受够了朝廷的窝囊气,想跟著咱们干一番事业。」

「如今要砍他的脑袋,难道我心里就好受了?」

马科见王五语气松动,连忙趁热打铁,继续劝道:「王掌令能体谅就好。」

「毕竟咱们如今实在敌后孤军奋战,四面都是官军,形式险恶。」

「军法固然重要,但————能否稍作变通?」

「况且,这批甘肃边兵加入我军时间太短,没有经过新兵营系统性的学习和改造,实在是情有可原。」

马科这番话一半是求情,一般也是实际困难。

就拿他自己来说,当初在四川投降后,他被送进了剑州大营回炉重造了整整两个月。

每天除了操练,就是学习军法军纪,听教官宣讲汉王起兵造反的理念。

毫不夸张的说,那本《新军条例及掌令训导纲要》马科背得是滚瓜烂熟。

甚至当初负责教导马科的掌令,其中就有王五。

可眼下这批甘肃边兵,由于时间仓促,条件不充许,所以也就少了整训这个环节。

王五只能利用行军间隙、扎营休息时见缝插针地宣讲军法,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而王五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的态度却很坚决:「马将军所言,确实是实情。」

「军中出现这等恶劣之事,我这个掌令难辞其咎,是王某教导不力,督导不严。」

「此事我会详细写入呈报,封存备案,等日后面见王上,我自当请罪领罚!」

紧接著,他又话锋一转,」但军法就是军法,不容半点情面可讲。」

「凡是抢掠民财、奸淫妇女、滥杀无辜者依律当斩,这是铁打的规矩,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

马科还想再劝,却被王五抬手止住:「咱们虽然是孤军,但并不意味著就能放松对军纪的监管。」

「在破城前,我曾经三令五申强调过,凡是追赃助饷,都要由中军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这并非不告而诛,咱也绝不会少了底下弟兄的好处。」

「想当初王上带领咱们转战数省,所到之处,百姓民众无不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甚至有的百姓还会主动告知、或是带领我等去打那藩王豪绅的庄子。」

「民心所向,靠的不是刀枪恫吓,靠的是严明的纪律。」

话都说到了这份上,马科也不好再开口阻拦。

他很清楚王五是对的,因为马科曾经在洪承畴麾下,见了太多官军把良民逼成贼寇的例子。

慈不掌兵,尤其是这支敌后的队伍,一旦失去纪律约束,顷刻间就会变成祸害。

既然法理已定,王五也不再犹豫,当即决定要在城中公审乱兵,开刀问斩。

此事不仅关乎内部整顿,更是一个挽回汉军声誉的机会。

很快,一封告示贴满了兰州城内外:

汉军将在西市公开审理乱兵劫财之事,请全城百姓前往观刑,以正军法。

消息传出,兰州城内一片哗然。

「处决抢掠的乱兵?骗鬼呢!」

「这世道,兵过如篦,匪过如梳,当兵的握著刀把子,抢东西不是天经地义吗?」

「什么公审,我看也就是杀几个替罪羊,用来邀买人心罢了。」

「此言差矣,前些日子小老儿亲眼见到有人因劫财被杀,做不得假。」

「真的假的?走,看看去!」

绝大多数百姓还是不信的,这世道兵匪一家,杀人放火受招安,抢掠百姓是常态。

他们早已麻木,只求厄运不要降临自家头上。

对于观刑,许多人还是抱著怀疑和看热闹的心态。

然而,当见到一长串囚车真的在骑兵押送下游街示众时;

当见到那帮耀武扬威、肆意抢掠民财的兵痞,如今正披枷带锁,瑟瑟发抖时,百姓们开始动摇了。

难道————是真的?

