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叫司機送你吧。”
秦晗從鞋櫃裡拎出一雙咖啡色皮鞋:“不用不用,小區門口的公交車可以直達的。”
秦母是精致的女人,她噴了一點香水,挎上小皮包,把腳踩進高跟鞋裡,埋怨著:“你爸就是這樣,現在正規的書店到處都是,還要支持你去什麽舊書集市,去吧,小心中暑,早點回來。”
舊書集市上人並不多,書本堆成的地攤一個挨著一個,這是在遙南斜街的西邊,是秦晗去張鬱青店裡不會路過的地方。
她逛了一會兒,蹲在一個攤位前,拿起一本書。
書皮是古樸的灰藍色,又像是不均勻的牆體,隻印著三個字——《小團圓》。
攤主是一位戴著眼鏡的年輕人,和秦晗的爸爸氣質看上去差不多,笑著同秦晗介紹:“這可是一本好書啊小姑娘。”
又一個叫她“小姑娘”的人。
秦晗忽然想起張鬱青叫她時的語氣。
他明明也沒比她大多少,還總是一副長輩叫法。
還是那種不怎麽正經的長輩,語調都懶洋洋的。
可能是見秦晗拿著書發呆,攤主又問:“這書是張愛玲寫的,你知道張愛玲嗎?”
秦晗知道張愛鈴,高中語文老師講到過她。
沒拜讀過。
但總歸是知道的。
秦晗點點頭。
攤主看上去很高興,介紹起來:“這可是第一版《小團圓》,2009年出版的,很值得收藏,我要不是已經有了一本,一定不會拿來賣的。”
秦晗翻了翻扉頁,有些疑惑:“可是我們老師說,張愛鈴......”
說到這兒她又覺得直呼大名不太好,猶豫半秒才接著說,“張愛玲老師,她1995年就已經去世了,第一版怎麽會是2009年?”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攤主蹲在樹蔭下給秦晗科普,說她這本書出版時的風波,也講了不少張愛玲生前的故事。
秦晗蹲在大太陽下面聽得入迷,最後掏腰包把書買了下來。
她需要一本書,好證明自己來這裡只是為了舊書集市。
從舊書集市走到張鬱青的店,幾乎要從西到東走完整條街。
天氣有些熱,老槐樹落下黃色的花,可能是落花太多,柏油馬路踩上去有些黏黏的。
街道兩旁的櫥窗都是很樸素的裝璜,早餐店已經過了飯時,正在收拾炸油條油餅的大鍋。
沒有什麽特別的,但秦晗有種說不出來的愉快。
到張鬱青店門口時,正好遇上前兩天買水果的那個水果攤主。
水果攤主仍然是帶著草帽的,看見秦晗,他頓了頓腳步:“咦?你怎麽又來了?”
秦晗舉起手裡的書:“我去買書,是路過。”
可能是心情好,秦晗主動問了他的名字。
“羅什錦。”
店裡,張鬱青剛剛落座在靠窗的桌子旁,聽見一個認認真真的女聲:“是哪個羅呀?是包羅萬象的羅麽?”
然後是羅什錦語塞的沉默:“......就是蘿卜的蘿,去掉草帽。”
“哦,那shi呢?是朝花夕拾的拾?”
“......”
羅什錦是個小學都沒上完的文盲,一個包羅萬象已經夠難的了,又來了個朝花夕拾。
張鬱青聽著好笑,嘴角彎了彎。
他起身站到窗邊,拄著窗台,替羅什錦回答:“什襲而藏的什。”
順著聲音看過去,一眼看見張鬱青含笑的眸子,抱著書的手緊了緊。
羅什錦這才回過神:“我都讓你問懵了,我這個名字特別好記啊,就是什錦罐頭的什錦,什錦罐頭吃過吧?”
秦晗想要和張鬱青打招呼,又覺得不回答羅什錦太不禮貌,只能收回視線,強迫自己認真和羅什錦對話:“吃過。”
“我家裡人沒什麽文化,我出生那會兒就覺得什錦罐頭好吃,比什麽大黃桃啊什麽橘子的都好吃,就給我起名叫什錦了。”
“我叫秦晗。”
張鬱青注意到秦晗手裡的書:“去舊書集市了?”
“嗯。”
秦晗有種掩耳盜鈴的拙劣,又把和羅什錦說過的理由重複一遍,“這邊有舊書集市,我來找找看有沒有喜歡的書,正好路過你這邊,就、就過來看看。”
張鬱青伸出手:“看看。”
秦晗不明所以,去看張鬱青掌心。
乾淨的手掌紋路,修長的手指,除了手特別好看,沒看出其他特別的。
可能是秦晗的表情過於迷茫,張鬱青笑了笑:“我說你的書,給我看一下。”
哦。
秦晗把書遞過去,張鬱青翻了翻:“多少錢買的?”
“60塊。”
秦晗還挺驕傲,“買書的老板說了,這本書值得珍藏,以後還能升值的。”
“我去,一本舊書能賣60塊錢!”羅什錦在旁邊嚷嚷,“新書都沒有這麽貴吧?!我乾脆也別賣水果了,搗騰舊書去得了。”
張鬱青歎了口氣,把書遞還給秦晗,輕輕拍了一下她的頭,語氣像個長輩:“傻姑娘。”
秦晗隻感覺到頭頂有輕輕被手掌覆蓋的一點重量,等她回過神,張鬱青那隻手已經插回褲子口袋裡。
“這本書是2011年出版的了,已經是再版很多次,不是第一版,沒什麽收藏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