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愛國變得很快,原主眼睜睜的看著他從一開始的不情願,到幾天後便積極的打扮,為出去約會而欣喜。
原主只有低頭難過的份,她被教導的賢良淑德,家裡的活計都能做的很好。
事實上,家裡的活,在幾年前就都壓在她的肩膀上了。
也是因為活幹的多,所以她的手特別粗燥,跟人家嬌養的女孩一比,那真是都放不得眼。
不知道是金愛國從來沒隱瞞過她的身份,還是那個女孩自己打探到了。
某一天,她到金家來,卻湊近了原主,道:“我警告你,快些離開這個家,不然的話,後果不是你能承擔的,別惦記我的男人,你不配。”
原主呆了好半天,然後便是黯然,自從這個女孩出現後,她就知道自己這輩子都跟金愛國無緣了。
可是離開?她一個孤女,能去哪裡呢?!
結果卻是不需要她考慮這些了,金家的三人湊在一起開了個小會,都決定了讓原主自己出去生活,理由就是都養到她這麼大了。
她也可以自立了,畢竟不是金家人,在金家也不方便。
但是畢竟養了這麼多年,他們還是給原主先了一個地方,那就是北疆。
北疆的開發團正在報名,金家大舅就將原主的名字報了上去,還單獨給她開了戶,從她離開京城時起,她就跟金家再也沒關係了。
他們還怕原主不肯走,將她騙去了集合地點,原主又不傻,聽旁邊人的話,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她並沒有逃走,直接跟著開發團去了北疆,到了之後,她才發現自己懷了孩子。
同行的人都用怪異的眼神看她,可是原主想留下這個孩子,她堅決不同意打掉。
當地很窮,又冷,一年中只能種一茬地,連自己的孩子都養著費勁,又怎麼可能會養著她。
原主只得在距離村落半個小時路程的地方,找到了一間土坯房,不知道這房子是誰的,但是四處漏風,應該是沒人住的。
她就住在了這裡,這半年多過得很艱難,月份小的時候,她還能幹點活,賺點工分,混口吃的,等月份大了,她就沒辦法幹那麼多活了,飢一頓飽一頓的。
那個來找童若雲的男人,是個鰥夫,四十歲了,就他一個人。
人其實還算不錯,他找原主,也是見她生得漂亮,而且他也想找個伴,一起過日子。
原主不同意,他也沒強迫,只是一直勸著。
可童若雲卻在心裡冷笑,如果真的想娶原主的話,為什麼不送點糧食過來?既然說自己能養得起她們,那麼送點吃的應該沒什麼吧。
這男人從來對原主只是勸,卻沒有其他的表示。
童若雲覺得,要麼他是想逼著原主山窮水盡,不得不嫁他,要麼就是想賴上原主,讓原主幹活養著他。
無論是哪種,都不是可以依靠的對象。
還好,原主固執,沒有答應嫁人,不然的話,對童若雲來說,可是又多了一個麻煩。
童若雲睜開眼,扭頭看那個肉糰子,這就是金愛國的孩子了。
那麼金愛國就是男主吧。
行吧,讓她來看看這個男主日後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