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撥人實在無法接受自己的女神曾經被拐賣,還殺過人,不管那些被殺的人做過什麽事,都不能成為殺人的理由呀,何況那些小山村落後,那些人並不覺得自己做的事是觸犯法律,屬於無知無畏,可女神的做法卻是明知故犯呀,公眾人物乾出這種事情簡直是罪加一等完全不能原諒,不然這會成為一種無形的標榜,想想就太可怕了。
兩撥人在網上議論紛紛,各種罵戰齊飛。
輿論媒體們添油加醋,今天一個新消息,明天一個深入剖白,後天再來個大解析。
至於各大衛視的專家們,這個時候正好是他們露臉的時候啊,各種的分析以及我認為之類的話……
值得一提的是,明歌當初勇闖小山村的那輛掉入山底的摩托車被找到了,有匿名的網友要花大價錢收藏。
這輛摩托車一瞬間又轉移了大家的注意力,就這麽一輛破摩托車,明歌是怎麽騎著它走那些彎彎曲曲的山路的呢?是什麽支撐著她?
官方放出了最新的消息,在錄供詞的時候,袁麗娜表示那三兄弟是她殺的。
當時的袁麗娜說自己剛流產沒多久,第一個買了她的男人恨她逃跑並因此流了孩子,所以將她的腿打折並把她賣掉三兄弟家當三兄弟的女人。
她恨得不行,明歌衝進來的時候用電棍擊暈了那三個人打算帶她走,可她當時瘋魔了總覺得那三個人還在掙扎著要起身來對她不軌,所以她搶過明歌手中的刀扎在了那三個人的身上。
這些話顯然袁麗娜在心底已經準備了無數次,她甚至能準確的說出那些刀刺進那三個人的位置。
事情一下子來了這麽個大反轉,女神成了無辜的,受害者殺的人,不管怎麽樣,這樣的行為更加引起了大家的同情。
試想一下,如果明歌沒有出現,那麽袁麗娜的下場是什麽,殘病的身體會被這三個男人蹂/躪,就算不死也是生不如死,所以當時的袁麗娜做出這樣的行為其實也是自衛啊。
就在專家們又一輪的探討中,網民們激動無比的轉發並留言中,官方又放出了話,何明歌表示人是她殺的,和袁麗娜一點關系也沒有。
那人到底是誰殺的呀,官方有證據沒?到底確定了沒?
臥槽有本事一次性全部把消息放出來呀,這樣吊人胃口算什麽。
不過,在這事件的一次次反轉中,大家的關注力漸漸不是誰殺了人這種問題,而是自己周圍有多少被拐賣的人、女人被拐賣時候該怎麽辦、以及該怎麽防止自己被陌生人騙走拐賣的這類型話題裡了。
當然大家也不忘討論,這種狀況下殺人逃跑,究竟是有罪還是沒罪?法律到底會如何來裁定?
而且大部分人也在留言,希望人是袁麗娜殺的,因為袁麗娜怎麽也是直接受害者,她這就算事後殺人,可也情有可原,法律應該能網開一面。
可明歌不同了,要這三人真是明歌殺的,不管是因為什麽原因,明歌都逃不過法律的裁定。
這件事實在太過轟轟烈烈,也太過匪夷所思,所以哪怕過了很久了,還一直在熱門搜索裡居高不下,就連國外的媒體也驚動,專門報道了這一次的事件。
網絡上出了一個請願赦免明歌和袁麗娜殺人罪行的鏈接,這個鏈接裡,已經有四十多萬人在上面留下了蹤跡,都是希望法律能夠結合實際情況網開一面。
或許是因為這一件事情給大家的印象實在太過深刻了,全國各地出現了一股子拐賣案件潮,很多打拐以及解救那些被拐賣少女兒童們的案子進入了觀眾的視野中,很多人都在談論自己周圍被拐賣的那些同齡人們,而且也有很多人報警以及提供線索。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官方遲遲不發最新的進展,因為沒了什麽跟蹤報道,明歌和袁麗娜終於走出了媒體的視線,雖然網友們依舊惦記著最新的消息,可她們倆人卻很少被報道出來了。
半年之後,官方公開審判了這一起的案子。
好不容易沉寂下去的事情重新進入觀眾的視野中。
因為是公開審判,所以法庭外的媒體人數不勝數,有資格進入審判庭的也有好多大媒體的記者們。
公開審判,是征詢過兩個被告人才會做出的決定。
明歌和袁麗娜願意公開審判,何嘗不是用自身的經歷來告誡那些人們。
審判的時候,被告袁麗娜一直在強調是她殺的那三兄弟,哪怕審判官連連提醒她一言一行都代表著法律效應,她要是說謊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可袁麗娜並不改變自己的話。
不過不管是警察們調查的結果,還有明歌自己的承認,都表明這三兄弟並不是袁麗娜所殺,而是何明歌殺的,何明歌不僅殺了這三兄弟,還將另一個男人打成傷殘,這已經構成了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
看到法官將明歌定罪, 袁麗娜當場大哭出聲,“明明是我殺的,我說了是我殺的,明歌沒有殺人,她是冤枉的,那些人死不足惜,是我殺的,是我殺的……”
因為她的尖叫干擾,法庭不得不半路暫停。
“娜娜。”明歌望著袁麗娜,低低道,“你別這樣,人是我殺的,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你這樣,你家人看到了會難過的,乖,你好好的,你不是說過麽,女人不管什麽時候都要優雅,你這樣別人會笑話的。”
袁麗娜哭的更加泣不成聲,她已經說不出話了。
後半程的時候,庭審人員想把袁麗娜帶離法庭,可袁麗娜蹲在地上抱著柱子堅決不走,“不,我不走,我不走,明明人是我殺的,我不走,你們冤枉好人,你們冤枉好人,我和明歌生死一起,你們要殺她就連我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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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回來,麽麽麽,三更估計會有點晚了,看到上一章章節名錯的好喜樂,胖胖想說:再不投月票,瞪誰誰懷孕嗷嗷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