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撒網收魚的關鍵時刻,紀之楠不知發什麼瘋,在我難得回家的某個晚上,突然衝我哭鬧,問我既然不喜歡他為什麼要跟他結婚。
直覺告訴我他可能是聽到什麼傳言,畢竟最近我插手紀家公司,把原來的高層替換成自己人手的事情,在圈內已不是秘密。
長時間高負荷工作讓我很累,我也不想多做解釋,這都是事實。我只回應他一句「別鬧」。
他失魂落魄地回房間,我也莫名其妙的一整晚都沒睡好,明明累得眼睛都睜不開,心跳卻快一陣慢一陣,不知道在害怕什麼。
直到第二天中午照常收到了家裡送來的飯菜,我才放下心來。
他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罷了,並沒有真的生氣。
七月中旬,我正式接手華晟,上任第一件事,就是進行全員整頓,把在公司佔著工位卻沒有作為的員工全部辭退,我不允許自己的公司裡有得過且過拿不出業績的米蟲。
眼看就要成功了,已經走到這一步,決不能出半點差池。
又是一週沒有回家,下午臨近下班時間,我接到一樓前台的訪客匯報,說下午紀先生來過。可我一下午都在辦公室,他並沒有上來找我。
晚上我回去,阿姨不在,紀之楠看見我似乎很驚訝。我以為他又背著我在家吃垃圾食品,走進廚房,只看到灶台上擺著半鍋小米粥。
「晚上就吃這個?」我問。
紀之楠忙道:「你想吃什麼?我給你做。」
答非所問。
我看著他細瘦伶仃的肩膀,覺得心煩,想不通整天在家無所事事的人怎麼會弄成這副樣子。
過一會兒,他到書房給我送咖啡,轉身出去時不知在想什麼,只聽見「啪」的一聲,書架上的東西被他碰掉在地上。
我站起來去撿,看見他拿著紀之樟的照片出神。
掉在地上的是一本相冊,裡面裝著和紀之樟有關的一切,被拿在手上的是高中時我趁紀之樟睡著給他拍的一張照片。
這本相冊當年跟著我去英國,然後卻從未打開過,什麼時候放到書櫃裡的,我自己都記不清了。
我無端地有些慌張,手忙腳亂地把那堆東西收起來,抬眼便看到紀之楠垂著的手上有塊顯眼的紅印,我問他怎麼了,他說不小心燙到了,我伸手想去觸摸,他飛快縮回去,說什麼杯子消過毒,讓我放心喝。
我被他這番舉動弄得心情很糟。把相冊放到書櫃不常碰的高處之後,還是壓住脾氣問他最近有沒有空,想去哪裡玩。
紀之楠這回總算沒有答非所問,說完便溜了。
走路像貓一樣,一點聲音都沒有,怪不得平時在家裡都聽不見他的動靜。
第二天,外頭驕陽似火,我剛在一個公司開完例會,馬不停蹄往華晟趕,路上開著筆電上旅行網。
昨天紀之楠說想去海邊,我能空出來的時間不多,只能爭分奪秒地看看下周南半球哪座海島天氣晴好適合遊玩。
下車時意外地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躲華晟大樓下的角落裡,不是紀之楠還能是誰?
