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辰把地上的鑰匙撿了起來,順便收回了那些發射性思維。
程以華是直男,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否則相交這兩年,在同一個教室、同一個寢室中朝夕相處過的,沈旭辰不可能什麼都看不出來。所以,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吧?沈旭辰在心裡對自己說。他很快就調整好了心態。
「你吃了嗎?要不要再給你弄點?廚房裡還有一些剩菜。」沈秉忠問。
沈旭辰搖搖頭:「我已經吃過了,爺爺,和同學們一起在外面吃的。對了,怎麼沒見著奶奶?還有顧望舒呢?」
「你奶奶和悅悅一起逛超市去了。你以為誰都是你,這麼不著家……悅悅才放學就回來了,在家吃的晚飯。」沈秉忠嘮嘮叨叨地說,「還是女孩子乖啊,你看你,害得小華在家裡等你半天。他從京都回來一趟也不容易。」
「爺爺,是我的錯,我應該早點和沈旭辰商量的。」程以華說。
「爺爺,我昨天給你發過短信,說我今天先和同學打檯球去的。」沈旭辰說。
以上兩句話又是差不多時間說的,程以華嘴快了一點。沈旭辰更……不好意思了。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慢騰騰地走到程以華身邊的沙發前坐下,語速飛快地說:「對不起,害你等了這麼久……話說,你大學生活怎麼樣?室友們都好相處嗎?聽說華大中有很多貓,萌不萌?」
程以華彎身從放在腳邊的書包中取出一個盒子,遞給沈旭辰,說:「這是送給你的禮物。大學不錯。室友們都挺好相處的。沒有注意過貓。」想了一下,程以華又添了一句說:「我以後會注意的。」
沈旭辰接過小盒子,一邊拆著,一邊隨口問:「這是什麼?」
程以華下意識地端正了坐姿,一臉認真地說:「是手機。雖然你已經有一個手機了,但這個手機充一次電可以使用二十天,你不用擔心它在學校裡會沒有電。我覺得挺實用的。」
沈旭辰拆禮物的手一頓,抬頭看了程以華一眼。
程以華正盯著他。
沈旭辰低下頭,繼續拆禮物,並若無其事地說:「謝謝你,我也覺得挺實用的。不用擔心手機會沒電的話,以後每天都可以給你發短信了。」
程以華笑了一下:「你喜歡就好。」
都活了兩輩子了,沈旭辰從來沒有想過要對直男出手。所以,他一直都很克制。這種克制簡直可以參考中世紀時的某些苦修傳道士在面對心中道義時的堅持與虔誠。沈旭辰不是那種沒有愛就活不下去的人,他的理智在絕大多數時候都能勝於情感。
在這樣的情況下,哪怕沈旭辰喜歡的是男人,他對身邊男性朋友的定義也僅僅是「朋友」或者「兄弟」。他從不會也根本沒想過要拿身邊的直男來意淫。只是,由於今天心裡忽然生出了那某些隱秘的想法,沈旭辰第一次下意識地用gay打量【男人】的眼光來打量程以華。
不知不覺間,程以華已經由一個青春期發育抽條的高瘦男孩長成了男人。他的髮型是最簡單的板寸,自己在家裡用推子就可以推了,都不需要進理髮店。他的長相集合了程爸程媽的優點,既有程爸的堅毅,也不失程媽的俊雅。他身材高挑,肌肉勻稱,這應該歸功於他平時的積極運動,而且他假期還會跟著新兵加練。他就那麼坐在那裡,抬頭挺胸直腰,非常端正,如一柄劍。
沈旭辰的心亂跳了幾下。
沈秉忠端著養身茶壺從廚房中走出來了。他給沈旭辰倒了一杯菊花茶,說:「這天氣太燥熱了,你喝點菊花,解解內熱。小華要不要也來點?我自己去山上摘得野菊花,清熱解毒的效果特別好。我幫你把杯子裡的普洱倒了,重新給你沏點菊花吧?」
程以華把自己喝水的杯子遞給沈秉忠,認真地說了聲謝謝。
清熱解毒啊……沈旭辰趕緊端起茶杯,猛灌了兩口。
「小華啊,這都快九點了,要不就別回去了,反正阿虎的床大,你們一起睡。」沈秉忠又念叨著說,「今年年初你還在這睡過,當時你用過的牙膏毛巾,我特意給你收起來放櫃子裡了,現在找出來還能繼續用,挺方便的。」
「爺爺!」沈旭辰急匆匆地叫道。正月裡天氣冷,他們雖然睡一張床,但卻睡了不同的被窩,再加上沈旭辰當時心無雜念,因此不覺得有什麼妨礙。可是現在天氣熱,他們要是光溜溜睡一個床……呵呵,這可是會要命的!
