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合個屁,明歌氣得鼻子都在冒煙,“窩(我)噗(不)圖(同)一(意)!”
李斯捏了捏明歌的鼻子,“乖,牙齒難受別說話,我懂你意思,我們以後的路還很長,有的是時間說話!”
明歌……
她真不相信有那麽一天,她會因為一顆牙齒把自己嫁了。
還嫁給了一個變/態。
錢父錢母一聽有人要和自家女兒求婚,還是這麽大的陣仗,這心裡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傲嬌的。
當初明歌回了縣城,左鄰右舍的各種輕視嘲諷,覺得女兒大學白上了,回來賣饅頭,簡直太沒出息。
周圍人家的女孩,不上大學的和明歌同歲的都已經結婚生娃,和明歌還是單著呢,有親戚做媒人介紹了幾個明歌都看不上,親戚們因此也嘲笑明歌也不看看自己的樣子,眉高眼低的,還真以為自己是個什麽小姐身子不成。
如今自家女兒要嫁一個長得帥又有錢的年輕人,錢父錢母揚眉吐氣的同時又有點小擔心,自家女兒小門小戶的,萬一那男人到時候欺負女兒怎辦?
所以這事,還是得慎重啊。
可哪裡來得及慎重,上一刻還在求婚的李斯,傍晚的時候就讓人將明歌和他的結婚證辦好了。
明歌拿著兩人的結婚證,手都在顫抖,她瞪著李斯,一臉的‘你有錢你了不起,你他/媽的最好解釋清楚到底怎麽回事?’
“下午咱們不是去了一趟你們這的民政局嗎!”李斯嚴肅的臉上鎮定又淡定,“你不是也同意了嗎,我不想變成一個隻誇口不負責的男人,既然要結婚,咱們倆肯定不能玩那種小孩子過家家的遊戲。”
下午李斯說去這裡的一個地方辦點事,讓明歌陪著他去一趟。
介於這人認真又嚴肅,看起來是要做正事做大事的人。
明歌去了。
車直接進了一個大院子,然後又從門後面進的大樓,所以她並不知道那大樓到底是什麽地方,兩個人進了一個房間,明歌瞧著李斯把他手中的文件袋遞給了進來的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沒等多久,事就辦完了。
全程沒有說半句話的明歌,根本不覺得這事跟自己有什麽關系。
然而誰想到這男人是去的民政局啊!
所以這個男人,他一開始就是算計好了的。
明歌這內傷的,就差沒再噴這男人一臉血。
女婿還沒拜見自己這個嶽父,他還沒為閨女考察一下呢,就變成了準女婿。
錢父錢母也被這個消息給驚到了,他們瞅瞅自家女兒,又瞅瞅坐在女兒身邊一臉嚴肅氣場強大的男人,肚子裡倒是很多的話呢,可是半句也說不出。
老兩口你戳戳我,我戳戳你,乾脆以出門買菜為由,給明歌和李斯留了點空間。
當然,老兩口其實也是想找個地方商量一下這事,首先,得給自家小兒子打電話,兒子畢竟比兩人的腦子要清楚點麽不是。
明歌說話漏風,所以就算千言萬語,她連半個字都不想說。
李斯試探著說,“明歌,你是不是不舒服,要不我們乾一場?”
乾,必須得乾,就算是為了她那顆最後要和屎混在一起的牙,她也得把這個男人乾/翻。
明歌雙手一擼袖子,就朝男人衝去了。
等錢父錢母兩人提了各種肉食蔬菜回家的時候,屋子裡乾乾淨淨的一塵不染。
但是,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屋子裡的茶幾怎麽從黑色變成了白色?
書桌旁的椅子好像不是個竹藤椅吧,還有牆上的壁燈,怎麽感覺也不是原來的款式了!
是不是女兒偷偷又換了家裡的配置啊。
對於這麽個能敗家的女兒,錢父錢母很無奈也很心虛,準女婿不會因為這事兒怪女兒吧!
晚上的時候錢家用一頓比較豐盛的河撈面來接待李斯。
河撈面,羊肉臊子湯。
李斯這個嚴肅臉的家夥吃溜溜的吃了三碗,然後又把碗遞到了廚房,這是要繼續吃的意思!
未來的女婿這麽能吃,錢父錢母深深覺得自家女兒的家庭負擔會很重。
不過聽到李斯誇這面條是他吃過最好吃的面條,錢父錢母瞬間樂開了花。
難得碰上個知己,必須管夠吃啊。
所以李斯最後吃了五碗河撈,連碗底都舔光了!
這家夥不是個北方漢子還真是可惜了。
南方人可都不喜歡這種吃法。
因為河撈面的問題,錢父錢母總算找到了和準女婿的共同話題。
他們開始滔滔不絕的說起了當地的各種吃食,以及過清明節吃啥,過端午節吃啥,過八月十五吃啥……
明歌昏昏欲睡,反觀李斯聽的津津樂道的,時不時的說一句一定很好吃吧,讓錢父錢母更加有了說下去的**。
明歌深深以為,李斯這個準女婿估計已經內定了,就算她不同意,錢父錢母也能找出一百個理由來說服她。
到了晚上九點多的時候,錢父錢母將明歌弟弟的房間收拾了出來讓李斯住。
本來以為這男人會拒絕,沒想到他很欣然的答應了。
真沒想到這個男人能不拘一格到這種地步。
明歌心底有氣,才懶得沒搭理他。
李斯第二天早上吃了錢母下廚烙的烙餅,又喝了疙瘩湯,這才戀戀不舍的離開了錢家。
這家夥走的時候已經將錢父錢母的手機號碼都要了。
等到錢父錢母和李斯的父母親見面商議婚禮的具體時間時候,明歌才真正知道,貌似她嫁給李斯的事是鐵板釘釘釘的事了。
大概沒想到自家兒子這輩子還能娶到個媳婦,李斯的父母親全程很低調。
所以錢父錢母都不知道,他們的準女婿和親家財大勢大,反而還以為對方的父母和他們一樣,聽說李斯的母親沒工作,李斯的父親做生意各處跑。
錢父錢母歎了口氣,“現在這生意的確不好做,像我們老兩口,開了一輩子饅頭店,都沒有閨女改革一番後賺的多,所以親家能做生意,也挺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