看热闹的天性,加上一丝好奇,驱使著越来越多的人涌向西市。

此时的西市,已经临时搭起了一座高大的行刑台。

得到消息的百姓从四面八方涌来,越聚越多,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是水泄不通。

他们踮著脚尖,伸著脖子,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和怀疑。

囚车游街示众后,在行刑台前缓缓停下。

台上的王五穿著一身靛蓝色的棉甲,身后高高竖著汉字大旗,而马科则坐在侧后方,满脸沉重。

随著罪囚悉数到位,黑压压的人群也渐渐安静下来,无数道目光聚焦在台上。

王五拿起桌上的铁皮喇叭,声音干分洪亮:「兰州城的父老乡亲。」

「在下王五,现任汉王麾下西路军掌令佥事。」

「我等奉汉王令旨,前来陇右,为的便是驱逐暴明,解民倒悬!」

他环视台下,目光坦然:「然而前些日子,我军入城后,竟有部分败类,罔顾军法,趁乱哄抢民财,败坏我军声誉。」

「王某身为掌令,深感痛心,不仅愧对王上信任,也愧对兰州父老。」

「今日特意在此设下刑台,公审罪卒,既为严惩不法,整肃军纪,同时也是向全城百姓谢罪,表明心迹。」

说罢,他命人递上罪状,开始高声宣读起来:「罪卒关岳,原大同堡子边军,年三十三,抢掠绸缎四匹,银镯一对————」

「罪卒王守信,原大同堡边军,年二十七,抢掠铜钱十三贯,粗布两匹——

「罪卒李百顺————」

他一连念了十二个名字,罪行、籍贯、年龄,清清楚楚。

每念到一个,便有执法人员将对应犯人带到台前,按跪在地。

「————以上十二人,验明正身,罪证确凿!」

王五放下文书,扫过台上跪著的一排罪卒,」汉王殿下曾有明训:凡我汉军麾下,胆敢抢掠民财者,定斩不赦!」

「你等可还有遗言?」

那十二人早已吓得瘫软如泥,哪里还说得出话,只是机械地磕头求饶。

直到此时他们才真正相信,抢东西,真的会掉脑袋!

王五见状也不再废话,从袖中抽出令箭,厉声喝道:「斩!」

膀大腰圆的刽子手上前,鬼头刀寒光一闪。

「噗!噗!噗————」

血泉冲天而起,十二颗头颅齐齐滚落台前,浓重的血腥味瞬间弥漫开来。

啊——!

见著这血腥的一幕,台下人群中响起一片惊呼,许多妇人吓得捂住了眼睛,男人也纷纷变色。

真的杀了!而且一次就杀了十二个!

就为了抢那点东西?

沉默片刻后,紧接著便传来了山呼海啸般的叫好声、喝彩声。

「杀得好!果真是王师!」

「老天开眼了!」

「多少年了,没见过当兵的抢东西真掉脑袋!」

长期被兵祸荼毒的百姓,第一次见到有人因抢掠被斩首,压抑已久的怨愤和委屈,瞬间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王五面色不改,等待声浪稍息后,再次挥手。

第一排尸体被拖走,宣读声再次响起:「罪卒王镇远,原武胜驿驿卒,年二十八————」

「罪卒蒋平川————」

随著他一个个念到名字,十二名罪囚被押到台前。

「斩!」

又是十二颗人头落地,鲜血染红了刑台,汇聚成涓涓细流,渐渐淌下台沿。

台下的叫好声依然热烈,但仔细听去,似乎少了些狂热,多了些压抑的吸气声。

第三批,第四批————

随著一排排尸体被拖走,一蓬蓬鲜血浸透台板,台下震耳欲聋的叫好声,不知不觉间,变得越来越稀落,越来越低沉。

最初那种痛快淋漓的宣泄感,逐渐被一种越来越浓的惊悸、不忍所取代。

看著台上那些穷苦出身、只因一时贪念便身首异处的年轻面孔,看著那流淌成溪的鲜血,一些老人、妇人的眼中,开始流露出一丝同情。

「差不多了吧,杀了好几十个了,怎么还不见停?」

「有的不过抢了两匹粗布,应当罪不至死吧?」

人群中开始出现异样的声音,低声讨论著。

当最后一批,包括何冲在内的几名军官和骨干被押上台时,场间只剩下了一片死寂。

王五照例宣读罪状:「罪卒何冲,原大通堡子边军小旗,现为汉军西路军前锋营三队旗官,年二十九。」

「此人身为军官,不仅带头抢掠,而且还纵容麾下————」

可还没等他读完,台下的人群中忽然响起了一个颤抖的声音:「军————军爷,刀下留人呐!」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白发老妪在家人搀扶下,颤巍巍地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军爷,那何旗官我认得。」

「他————他虽然抢了我家铺子,但也只是拿了几匹绸缎,一盒首饰,没有伤人————」

「念在是初犯,军爷就饶他一命,以观后效吧。」

「老身————老身也不追究了。」

这老妪正是前些日子被抢的苦主之一。

她这一开头,仿佛打开了闸门,又陆续有几人站出来,都是被何冲部下抢掠过的人家。

「军爷,我家只被拿了几袋米,算了吧————」

「那后生看著还年轻,要不打一顿军棍算了————」

「杀了这么多人————汉军的纪律,咱们都看到了,也信了!」

求情的声音越来越多,最终汇聚成了一片嗡嗡的声浪。

百姓们从最初的不信、看戏,到震惊、叫好,最终变成了不忍与同情。

看著台上与自家子侄、兄弟年龄相仿的年轻面孔身首异处,看著台下渐渐发黑的血迹;

