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被自己從午覺中吵醒的,但眼前這一個紅衣男人脾氣倒是挺好。
林三酒打量了對方幾眼,暗暗想道。
幾分鍾以前,她眼睜睜看著一樓房間窗戶被推開了,從裡頭伸出了一隻光腳。她還以為又要看見一個形貌奇異的人了,卻沒想到等那人鑽出來後一看,他身上最怪的地方,只不過是沒穿鞋。
這男人大概在三十到四十之間,瘦巴巴的,微微弓著後背,皮膚、眼珠和手指尖都乾燥得泛黃,好像被多年來吸的煙熏幹了水分。
“一起去吧,”紅T恤衫垂著眼皮,一邊說一邊拍褲袋,也不知道在找什麽。“你新來的吧?正好順便給你帶帶路。”
林三酒揚起了眉毛。這兒的熱心人,還挺多的?
“噢,忘了,還沒收起來呢。”紅T恤衫自言自語地轉過身,走到汽車旅館廣告牌前,往柱子上搭了一隻手。
連一絲能讓人察覺的間隙也沒有,整個汽車旅館就驀然消失了,仿佛從來沒有存在過。
林三酒愣愣地盯著空地,在一時急劇湧起的驚惑中,敏銳直覺那一個小小的聲音,仍然在細微而清楚地提醒她,別問,別問。
……收起一棟可能是特殊物品的房子,這本身不值得奇怪。問題在於,特殊物品的效果,也像她的進化能力一樣,要麽沉睡了、要麽愚鈍了;就連【織衣慈母】留在她腰上的線,盡管隱隱約約感覺好像還在,卻也早就看不見了。
如果其他人都能夠像他一樣動用物品……自己的處境,可就比此前以為的糟糕多了。
紅T恤衫顯然沒察覺她的驚惑;他收好了旅館,站在路上,很盡興地打了一個大呵欠,嘴巴好像挺舍不得地徐徐合攏,眼角都擠出了淚珠。
“走了,”他抹了一把眼睛,拖著腳,轉身上了路。
林三酒沒有動地方。
“為什麽往這一個方向走,就是參加座談會的?”
紅T恤衫回過頭,仍然是一副被生活當煙抽了的樣子。
“啊?應該是吧?這兒不就是座談會的方向嗎……”他撓了撓臉,承認了:“我也不知道。”
焦躁像滾燙熱針似的,扎了林三酒的心臟一下。
她手上線索太少,說不定那個肥壯男人早在來時路上的某處就拐向了,也有可能確實去了座談會。
對於此刻什麽都不了解的林三酒來說,接下來往哪兒走都沒了分別;她跟上去的決定究竟對不對,也只能看運氣,事後才知道了。
畢竟,跟上一個本地人,至少有打探訊息的機會。
“我以前沒參加過座談會,”她走在紅T恤衫身後幾步的位置,望著他的背影問道,“你呢?”
紅T恤衫好像並不在乎自己的後背都露給一個陌生人了。“不奇怪,你一看就是沒有經驗,跟個新生兒一樣。我過去四十多年以來,也就參加過幾次吧,何況是你呢。”
四十多年?林三酒打量了他幾眼。
和5.85一樣,她也看不出他身上有什麽了不起的實力,大概也就是十二界街頭隨處可見的水平。或許他們也和自己一樣,進化能力都鈍了?
