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怪不得有那麽多人不要命也要投機倒把呢,做商販賣水果都賺這麽多了,投機倒把得賺多少?”
“現在擺攤好像不犯法了,我前兩天去縣城看有不少路邊攤呢,好多賣小食的都在工廠門口賣給工廠裡的工人,買東西的人可多了。
也沒看有人抓。”
“這事我知道,好像是說有不少工廠倒閉了,或者工廠開不出工資了,上面只能睜隻眼閉隻眼,你們也知道,縣城裡吃個蔥都要錢,沒有工資那真的是一家都要餓死,所以只能做個體戶賺錢嚼用。”
“哎呀,那咱們也趕緊多種點水果賣吧,反正水果也不佔咱們村現有耕地,兩座山空地加起來應該有好幾千畝呢,這得種多少果樹啊!”
“你想的倒美,水果那也分好吃和不好吃的啊,咱們村以前種的那些水果有幾家好吃的,也就喬虎家的那棵桃樹還不錯,桃子雖然小了點,但的確甜,可他家那桃樹是特地買回來的好樹苗,十年前買的時候就花了他家兩塊錢,喬虎那小子當時差點沒被他爹打折了腿。
咱們村要是種果樹,總不能種那些酸桃子,苦杏子吧,更何況要是從種子開始種的話,那得種多長時間才能等到果樹結果啊,可要是買樹苗的話,咱們村也買不起那麽多果樹苗,就算一棵樹苗只要一塊錢,那如果想要把兩座山都給種滿了的話,估計也得要好多好多萬。”
有人滿懷期待,自然也有人忍不住潑涼水,心懷擔憂。
不過,他們擔心的倒也的確是事實,前面說過,他們村不少人家家裡都種有那麽一兩棵果樹,可是他們種的果樹要麽是從山裡挖下來的野果樹,要麽就是偶爾在縣城上買過一兩次水果,留下的種子種出來的,不但產量低,而且口味還不怎麽好,又不怎麽好來形容已經是相當的客氣了,準確來講應該說很難吃,桃子又小又酸,幾乎只有桃尖尖那一小塊是甜的,杏子那是只有醃製成蜜餞才能入嘴,也就梨稍微好些,可也產量低,果實小。
但要是買品種比較好的果樹樹苗的話,那前期投入必將是一筆他們村根本難以承受的數字。
喬明輝聽到下面討論前期投入問題的時候,也是不由一僵,先前他光興奮的想著要是種多少多少果樹,回頭能賺多少多少錢了,可是卻完全忽略了種水果也是需要前期投入的,水果苗的大量購買還僅僅只是最開始的第一步,後期的施肥殺蟲等等,都需要大筆資金投入。
可關鍵問題是,他們村沒錢。
都說了,這時代貧窮是最普遍的,有錢的少之又少,大家家裡收刮家底,可能收刮出幾百塊錢,多的可能有上千,可想要說服大家傾家蕩產的把錢投入到種果樹上,大多數人家絕對都是不願意的,因為對於普通農民而言,求穩永遠是他們堅持的第一要素,他們不願意參與任何有一定風險性的投資,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還將如此。
喬木也深知這點,所以在大家在打退堂鼓時,立刻又站出來道:
“我知道前期投入很大,可是這不還有我呢嗎,我來出果樹啊!
明輝,我先前說過成立農村集體合作社的吧,成立之後,我以支持前期所有投入佔據整個合作社的三成股份,也就是說,果樹農藥化肥之類的東西,全部都由我出錢出物提供,但我要佔三成收益。
村集體提供兩座山,也就是說提供土地,佔合作社五成收益,剩余村民提供勞動,佔合作社的剩余兩成收益,也按勞動記工分。
村集體那邊的五成收益可能會涉及到交稅,土地使用等各方面的花銷,但是我想,剩余部分除了用作建設村集體設施之外,年終的時候也是可以一起分給所有人的。”
喬木提出的這種方案,其實已經做出了相當大的讓步,要不是現在政策不允許,她直接把山包下來雇傭大家幫忙收益更高,不過這時候顯然是不行的,因為這個時候是不允許雇傭勞動的,如果雇傭人數超過一定數量,那就會被認定為是搞資產階級,是在剝削勞動者。
建設合作社只能算是鑽漏洞。
屬於不得已而為之。
而且,目前這也的確是共同富裕的唯一方法,至於先富幫後富什麽的,那就完全是搞笑了,先富的哪顧得上去幫後富的啊,忙著打壓下去搞壟斷還來不及呢,還幫忙?
“喬太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不用出一分錢,只要幫忙照顧照顧果樹,回頭就能分所有果樹的兩成收益,而且分到村集體那邊的五成收益除了交稅等各種項目之外,剩下的我們也可以平分,是這意思嗎?”
喬明輝到底是做村長的,腦子轉的很快,瞬間就理解了意思。
“是這樣沒錯,不過這些還有很多手續需要你去縣政府那邊辦,這些就得勞煩你了,不然我們這麽做是不合法的,只有成立農村集體合作社之後,我們才能這樣乾。”
喬木點了點頭,表示確定。
這下子,大家就更熱情了,如果種果樹這件事需要大家都出錢出力的話,那大家還真不太樂意,最主要是出錢,出力氣他們倒是無所謂,主要是出錢不樂意,因為大家手裡都沒什麽錢,對於未來也不是很確定,所以很難抉擇。
但是出力氣這種事對於大家而言就無所謂了,很多年後他們國家這邊都以廉價勞動力出名,更何況現在,況且種果樹本來也就不是特別累的事,肯定比種田要輕松。
雖然還有部分人覺得喬木一個人佔三成收益有點多,但大家隨便說一句要是你能出錢出物,我們也給你三成之後就沒辦法再反駁了。
因為他們村除了喬木,沒人拿得出這麽多錢物,別說他們村,估計整個縣城都沒有能一次性,還一個人拿出這麽多錢物的人物。
我查了些資料,發現那時候有些情況,可能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麽嚴苛,私人買賣是不允許,但是其實是可以成立農村集體合作社的,合作社可以種水果,也可以做其他一些與農產品相關的工作,甚至於成立小型作坊,就是類似於小工廠之類也是可以的。
就是說以私人形式進行的商業活動是不被允許的,但是以集體形式進行的一些活動,其實還是相對松泛的,而且私人活動也不是被絕對禁止,農村人也可以織布向村裡要條子賣給收購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