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瓔珞並不是個能忍耐的性格,她有現代人的靈魂,她不會如這些古代女人一樣因為這個男人是皇帝就卑躬屈膝,她也不會因為這個男人的身份就忍耐或委屈自己。
晚上一起吃了晚膳,瓔珞回到了她自己緊挨著皇后的一座寢殿裡,她並沒有安心睡覺,而是和幾個宮人詢問著皇后與皇帝之間的那些人人傳唱的事跡。
這一個晚上,百裡越想要在明歌的寢室留宿。
“陛下,我的身體還沒痊愈。”明歌略內疚著說,“不能與陛下一起同床。”
百裡越親了親明歌的面頰,“朕和你一起,又不是只為了男女之事。”他將明歌打橫抱起,“明歌,朕幫你沐浴。”
“不要。”明歌忙抗議,“陛下,今日累了休息吧,我,我早上剛洗過,並不髒。”
百裡越笑的寵溺,“明歌,你是在害羞嗎?”
“陛下,您快把我放床上吧,我,我頭暈。”
百裡越哈哈而笑,他將明歌放在床上,隨即也躺在明歌的身邊,大手一攬,讓明歌躺在了他的臂膀處。
明歌側頭凝視著他。
百裡皇族的男人都很俊美,或許是因為妃子們的貌美基因,百裡皇族的男人們普遍是一種偏陰柔的美。
但百裡越不一樣,從小就被送到別國做質子,百裡越時刻擔心著自己會死翹翹,所以從小就開始鍛煉武藝,他的五官在陰柔之余又有種浩浩蕩蕩的陽剛之氣,陰柔的五官與陽剛的氣質中和,令他哪怕沒有皇帝這個光環,也能讓女人一見傾心。
明歌望著他的這張臉,目光漸漸就癡了,她伸手,手指觸在百裡越的眉眼上,手勁輕輕的,似乎是怕稍一用勁就把這完美的五官打破般。
百裡越含笑望著明歌,他沒有打斷明歌的動作,凝視著明歌的他享受著明歌帶給他的這種歲月靜好的溫情。
明歌的手指最終觸到了百裡越的唇上,她描摹著他的唇線,微微閉眼,依偎在他的胸口處,聲音輕輕的喚,“陛下。”
百裡越的手揉捏著明歌的小手,“嗯?”
“我知道您這次去樓蘭是為了什麽。”
百裡越的身體微微一僵。
明歌繼續說,“陛下,你喜歡瓔珞嗎?”
百裡越抱住明歌的肩膀,親吻明歌的額頭,他聲音喑啞深沉,“朕這一生隻喜歡你,明歌,你是朕的妻,是朕的皇后,也是朕唯一喜歡的女人。”
“陛下,那你還會娶瓔珞嗎?”
“明歌。”百裡越摩挲著明歌細嫩的手指,咽喉滾動著,許久才說,“明歌,只有樓蘭聖女的心頭血才能讓你一生平安,朕,朕不想以後再活在時時刻刻會失去你的害怕中,朕想讓你與朕一起攜手長命百歲。”
“陛下,我的身體已經在好轉了。”
可誰知道這種好轉會不會只是暫時的,百裡越想要一顆定心丸,他不相信明歌的身體真會無緣無故的好轉。
“陛下,我寧願與您心意相通的活一天,也不願意看著您與別的女人耳鬢廝磨著活一輩子。”明歌張口咬住百裡越胸口的一塊肉,片刻才放開,“陛下!”
她聲音低低的,像是在壓抑著難過與委屈,“陛下,不要娶她好不好,我不想你娶她。
”
百裡越將明歌嬌小的身體緊緊的抱在懷裡,他不顧明歌的躲閃,親吻著明歌的唇明歌的眉眼。
他沒有回應,沉默代表了一切。
明歌躲不開他的親吻,忍不住嗚咽出聲,“陛下,陛下,你是不是要棄我而去了,是因為樓蘭聖女的美麗活潑所以讓你決心要娶她嗎,陛下,你是不是已經不愛我了。”
“傻瓜,怎麽會,怎麽會,朕最愛的是你,一直都是你。”百裡越伸手撫摸著明歌烏黑的絲安撫,“明歌,只有她的心頭血,只有她心甘情願取出她的心頭血才能讓你活下來,朕不會喜歡她的,朕做這一切都是為了喜歡你。”
“才不是。”明歌哭泣,“才不是,你若是喜歡我,就不會不顧我的意願娶她。”
“朕后宮裡那麽多的女人,多她一個不多,少她一個不少,明歌,你應該相信朕才是,朕和你風風雨雨多年,你不該質疑朕。”
“陛下,我不是質疑你,我是不相信我自己了,我不相信我自己了陛下。 ”
“傻姑娘。”百裡越將明歌重新抱緊在自己的懷裡,“相信朕,朕會讓你長命百歲,會讓你成為這大夏最尊貴的、最幸福的女人。”
明歌合眼,她沒有再說話。
百裡越大概是因為明歌這一番話,覺得瓔珞與明歌住得太近了不好,第二天就讓瓔珞搬到了一座離他的政文殿比較近的一座宮殿裡,也令人開始準備了歡迎樓蘭聖女的晚宴。
明歌的病又嚴重了,她躺在床上連起身都難。
宮人們敏銳的覺了皇帝與帝後之間似乎有了嫌隙,因為這一次皇后犯病,皇帝並沒有去鳳儀宮。反而還為樓蘭聖女以及樓蘭使臣們的準備了歡迎儀式並全程參與。
瓔珞也覺了皇帝與帝後之間似乎有了問題,她還覺這個皇帝最近在無形的討好著她,宮裡很多的奇珍異寶都被送進了她的寢殿裡。
這可真是個不詳的預兆,瓔珞猜測著,或許用不了多久,這個皇帝就要娶她了。
秋獵的時候,百裡越帶著樓蘭使臣以及樓蘭的聖女一起去城外的行宮去圍獵。
也是在這一次圍獵中,瓔珞意外的見到了她的初戀百裡金。
百裡金是百裡越的弟弟,也是神醫唯一的傳人,前段時間百裡越去了樓蘭,讓人將百裡金召回與禦醫一起時刻照看明歌的身體。
這一次圍獵,百裡越本沒有邀請這個弟弟,還是皇太后聽宮人們議論那樓蘭的聖女乃是樓蘭公主,不僅身份尊貴,而且還有無數的陪嫁,所以才動了心思想讓自己這個最疼愛的小兒子去樓蘭聖女那裡去露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