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平下意識的就挺了挺腰,他雖然窮,可有的是骨氣,這女人要是不想嫁他,大可以直來直去,用不著這樣彎彎繞繞的挑刺,而且他最初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娶到易家女兒,他最自己還是有幾分自知之明。
他正要說話,明歌先他一步繼續又說,「以前是你自己一個人,一人吃飽全家不愁,如今你要結婚娶妻,有沒有什麼打算,總不能再做這種腦袋提在手上的營生吧!」
話題轉變太快,就好似從雲端掉在了地上,朱平的頭縮了縮,憋出的一股子豪情全都因為明歌這話而心虛的焉了,「之前衙門裡有認識的人,想進那裡面吃公家的飯,只是需要銀子開路,我暫時還沒那麼多錢。」
他說完這話,後知後覺發現自己這話不對頭,忙忙又說,「我不是和你要錢的意思,錢我自己會想辦法,你不用擔心,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以後你要是,要是嫁給我,我一定會努力讓你過上你現在的這種日子,不會讓你受委屈的。」
朱平是個五大三粗的人,或許是因為常年在賭場做打手的緣故,他的臉上已經習慣凶神惡煞的表情,說話的嗓門也是習慣性的大,現在一著急,聲音就更大了。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是在嚷嚷著要做什麼呢。
哪怕是這樣嚷嚷著的承諾,宿主那一世並沒有聽到過朱平這樣說過,也沒有過上與她未嫁時一樣的日子,委屈不知受了凡幾。
所以聽到朱平這話,明歌心底第一個反應是嗤笑,她身子微微後仰,像是被朱平這話嚇到,眼睛受驚了般警惕的瞪著朱平,秀眉緊皺,唇也抿在了一起。
「大小姐,我,我說的是真的。」朱平也意識到自己的魯莽驚嚇著了佳人,慌忙縮了縮身子,想把自己縮的圓潤無害些,他的手在石桌上無措的挪著,想挪到明歌的手前,不過挪了一半在明歌的目光下又畏畏縮縮的收了回去,「你,你別怕,我這人,這樣說話說慣了,你別怕,別怕……」
宿主那一世,從來沒得到朱平這樣小心翼翼的哄弄,這大概就應了那句得到的永遠不會珍惜的話,朱平前世娶宿主娶的實在容易,所以也就無所謂宿主對他在意不在意,人到手就行。
「我膽子小,會被你這個樣子嚇到。」明歌的眉頭依舊皺著,聲音不滿的小聲說,「我這次見你,本來是想問問你以後的打算的,再者就是我們婚房的事,烏衣巷那個地方,我雖然沒有去過,可也聽婢子們提起過,那個地方,我住不慣,我的嫁妝里有一套二進的院子,我想把那裡定成婚房,雖然有點小,不過應該足夠我們暫時過渡,那個院子之前是出租給別人的,我沒去看,估摸著有些舊,你這幾天找人將那裡收拾布置一下!」
朱平幾乎想也不想的說,「不行!」
哪裡有娶媳婦在媳婦的嫁妝房子里辦婚事的,哪裡有結婚後住媳婦房子的,他雖然是個地痞無賴,可在烏衣巷在他的那個圈子裡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傳出去還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明歌沒有說話,她微微抬眼,一臉委屈不滿的盯著朱平。
朱平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些男人,烏衣巷了的女孩兒們從小做家務的緣故,長得大部分都比較粗糙,他還從不曾這麼近距離的見過明歌這樣的嬌女,風吹著她面頰兩側的輕紗,她面上肌膚白嫩嫩的如剝了蛋殼的熟雞蛋般,光滑的讓人想上去摸一下,就連現下生氣的時候,小小的唇嘟著,眉眼嬌嗔的讓人只想著把她抱在懷裡好好安撫一番。
這一刻的朱平心臟不受控制的怦怦跳個不停,連話語也不自覺的軟了下來,「讓別人知道了,還以為我是吃軟飯的呢,你,你要是住不慣烏衣巷,等以後我賺了錢給你買個大房子住好不好,或者,或者等喜事辦完以後我們再搬到你說的那個屋子成不成。」
明歌的眼底就難掩失望之色,聲音清冷道,「在你眼裡,別人的閑話要比你的妻子還重要麼!你娶了我,哪怕你不用我的一分一毫,你覺得別人就不會說是你在吃軟飯?你要是真覺得自己有骨氣就不會來娶我!」
朱平一時啞言,明歌的話戳到了他的痛腳,可他吶吶的卻不曾反駁,不是沒法反駁,而是一時沒轉過彎來,剛剛還柔柔的似乎一戳就破的女孩子,怎麼下一刻就說出這麼刻薄的話。
明歌抬手將幟帽上的輕紗放下遮住自己的臉,她起身繞過朱平朝外走去。
「大小姐,你,你先等等!」朱平生怕明歌就這麼走了,他心底實在不是滋味的很,明歌說的是事實,可這種事實被這樣擺上桌面,令他覺實在有些尷尬無措,他狠想硬氣的說那我不娶你了,可這話千迴百轉的在對上眼前這嬌人,就怎麼也說不出了。
見明歌要走,他起身忙拉住明歌的手,「我不是那樣的人,我真不是那樣的人。」
他想說自己不是為了吃軟飯才去易家求娶,想說他真不會把外人看的比自己妻子還重要,可是抓住那雙柔若無骨的小手,酥軟的感覺從手心一直到了心底,舌頭一打轉就變成了,「我聽你的,我都聽你的!」
「嗯!」明歌抽回手,將手縮進了衣袖,她低低應了一聲,羞怯的聲音聽在朱平的耳朵里真是有種癢到心底難耐。
明歌低低的又說,「我不是要羞辱你的意思,我既然要嫁給你,肯定是要一心一意和你過日子的,只是有些事我可以接受,可有些事,我怎麼也勉強不了自己,那種地方,我真沒法住進去。女人一輩子就這麼一次,我不想自己是委委屈屈嫁給你的,你應該也不想吧!我能為你拋棄以前的日子,我也希望你能為我拋棄以前的日子,我其實並不要什麼大富大貴的,我只想自己以後的夫君能夠疼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