他似乎不想被我發現,抬手抹了一把通紅的眼睛,然後假裝沒看見我,轉身拐進牆角。
我不禁皺眉,不知道這個小傢伙又怎麼了。我抬腕看時間,沒有追過去,華晟剛剛走上正軌,新高層都在等我開會。
晚上有空的話再回去一趟好了,我想,下周帶他去旅遊,回來找個家庭醫生好好幫他調養身體。
他真的想養狗的話,那就養一條吧,待在家裡總比在污糟的娛樂圈裡待著的好,那裡不適合他。
我可以養他一輩子,只要回家的時候,打開門就能看到他對我笑。
下午接到那通陌生電話時,在外面聚眾鬧事的人剛被疏散。
這些天發生太多翻天覆地的事情,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或者耳鳴出現了幻覺。
過了許久,我才問電話裡的人:「你說什麼?」
那頭用不帶感情的聲音又重複一遍:「請問是紀之楠的家屬嗎?請到市三院來認屍。」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樣來到醫院的,只知道走在冰冷寂靜的走廊上時,全身的毛孔都在涔涔往外冒冷汗。
推開門,看到悄無聲息躺在那裡的人,我腦中一片茫然,那堆擠在裡面鬧哄哄的、被我看得比什麼都重要的會議、公司、媽媽、秦家、報仇……全都憑空蒸發了。
紀之楠閉著眼睛,抿著嘴唇,端端正正地躺在那裡。他的頭髮又有些長了,從我上次帶他去剪,他就沒有再自己出去打理過。
我用手輕輕撥開他黏在額頭上的碎髮。
他真傻,我忙得家都沒空回,怎麼有時間帶他去剪頭髮。
我看了他一會兒,接著去摸他垂在身側的手,慢慢牽起來。
除了婚禮戴戒指那次,這是第一次牽他的手。
我想,如果昨天晚上不顧他的躲閃,硬是要抓他的手看一看,摸一摸,說不定就不會涼成這樣。
現在倒是聽話,一動不動地任我牽著。
可是無論我放在手心裡握多久,都不會再暖起來了。
送他走的那天來了很多人,他的父親,哥哥,許久不見的母親,還有粉絲。
小姑娘們情感豐富,哭得泣不成聲,甚至暈過去兩個。我沒有哭,自打記事以來,我就沒有哭過,弱者才會流眼淚,我分明已經到一切,沒什麼值得哭的。
照片上的他在笑,我對他不好,可現在回想起來,他面對我的時候幾乎都是笑著的,傷心和委屈好像都被他藏起來了。
他是個開朗話多的活潑性子,跟我結婚快兩年了,卻什麼都沒有往外說,以至於到現在都沒有人來替他狠狠揍我一頓。
過去整整半個月,我才踏進他的房間。
裡面被阿姨收拾得乾淨整齊,反倒不像他住的地方了,我記得他跟不擅長收拾,床上、地上總是扔了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
打開窗簾,讓陽光照進來的那一刻,望著空蕩蕩的房間,我才意識到他是真的走了。
我只讓他帶走了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
說我自私也好,虛偽也罷,他不在的時候,他的東西如何處理只能由我說了算。
我慢慢躺在他躺過的床上,枕頭上還留著一點他頭髮上的清香,味道似有若無,我側頭想將它抓住,枕頭邊上兩個亮晶晶的東西落入眼中。
我看了許久,才想起來這是去年我送他的生日禮物,一對鑽石袖扣。他們從未出現在紀之楠身上,原來是被安置在了這裡。
不怪我一眼沒認出來,袖扣的鉑金底托都氧化發暗了,失去了剛買回來時的光澤,如果好好地收在盒子裡,不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伸手去摸,袖扣的位置正好是稍稍側身就能摸到的距離,鑽石隨著角度的變化細碎地發光。
上面似乎還留著他藏起來不想讓我看到的眼淚。
晚上,我翻開他藏在衣櫃裡的日記本。
他真的很懶,寫日記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幾百頁的本子從初中畢業一直用到現在。
15歲——
『9月30日 天氣晴 心情不好
他沒有留下來吃晚飯,我想吃過飯就跟他說我叫小星,只能下次再找機會了。』
16歲——
『6月15日 下雨了 心情不好
他出國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如果知道那是最後一次見面,我一定會主動跟他說話的,哭哭。』
17歲——
『2月14日 天氣陰 心情不錯
從二哥那裡偷來他的博客地址,我太笨了,光註冊就花了半天時間,而且給他的第一條留言就拼錯單詞了,丟臉,誰告訴我怎麼刪除啊啊啊!!!』
18歲——
『5月23日 天氣晴 心情迷茫
決定去拍戲啦,很喜歡扮演不同角色,體會每個角色不同的經歷的感覺。
希望他喜歡我在屏幕上的樣子。
演員星,加油!』
19歲——
『12月31日 天氣陰 心情好
拿到最佳新人獎,超開心!
想告訴他聽,可是不會貼視頻網址,我好笨啊……
今天量身高,我長到一米八啦,等他回來,我就不會一腦袋扎他胸口了!
希望他快點回來。』
20歲——
『11月15日 天氣晴 心情不能不好
秦岳,生日快樂。
我好想你。』
21歲。
『12月13日 小雪 心情好到爆炸
我要跟秦岳結婚了!!!
