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小燦的男神住在她的樓下!
這是鬱爾穆看見照片之後顯現在自己腦袋裡的第一句話,第二句話就是——這事千萬不能讓蘇小燦知道。
否則,得翻了天。
用脚趾頭想想也知道,要是讓蘇小燦知道了這個,自己以後就別想有安穩日子過了…
鬱爾穆覺得她有必要好好保守這個秘密,以後儘量不讓蘇小燦來公寓找自己,免得她碰到這個溫斯璟,瘋了的話,遭罪的可是她自己。
先不說以往蘇小燦在自己耳邊絮絮叨叨的那些話,單看今天她發微信那些超有畫面感的感嘆號,也能看得出來,此女人幷非——「理智」粉。
萬一來個惡羊撲狼,那就不好了。
可是會讓她心裡非常內疚的。0.0
這麽想著,鬱爾穆愈發覺得這個溫斯璟的處境有點危險,而她自己能够想到這些也實在是想的周全,以至於她看著空白屏幕鄭重的——點了點頭。
保護鄰居免受自己好朋友的騷擾,是她義不容辭的事!
只是兩個星期之後,鬱爾穆才發現,實在是她多慮了。
別說怕蘇小燦偶爾來找她的時候會碰到,就是她這個住在這裡的住戶,天天樓上樓下的,坐電梯自那天晚上之後也再沒碰到過他。
鬱爾穆今天照常到小區對面的咖啡書店碼字,自那天晚上開始寫《罌粟》這篇文,半個月過去了…她只存了一萬三千字。
編輯芊芊都快被她急瘋了。
但是,說真的,她雖然不混什麽作者圈,但好歹也有幾個關係還不錯的,半個月能存稿一萬多字,已經是…相當厲害的了好吧?
可見之前每次交稿交的太爽快,把芊芊都給「慣」壞了,也許她該學學那個綰綰還是阿酒,少則拖三個月,大則拖半年…
偶爾勤快一回,還能被誇半天…
哎,這個世界真是對她這樣的「好人」太不友好了。-,-
鬱爾穆一邊在心裡「不懷好意」的「叛逆」著,一邊手速如飛的在鍵盤上敲打。
敲完這章的最後一個標點符號,鬱爾穆伸了個懶腰,動了動有些僵硬的脖子,看向窗外的時候,才發現窗外天已經黑了。
夏天天黑的晚,她看了看電腦右上角的時間,原來已經過了九點。
她把電腦和耳機收好,打開剛剛調了靜音的手機,回了幾條信息,看見鬱寒兮給她打的三個未接電話。
可鬱爾穆隻回了個信息給他,幷沒有回電話,反正想也知道,不過是問她暑假還回不回家,雲雲雲的。
她說了好多遍給他了,不回去,還偏要每天再問她一次,他天天工作那麽忙,也不知道哪來那麽多時間定時定點的提醒她。
回完信息,她拿著小叉子一口一口吃著千層蛋糕,看著書店落地窗外來來往往的人發呆。
喝完最後一口已經凉透的葡萄煎茶,肚子也飽了,她背著雙肩包跟店員泡泡打了聲招呼,出了店門。
剛從店裡出來,鬱爾穆就想轉身再鑽進店裡去,太熱了!
她皺著小臉準備過馬路,忽然看見馬路對面一個眼熟的身影從一輛黑色轎車上下來,還是那身白襯衫黑褲子,左手臂彎挽著西裝外套,右手拎著一個公文包,一副都市雅痞的精英模樣。
還沒變燈,鬱爾穆雙手勾著包帶墊了墊脚,看著下車之後給車裡的人說著什麽的溫斯璟,忍不住又默默「嘖」了一聲。
至少不得不承認的是,蘇小燦雖然花痴,但確實挺有眼光的。
她收回視綫,看見信號燈變成了綠色。
等了兩秒之後,她才抬步往馬路對面走,走到馬路的三分之二,無意抬頭,發現跟人說完話,站在路邊的溫斯璟是看著她這個方向的。
雖然這一整條街上路燈都挺亮,但是她也沒有那麽確定,他就是在看她,畢竟兩人也就那天晚上見過一次面,她認識他不意外,因爲自己見過他照片,可她却不覺得他會記得沒什麽特別的自己。
但是鬱爾穆還是停了一瞬,回頭看了看。
有兩個人從她身邊過去,後面也沒有人了。
再回過頭,看見那男人把西裝外套換到提包的手臂上,對著她招了招手。
這下鬱爾穆可以確定,他確實是在看她了,有點詫异,但餘光瞄到綠燈開始閃,她抓著包帶往前小跑了兩步過了馬路,走到溫斯璟身邊時,抬頭看他眨眨眼。
只是還沒開口說話,就又聽見他開口教育道——
「又被我逮到一次,上次不是就和你說了,你一個小女孩晚上出來不安全,要早點回家的嗎?」
作者有話要說: 溫叔叔:我這小媳婦兒也是讓我操碎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