林三酒真希望自己能更著急一點。
剛才搜尋肥大男人的十來分鍾裡,她就發現了:這種“能力沉睡”的感覺,實在太自然了,自然得甚至讓她不著急。她的戰力被壓製過好幾次,卻從沒有像此刻一樣,仿佛是身體泡在熱浴缸裡、不由自主松弛了下去——若是不刻意去想,她都快忘了自己原本還有戰力。
“座談會不多?”她斟酌著問道。
“近幾年漸漸多了一點,以前哪有機會開座談會呀。”紅T恤衫一雙光腳吧嗒吧嗒打在地上,腳底板卻也不髒。“你別看我不修邊幅,其實我是一個比較上進,比較專注於提升自我的人……也有的人吧,很自大,堅信自己就是最好的,不肯聽別人的經驗……”
他好像很容易說著說著就往四面八方展開,這倒正中了林三酒下懷。聽了一會兒,她倒是明白了大概:他要去參加的,似乎是供人互相交流學習的一個活動——還真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座談會。
林三酒一遍遍在視野裡搜尋著那個肥大男人,心裡琢磨起了座談會。座談會的人多,打聽人偶師的下落應該更方便;更何況,他們交流學習的訊息裡,一定就有能夠揭示自己所在之處的線索——即使路上沒有人偶師的影子,恐怕也得去看看。
隨著紅T恤衫走了一陣,線索或許暫時沒有,她卻有了另一個不知道重不重要的發現:這兒的人,好像都很平和。
不管認不認識,路上看見人了,紅T恤衫就會跟對方點一點頭——第一次時,林三酒還差點以為他是在跟同夥碰頭、終於要對自己下手了。
5.85顯然不是一個特例;其他人見了她,態度也十分友好,時不時招呼她“你新來的呀?”,“不習慣就多問問”,“有要幫忙的就說一聲”……有的熱心,有的禮貌,有的害羞而友善,簡直像是跌進了一個桃花源。
但他們怎麽知道自己是新來的?
林三酒將這個問題在肚子裡滾了幾遍,最終還是沒有問出口。
他們似乎沒有敵意,她卻仍舊不敢多說話。敏銳直覺並非指導手冊;在含糊拿不準的時候,她寧可謹慎一點,把嘴閉成蚌殼。
正如紅T恤衫所說,往這個方向去的人,幾乎都是去參加座談會的;二人走著走著,前方人影也漸漸密集起來了。隨著人多了,建築物、路燈和馬路也開始越來越像樣了,不知不覺之間,林三酒四下一看,發現自己已經踱步走在一個小城鎮裡了。
這座小城鎮,就像是來自於一顆喧囂的大腦:古怪、熱鬧,生氣勃勃。
淘金時代的木製西部酒館,緊挨著一家水泥灰色的旅行中介辦公室;妝容脫色、服裝破舊的小醜,站在街頭上賣一串垂頭喪氣的氣球;幾個小孩子坐在一棟陰森森的廢棄民居前,數他們手裡抓到的蟲;豁然扯開了一大塊地面的游泳池,附近連個緩衝也沒有,路旁停下卡車的司機若是往外一伸腳,就能跌進水裡去。
“噢,你說的這個人,我有印象。”
當林三酒打聽到了第四個人時,對方終於給出了一個讓她心臟砰砰撞起來的答案。
“大概是十多分鍾以前從這兒走過去的,誒喲,我活了這麽些年,就沒見過那麽醜的。”那個大媽一邊在圍裙上擦著手,一邊思索著說:“跟你一樣,也是新來的,對吧?你交朋友怎麽也不挑個好看一點的,這平時見面多鬧心。不過我不知道他往哪兒去了,我當時正找雞蛋呢,抬頭劃了一眼,正好看見他站在街口那兒,擺弄手裡一個東西,好像是用來囚禁人的。”
“囚禁人?你怎麽知道?”林三酒傾過身體,幾乎恨不得撲進她的回憶裡去,親眼看看。“什麽樣的東西?裡面有人嗎?裡面的人什麽樣?”
大媽怔了怔,好像怕她突然咬自己一口似的。“離得挺遠,我就劃了一眼……反正空氣裡漂浮著一大團東西,裡頭隱隱約約地看不清,但好像是坐著一個黑色人影吧?等我找到雞蛋再一看,那人就不見了。”
太、太順利了吧?
“這可好了,”
當林三酒激動得手腳都發熱了的時候,一直耐心等在一旁的紅T恤衫好像也陪她松了一口氣,說道:“離得這麽近,以你的本事,豈不是一找就找到了嗎?”
老感覺這兩天寫得有點夾生,就是組詞造句排序文理吧,別別扭扭的。中間那一句表示不知道胖大男人去向的心理活動,我還是從腦子裡的英語翻的……寫中文有時第一念頭冒出來是英語,寫英語冒出來中文,反正寫哪個都跟拿內褲做床單一樣,料子不夠用,下意識想再拿一個來湊湊。
人偶師一退場,最近熱度也頓時下降了很多。這讓我有點警惕,我平時會多告誡自己兩句,不能為了人氣就使勁遛人偶師(雖然他戲份的確最多),還是得以故事線為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