我要跟秦岳結婚了!!!
紀小星要跟秦岳結婚了!!!!!!!!』
……
我一張一張地翻,一個字眼都沒有錯過。可是日記還是越往後越少,結婚後的內容大多是備忘錄——秦岳不喜歡這個,秦岳不喜歡那個,下次不要給他做。
再往後翻,中間空白好幾頁,再次出現字跡時,已經彷彿不是同一個人寫的日記了。
『11月15日
沒回來。
生日快樂。』
『11月16日
沒回來。』
『11月17日
沒回來。』
……
最後一篇是在我們吵架的那天晚上。
『7月10日
回來了。
我錯了,你別走。』
我反覆撫摸最後那行字,在心裡不停地說:好,我不走,我不走。
再厚的一本日記,一個晚上也足夠讀完。就像我給他的傷害那麼多,卻只能化成輕飄飄的幾頁文字。
窗外晨光熹微,太陽躍出地平線,把屋子裡的每個角落照得徹底。
我站在陽光下,每一道光線都像針一樣扎進皮膚,戳穿心臟,用明晃晃、**裸的聲音告訴我——
懷著世界上最乾淨純粹的愛意、用八年時間寫下這本日記的人,再也回不來了。
太陽東昇西落,不知又過去多少個日夜。
初秋的清晨,我從主臥出來,下樓準備去上班,阿姨小心翼翼地指了指我的臉,問我要不要去醫院看一下。
我這才想起昨天喝了點酒,和別人動了手。
被我打的人是新項目的合作商,原因是飯吃到一半,他叫來幾個小明星,要往我身邊塞,我明確表示拒絕,他偏要推著一個小男孩給我敬酒,小男孩手一歪酒灑在我身上,我當即就向他背後的人揮出拳頭。
那人被我打得鼻青臉腫,還有力氣譏笑:「你從前不也玩明星嗎,裝什麼清高?」
我不顧身邊人的勸阻,撲上去又狠狠給他幾拳。
我的紀小星怎麼能跟那些人一樣?
他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乾乾淨淨,清清白白,是要跟我過一輩子的。
回到車上,我從胸前貼身的口袋裡掏出兩個薄薄的紅本子,那天從他身上找到已經被水濕透的結婚證,它們就從未離過我的身。
結婚證上又沾了些味道難聞的酒,照片上紀小星的臉更模糊不清了。
我拿出手機,瘋狂地在網上搜他的名字,看他的照片。他有很多照片,劇照、定妝照、現場照,可哪個都不是我腦海中的樣子。
他只有看著我笑的時候才是最美的。
我後悔了,他對我笑過那麼多次,我卻沒有給他拍過哪怕一張照片。
再也看不到那樣的笑了。
壓抑許久的痛苦終於在黑暗中爆發出來,起初只是密密麻麻的刺痛,很快便轉為幕天席地的鈍痛,它們迅速縮小範圍,密不透風地將我包圍,身體裡面許多雙手在撕扯著我的心臟,讓我喘不過氣來。
我抱著兩本結婚證在主臥的窗邊坐了一夜。
早上對著鏡子才發現臉上不止有打架弄出來的傷,還有滿臉交錯縱橫的已經乾掉不知多久的眼淚。
27歲生日那天,從零點開始,我就沒再闔眼。
我一直在猜,上一個生日,我的小星給我準備了什麼生日驚喜?
阿姨說那天桌上放著一個他親手做的蛋糕,最後一口也沒吃。
一定還有別的,我想,我的小星一定還給我準備了其他禮物。
我照常上班,上午就把今天的所有工作全部做完,中午助理代表公司送來蛋糕,我嘗了一口,沒有紀小星做的萬分之一甜。
我突然想起他曾經在我的博客留言,說吃蛋糕會讓人心情變好。我打開網頁,進入廢棄許久的博客,然後順著LittleStar給我的留言,點進他的博客。
他發的最後一條微博,是在我們領證那天,沒有配圖,只有一句簡單的英文——Fly me to the moon.
我下意識摸了摸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
晚上,我開車下山,車窗大開,迎著夜風和頭頂的星光。
這次,換我來追你,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