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喜沒有把自己喝醉,畢竟明天上午還有班要上,她在這方面節制到近乎變態,不為別的,只是太要面兒,禁不起丁點兒的專業污點,尤其在自己的強項上面,要做就做到最好。
三人吃飯聊天,轉眼就三點多了,宋喜出聲說:“我要走了,你們兩個也早點兒睡覺。”
韓春萌酒量不濟,迷迷糊糊的挑眉問:“你還走啊?在這兒睡唄。”
宋喜說:“不了,我沒帶換洗衣服,明天也不能穿這樣去醫院。”
韓春萌說:“我有啊,你穿我的就行。”
宋喜打趣道:“我最近還沒想走嘻哈風。”
韓春萌眼帶疑惑,“我不嘻哈啊。”
顧東旭忍不住翻了一眼,“你穿xxl號的,她穿s號的,能不嘻哈嘛?”
韓春萌抬手就給了顧東旭一下子,蹙眉說:“煩人,要你說?”
顧東旭很冤,她怎麼不打宋喜打翻譯?
宋喜非要走,顧東旭送她下樓,本還想送她回去,但宋喜怎能讓他送?
站在路邊攔了輛車,顧東旭打開後車門,把手中蛋糕盒遞給她,叫她到家給他回個電話。
宋喜跟他擺擺手,車門關上,跟司機說道:“翠城山。”
司機扣下空車牌開車,宋喜微垂著視線,盯著腿上的蛋糕盒。蛋糕只吃了一點兒,還剩下大半,她走時下意識的說了句:“蛋糕我帶回去。”
翠城山除了她之外就只有喬治笙,等到說完這句話,宋喜才不得不承認,她是想帶回去給喬治笙吃,不為別的,因為十二點那碗龍鬚面。
想來想去,她還是沒辦法自欺欺人,覺得一切都是巧合。
喬治笙平日裡是很怪,但還不至於怪到無跡可尋,像是今晚,突然叫她做十菜一湯,還把疙瘩湯改成了龍鬚面,怎麼看都只有一種可能,算是變相給她慶生,但又不直說。
思及此處,宋喜心底說不出是什麼感覺,當然不會再生他的氣,只是覺的……有點兒暖。
其實她是特容易感恩的一個人,別人對她好,她一定會想辦法還回去,既然他都給她慶生了,那她也別再別彆扭扭,乾脆大方點兒請他吃塊兒蛋糕,粘粘喜氣。
心底豁然暢通,宋喜沒來由的心情很好。
計程車一路開回翠城山別墅,巧的是宋喜跟喬治笙一起回來的,私家車跟計程車隔著不遠各自停好,宋喜給錢下車,邁步往前走。
賓利駕駛席車門打開,從裡面出來一抹頎長身影,卻不是喬治笙,而是元寶。
元寶轉身打開後車門,喬治笙緊隨其後下車。
一抬頭看到宋喜,元寶有些詫異她深更半夜竟然不在家,眼底劃過一抹意外,但臉上卻是神色如常,出聲打招呼,“宋小姐。”
宋喜勾唇微笑,“這麼巧,你們也剛回來。”說著,她主動拎起手中粉紅色蛋糕盒,邀請道:“一起進去吃塊兒蛋糕吧。”
元寶淡笑著說:“謝謝,生日快樂。”
宋喜正要開口講話,忽然聽得喬治笙說:“你們要慶祝就出去慶祝,我困了。”
此話一出,宋喜跟元寶本能的朝他看去,喬治笙背對宋喜,她看不見他臉上表情,只見他逕自邁步往別墅門口走,當真是一點兒面子都不給。
宋喜心底咯噔一下,瞬間有種被人打了一巴掌的感覺,站在原地進退不得,也不知說什麼才好。
元寶很快反應過來,他把話接過,面不改色,微笑著說:“笙哥晚上喝了不少酒,太累了,謝謝宋小姐,心意我領了,你快點兒回去休息吧。”
宋喜走上前,微笑著遞過手中蛋糕,說:“今天我生日,蛋糕只動了一點兒,你要是不嫌棄的話,就帶回去吃吧。”
元寶有些意外,但也不能不要,雙手接過,他說了聲:“謝謝。”
宋喜道:“是要我跟你說聲謝謝,這段時間給你添了不少麻煩。”
元寶道:“別客氣,我幫笙哥做事兒,替你處理一些小問題是應該的。”
兩人都心知肚明,她感謝他的不僅僅是善後,而是平日裡的照顧,他故意往喬治笙身上撇,宋喜也就但笑不語,點了點頭,轉身往裡走。
元寶看著宋喜的背影,明確的說,是看著她身上的男人外套,差一點兒就忍不住想要提醒她,再怎麼說,她現在也是喬治笙名義上的老婆,兩人同一屋簷下,她三更半夜回來不說,還光明正大穿著其他男人的衣服,就某人那脾氣,怎麼忍?
低頭看了眼手中蛋糕盒,元寶輕嘆出聲,算了,別饞和,以免兩頭不是人,反正喬治笙只是討厭這種事情,又不是在意宋喜這個人。
宋喜回到別墅的時候,喬治笙已經上了二樓,她一直忍著,忍到回了房間才緩緩吐出胸前鬱結的一口氣。
剛剛她叫元寶進來吃蛋糕,其實主要就是想跟喬治笙分享,可他竟然當著元寶的面兒讓她難堪,那種感覺不亞於伸手扇她的臉,就差清清楚楚的告訴她,這裡是他家,她沒什麼話語權。
元寶是很貼心,可宋喜卻是真的傷了面子,她不是第一次被喬治笙挫,卻是第一次有種生氣到想哭的衝動。
好心被當驢肝肺,她瘋了才會以為他這種人有心善的一面!
宋喜勸自己不哭,沒必要為了不可理喻的人流眼淚,大不了以後都不理他好了。
她最會自己勸自己,喬治笙是什麼人?他倆是什麼關係?她憑什麼覺著他們兩個可以有和平共處的一天?
一直以來,都是她太理想主義,對於他這種人,就該抱有最初的預判,沒事兒少見面,沒有期待,就沒有傷害。
坐在床邊,宋喜深呼吸,努力調節情緒,壓下一股股往上湧的莫名心酸。
她以為想通了就好,但是夜裡,關燈躺在床上,明明身體疲憊到不行,可神經卻一直保持著亢奮,閉上眼,腦海中一直都是兩人坐在廚房吃麵的場景,她是真的搞不懂他什麼意思,忽冷忽熱,翻臉比翻書還快。
像宋喜這種幾乎沾了枕頭就著的人,竟然破天荒的失了眠。
整夜未睡,天剛擦亮,她起身收拾,出門去醫院,懶得跟他同一屋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