众人才渐渐意识到,这不是一场的好戏,而是一次残酷的军法处置。

这一颗颗头颅,很多也只是穷苦出身,一时糊涂的普通人。

更重要的是,百姓们开始从这场血腥的审判中,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王师。

这是一支真正把「不扰民」当成纪律来执行的军队。

这种认知带来的冲击和隐隐的归属感,让他们不自觉地开始为犯错的罪卒说话。

百姓的求情声,让一直沉默不语的马科看到了转机。

他立刻起身,来到王五身边,低声道:「王掌令,民心可用啊!」

「已经斩了四十多个,足以震慑全军,也表明了咱们的决心和军纪。」

「何冲等人,确实有大过,但亦有微功,可否————可否法外施恩,从轻发落?」

「比如重则四十军棍,革除职位,命其戴罪立功如何?」

说著,他又狠狠踢了跪在地上的何冲一脚。

何冲如梦初醒,连忙以头抢地,砰砰作响:「王掌令,马参将,罪将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我那是猪油蒙了心,坏了军纪,辱了汉王名声。」

「小的愿意自领一百军棍,并把所得赏赐,还有军饷等,全拿出来赔偿被抢的百姓。」

「以后打仗,我等一定冲在最前面,求掌令高抬贵手,给我等一个赎罪的机会!」

其他几名军官也反应过来,纷纷磕头求饶,赌咒发誓。

眼见所有人都开始求情,王五也沉默了。

见此情形,何冲等人心中不免燃起了一丝希望,说不定真能保住一条姓名。

然而,刑台周围那些来自四川的汉军老卒们,看到王五这幅样子,却都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暗自摇头。

其中一名老卒不忍说道:「完了————这何冲,没救了。」

一旁刚加入的新兵有些不解,反问道:「眼下老百姓和马参将都在求情,王掌令明显是犹豫了,难道不是好事吗?」

那老卒摇摇头,苦笑道:「你小子懂什么?」

「咱军中有句老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掌令不说话。」

「掌令要是肯骂你、训你,哪怕拿军棍揍你,那说明你还有救,他在教你。」

「可要是掌令对著犯错的人不说话————那就是主意已定,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O

「不信你就瞧吧。」

果不其然,王五沉默了许久后终于再次开口,决然道:「不行。」

两个字如同冰块,砸在了众人心头。

马科急了:「王掌令,法理不外乎人情!」

「更何况苦主都已经开口了!」

王五叹了口气,目光转向台下百姓,又转回马科,缓缓解释道:「马将军所言,不无道理。」

「但军法就是军法,咱们这只队伍自从起事之时,王上就定下了规矩。」

「咱们即便是在敌后,打的也是汉王旗号,不是流寇,更不是匪类!」

「马将军从朝廷归顺,难道想自己加入的是个军纪涣散的流寇队伍吗?」

「今天能饶了一个抢掠的何冲,明天就能饶了一个奸淫的把总,后天就能饶一个杀良冒功的游击。」

「口子一开,上行下效,军纪将荡然无存!」

「百姓们今天或许会因为一时心软而求情,但日后回想,会不会觉得咱们的军法如同儿戏,说免就能免。」

「消息传开,还会有人冒著风险,为咱们领路,捐粮吗?」

他顿了顿,回忆道:「王某久在军中,常听王上讲课,其中有句话让我铭记至今:」

「老百姓不是命中注定要跟谁走的,不是天生就该向著谁的。」

「军法不是一纸空文,如果连一个总旗都无法执行,那以后该如何约束上面的把总,游击,乃至参将?」

「百姓们又怎么能相信,咱们是解民倒悬的王师,而不是祸乱纲常的贼寇?」

马科张了张嘴,还想再说什么,最终却化作了一声无言的叹息。

王五最后看向何冲,问道:「还有什么遗言,一并说了吧。

「要是有机会,我替你带回去。」

而何冲也明白自己在劫难逃,停止了无用的求情,一字一句道:「多谢王掌令。」

「罪卒如今别无他求,只求掌令和将军日后若有机会路过大通堡子,告诉我家中爹娘妻儿。」

「就说我何某是打仗时,战死在城头上的。」

「好歹留个战死沙场的名声,别让他们知道我是因为犯了军法被斩————实在太丢人————」

王五凝视著他,郑重地点了点头:「好。」

「我已经了解过了,你此番攻城,确实有先登之功。」

「该有的赏赐,我会一分不少,派人送去你家。」

「至于今日之事————我会做主,按下不提。」

「你家里,只会收到阵亡抚恤和赏功银。」

何冲闻言如释重负,挣扎起身朝王五、马科和台下的乡亲们磕了三个响头。

「谢王掌令成全!」

额头撞击台板,砰砰作响。

王五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挥了挥手:「安心去吧。」

「来人,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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