「爺爺……」同一時間,程以華也叫了一聲。
沈旭辰和程以華對視一眼。沈旭辰示意程以華先說。
於是,程以華鄭重地說:「不了,我還是回家睡吧。雖然這個點已經沒公車了,但走回去也沒多遠。」
本來想拒絕的沈旭辰聽到程以華先拒絕了,心裡不知道該不該松一口氣。
不過,最好還是不要在一起睡,這個結果挺好的。沈旭辰抱著水杯,笑著對沈秉忠說:「爺爺,聽程以華的,讓他回去睡吧。他內衣內褲都沒帶呢。要是在我們家睡,他洗個澡都沒有衣服換的,多不方便啊。你要是覺得不放心,大不了等下我騎自行車送下他,來回也用不了半個小時。」
沈秉忠搶了一句:「小華和你長得差不多,你拿套你的內衣褲給他不就行了。」
「我也沒有新的內褲了啊!總不能讓程以華穿我穿過的吧。」沈旭辰無奈地說,「爺爺,你沒聽說過一句話嗎,牙膏、內褲和內衣,這都是不可以分享的。」
「得得,隨你們吧。」沈秉忠給程以華的茶杯中添了一些水,然後就提著養身壺回廚房了。菊花茶不適合女人喝,想著顧奶奶和顧望舒就快回家了,沈爺爺決定趕緊煮點枸杞玫瑰茶。
「堂姑姑要訂婚了,男方是她幼稚園同班同學兼小學同班同學兼初中同班同學兼高中同班同學。」程以華忽然說。
「青梅竹馬呀?」沈旭辰問。
程以華搖了搖頭:「雖然從幼稚園開始就是同班同學,但他們其實一點都不熟,充其量就是互相知道班上有這個人。這麼多年過去了,他們連大學都畢業好幾年了,早斷了聯繫。前不久,經中間人介紹,他們在相親時遇到對方,才重新有了聯繫的。」
「前不久才有聯繫,怎麼現在就訂婚了?你們那樣的家庭,輕易不能離婚,那對婚姻的選擇不是應該更慎重嗎?」沈旭辰又問。
程以華喝了一口水,說:「男方也是京城中的世家子弟。堂姑姑和他的結合算是擁有一定自由度的家族聯姻。我和堂姑姑雖然是兩代人,但因為年紀相差不大,反而更像是同輩人。同輩人中,有一位選擇聯姻,剩下的就自由了。就像爸爸,他和叔祖父其實差不多大,叔祖父選擇聯姻,他就自由了。」
沈旭辰的心臟又是猛然一跳,他笑著說:「那是不是該對你說恭喜?」
程以華淡淡地說:「其實這也有利於家族穩定。我們這一支選擇自由婚姻,就不會對叔祖父那一支造成威脅從而取而代之。爸爸常說,盡多少責任才能享受多少權利,和堂姑姑相比,我會幸福很多,所以堂姑姑應得的東西,我不會去搶。當然,萬一日後發生什麼事情,叔祖父那一支落敗了,那我們這一支反而成了程家能夠東山再起的希望。」
「豪門啊……」沈旭辰一點都不走心地感慨了一句。
忽然,沈旭辰眼神一轉,看到程以華的衣服上有個破洞,他指著那個洞,問:「衣服怎麼破了?」
程以華低下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果然有個地方被勾破了,他非常淡定地說說:「就破了這麼一點點,不影響穿著,沒關係的。」他的衣服都是由媽媽負責買的。秦鈺作為醫生,自己穿慣了制服,給程以華買的衣服也都是各樣的運動服,全部不追求樣式,只考慮舒適度。有時候,在這方面毫無審美細胞的她甚至會把同樣的衣服買上一打,讓程以華自己換著穿。於是,不知情的人還以為程以華常年只有一兩套衣服換著穿呢。
所以,從穿衣打扮來看,程以華一點都不像是有錢人家的孩子,更別說像一位年輕有為的企業家了。
「雖然是不影響穿著……但女生們也許會覺得穿破衣服的男生很邋遢。」沈旭辰說。
程以華覺得很奇怪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說:「我和她們一點都不熟,她們會怎麼想,與我又有什麼關係?」
很好……你贏了!沈旭辰覺得程以華應該還沒有開竅。
「今天主要就是給你送手機來的。現在已經很晚了,我該回去了。」程以華一口喝幹了杯子中的菊花茶,說。
「我送送你。」沈旭辰趕緊跟著起身。
程以華沒有拒絕,拎起書包背在肩膀上。
向沈秉忠道了別,程以華和沈旭辰一前一後下了樓。
沈旭辰去自行車棚把自行車推了出來。這輛車還是等他們住到錢湖鎮上以後才買的。天氣好的時候,沈秉忠會騎著車到處走走。後來,顧奶奶也住到錢湖鎮上來了,沈爺爺就把自行車的後座好好整修了一下,鋪上了軟軟的厚厚的墊子,於是這輛車就變得十分適合載人了。沈爺爺平時可喜歡騎車帶著顧奶奶到處浪漫了。
沈旭辰本來是大長腿,他跨坐在自行車上,用腳撐著地,顯得腿更長了。他對等在路燈下的程以華說:「上來吧,我直接給你送回家。」
程以華微不可見地笑了一下,小聲地說:「自行車啊,後座啊……真像偶像劇中的喜歡浪漫的女高中生。」
「你說什麼?我沒聽清楚。」沈旭辰問。
「沒說什麼。」程以華說。
「你剛剛一定說了什麼,是不是在說我壞話,看你笑得那不懷好意的樣子。」
「真沒有說什麼。」
「那你為什麼笑得不懷好意。」
「……你這麼喜歡尋根究底,真像言情小說中的小姑娘。」
「放屁,老子純爺們。你才是小姑娘。」
「行行行,好好好,你說什麼是什麼,能不能把車騎得穩當點?要不然索性我載你?」
「我是故意的,誰讓你得罪了掌舵人!」
「睚眥必報,難道不像小姑娘嗎?《倚天屠龍記》裡的趙敏就是你這樣的!」
「……伶牙俐齒,你更像趙敏!」
路邊,一隻野貓從黑暗中掠過。在人類世界生活了這麼久,從來就沒見過這麼無聊的兩個人,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