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裡用的全是最廉價的東西,就連冰箱裡的水都是她挑著超市處理臨期食物買一送一時囤的貨,都已經過期了,她以為江瑟那樣金尊玉貴的人是怎麽都不會碰的。
江瑟將手裡的一次性水杯放下一個,笑道:“我被綁走的那三天,一滴水都不敢喝。恰巧救出來的那天還在下雨,我實在是渴得嗓子冒煙,張嘴便喝了一口雨水。”
她當時眼睛被蒙著,手也被捆著,要喝水就得讓那些人喂,她寧肯不喝一滴水也不想他們碰她,更不想因為喝了水吃了東西,不得不去如廁。
那兩人看她的目光即便被蒙著眼她都能感知得到。
明明裙子還穿在身上,可她無時無刻不感覺到自己正在被他們剝著衣服。
江瑟抿了一口水杯裡的水,說:“這不比雨水好喝多了嗎?有什麽喝不喝得的,張老板,我同你沒什麽不一樣。”
張玥望著江瑟,不知道該怎麽接話,她不明白江瑟為什麽能用這樣輕松的語氣說起她的經歷。
明明是那樣痛苦的事。
默了半晌,她對江瑟說:“熱水壺旁邊有茶包,還沒過期的,你想喝茶便去拿。”
她說完便拄著拐杖進了房間。
十五分鍾後,她從房間裡出來,沒拄拐杖的手夾個大紙箱壓在腰側。
江瑟起身想幫忙,張玥搖了下頭,說:“不用過來,我自己可以。”
江瑟看她眼,緩緩坐了回去。
張玥側著彎腰,將手裡的紙箱放在江瑟身旁,“這是阿誠,就是趙志成留在我這裡的東西。”
她將拐杖放在沙發扶手,在紙箱的另一側坐下,繼續說:“他以前叫趙誠,我們都喊他阿城,但或許那根本不是他真名。”
紙箱裡什麽東西都有,看得出來裡頭的東西主人很珍惜,每一樣東西都保管得很好。
兩人看第一場電影的票根,入冬時給張玥送第一杯奶茶的外賣單,一本關於旗袍的書,一本關於鳥類的百科全書,一張彩墨打印出來的畫,還有許多零碎的禮物。
“他留下來的東西不多,都是一些我同他的回憶。”張玥目光柔和地望著紙箱,慢慢陷入回憶裡,“我同他都在榕城的一家製衣廠裡打工,他是保安,我在裡頭專門給衣服打板。我進廠的時候才十八歲,膽子小,跟誰都不愛說話。有一次我們廠裡的組長騷擾我,被阿誠撞見,他替我擋了下來。”
她說到這便笑笑:“你不知道,阿誠雖然生得普通,但他凶起來時很有殺氣,他稍稍板一板臉,那組長便被他嚇跑了。”
江瑟笑笑,沒接話。
張玥也不需要她接話,這八年她揣著個秘密行屍走肉地活著,無望地等著,心臟像是栓著個鐵球,每日都要往下沉一點,她也不知道哪一日會沉到底。
讓她回憶她與阿誠的過往反而讓她松快些了。
“雖然我很感激他,但我沒有因此跟他變得熟絡,直到我去了與工廠對接的那家外貿公司。”張玥低眸喝了口水,“我想多掙些錢早點回來桐城,聽說在外貿公司提成高還輕松,便去了。”
她說到這裡便停了下來,握著紙杯的手漸漸泛白。
江瑟看了看她:“如果你不想說這一段——”
“沒關系,我可以說。”張玥抬起頭,抿了下嘴唇,說,“帶我入門的人是我一個老鄉,說那家外貿公司老板人很好,不歧視外地人。那老板年紀能做我爸爸了,我一開始真的以為他是好人,直到他有一天將手放在我腰上問我跟不跟他。我就是在那個時候去找了阿誠,讓他假裝我男朋友。”
趙志成幫過她,又不像旁的男人會糾纏她,她對他總有種莫名的信任。
趙志成答應得很爽快,開始每天接送她。
“我都想好了做完那個月我就辭職,因為那個月我做了筆大單,我舍不得那筆提成。”
偏偏她就是在那個月的最後幾天出了事。
那位老鄉給她遞來一杯水,然後她就失去了記憶,醒來時人已經在布料室裡。
“我想過去報警的,但他們有我的照片,後來阿誠將那些照片都拿了回來。”
張玥又喝了口水,潤了潤乾啞的嗓子眼,說:“江小姐,你是怎麽知道是阿誠殺了他們?我們從榕城逃到江城後,在那裡待了快兩年,一直相安無事,我以為不會有人查到阿誠頭上。”
江瑟想起那半截燒剩下的無足鳥手帕。
趙志成連在心愛的女人面前用的都是假名,他的過往幾乎是一片空白,就像一滴滴落在海裡的水,一丁點蛛絲馬跡都很難挖掘到。
唯一一點遺留下來的痕跡,是那張沒來及燒毀的手帕。
江瑟五年前請了偵探,從這塊手帕入手去找它最初的主人。花了五年時間才找了張玥,怕找錯人,她又讓人去查張玥的過去。
張玥同趙志成不一樣,除了在江城的那兩年,她的過往太容易查了,一樁樁一件件,清晰得就像掛在牆頭上的日歷。
“趙志成殺死另外兩名綁匪時,曾經用一塊手帕幫我擦走臉上的血漬,我就是通過那塊手帕找到了你。”
“手帕?”張玥喃喃一聲,“原來是那張手帕,難怪你一來‘張繡’便同我說無足鳥。我曾經同阿誠看過一部電影,電影裡有一句台詞,說這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它只能一直飛呀飛呀,飛累了就在風裡面睡覺,這種鳥一輩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時候。看完電影,阿誠便笑著同我說,我們或許也是這樣一隻鳥,錦繡巷三十八號便是我們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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