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 與刑部、都察院,並稱三法司。
按理說鳳笙應該送去刑部, 但因為案件特殊,畢竟方鳳甫並不算真正觸犯了朝廷律法, 所以暫時關在大理寺裡。
也沒讓她進大牢,只是單獨擇了一間屋子關著,等待上面命令。
鳳笙在這裡的小日子過得還算不錯, 吃得飽穿得暖,每天還有人送飯, 看得出是單獨開的小灶。就這麽住了兩日, 一直沒人來問她話,反倒不請自來了好幾個人。
來了也不表明身份, 只是與她談天說地, 論一論時政,又或是下下棋。若不是鳳笙對自己還算有自知之明,恐怕要以為自己天生人緣好, 被人關了還能這麽‘招蜂引蝶’。
等再過兩日, 這些人就露出真面目了, 談論的問題上升到家國天下之類的大局面的問題。對此, 鳳笙是一概是左耳進右耳出, 表面一副深受教誨,實際上心中怎麽想, 大概只有她自己清楚。
其實鳳笙清楚為何會是這樣, 這說明了上面暫時還不想殺他, 隻想保存所有人的面子,讓彼此之間都能下台。如果她能坦然接受,並能做到真正的識趣,說不定她不光不用死,還能繼續當自己的小官,肯定不能回揚州了,大概會是在某個鳥不拉屎的偏遠地方,但至少性命無憂。
這一切她都清楚,很清楚。
如是這般過去了幾日,‘點化’她的人終於不來了。
一個陽光明媚的上午,大理寺三司會審,鳳笙被請到堂上。
也算是陣勢浩大,不光大理寺,都察院和刑部都到了人,此番又稱三司會審。逢大案要案,由三司聚集共同審理。
不過這只是小三司,因為鳳笙聽稱呼,三司今日到場的人都不是主官。如果上升到三司主官到場,諸如大理寺卿、刑部尚書與都察院左都禦史共同會審,那就是最高級別的三司會審,是時舉朝上下的目光都將聚集此處。
但是現在也不差了,和鳳笙預想的差不多,而且上面坐著一個老熟人,這幾日和鳳笙喝了兩次茶的大理寺少卿趙安賢。
鳳笙也是此時才知此人是大理寺少卿。
與普通的過堂審訊差不多,先是核實鳳笙的身份籍貫之類的內容,這次開堂過審的名頭是急於求成、嚴重瀆職。大概的意思就是說,鳳笙這次在兩淮奉命查處貪腐案時,手段過於激進,因為造成了不少冤案。
對於造成了什麽樣的冤案,手段如何激進,堂上並未明示清楚,隻說現在有人翻案喊冤了,所以朝廷得徹查,也因此才會把方鳳甫押解進京審問。而且三位主官的態度都極為和藹,一副鳳笙不過是少年冒進、情有可原、功大於過的樣子。
魏王說的並沒有錯,哪怕全天下人都覺得太子錯,但只要建平帝還想保他,就不算是錯。更何況堂堂一國的太子,不過就是安排了幾個人在地方上為自己斂金,能算得上什麽錯呢,天下都是人家的。
只要太子不造反謀逆,在建平帝心中就不算錯。
相反,大題小做,一直咬著不丟想深挖,疑似背後還站著什麽人的方鳳甫,在建平帝的心中才算是錯了。鳳笙好不容易在聖心中積累的好感,早就煙消雲散,只剩了不識趣幾個字的評價。
所以說今天這就是一場戲,演給全天下人看的戲,戲的主角是方鳳甫,看客是天下人,排戲的人是建平帝。如今這麽多人大張旗鼓的到這裡,就是負責把這場戲演好了,為此,之前還有人找著機會和鳳笙私下對台詞。
基於這種情況,整個審訊的過程就像是玩笑,主角隻用在下面站著不動就可以了,上面的幾位主官,以及陪審的吏員書辦,已經把戲唱完了。
現在只等鳳笙簽字畫押,這案子就算定了,皆大歡喜。
“方大人,還不快請。”一個吏目捧著托盤來到鳳笙面前,做了個請的手勢,托盤裡放著一張紙,上面大致列明了案子的來龍去脈。
鳳笙看著那張紙笑了笑,抬起頭來:“下官不服。”
四字道出,讓人幾乎以為是幻聽。
堂上的三位主官都愣住了,旋即是臉色難看。這姓方的,如此點撥他,他竟還是如此不識趣,想怎麽樣?難道把天捅破不成!
“方大人還有何不服的?地方斷案需送刑部審判,刑部審判後,又送大理寺覆核。根據我二司查證,此案確實存在冤情,且不說苦主受過刑,符合無法承受酷刑才會屈打成招的說辭,在你被押解進京的路上,已命人查抄了對方的家宅,並未查出與案件相符的財物,人證物證俱都不存在,如何審判對方?”
“大人說的苦主可是鹽運司同知魏統新魏大人?”
自然是他了,若不是此人牽扯太深,這麽多年來手裡可能也捏著不少東西,恐怕他也將是斷腕的其中一個。只要牽扯不出魏統新,魏統新背後的人自然安穩無恙,至於其他小魚小蝦,根本不足掛齒。
“正是,”刑部的這位老大人極為痛心疾首,道,“方大人急於求成的心,我們都懂,畢竟第一次身負皇恩,為陛下辦事,難免矯枉過正,手段太激進,那魏大人據說被用刑用的很慘,如今神志失常,恐怕難以恢復。”
這事確實是鳳笙乾的,她急於結案,也是急於在魏統新口裡問到一些東西,所以對其用了刑。當然,這刑也不光是為了問東西,也是用給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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