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清宵除了最開始發了幾條消息後,之後一路都很平靜,陪著洛晗遊山玩水,看起來宛如一個清貴仙人。但洛晗知道根本不是,他每天都要收發大量的信件,只不過他把這些事情都安排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洛晗覺得自己更加罪過了。
度朔山在人間,因為山清水秀,交際頻繁,漸漸發展成一處繁華的城池。人間和仙界大不相同,這裡生活的都是凡人,生老病死、帝王將相才是常態,仙人、妖魔、鬼怪等,隻存在於傳奇故事之中。
洛晗也換了人間打扮,好奇地在凡人城市中遊玩。凌清宵裝扮成一個世家公子,雅人深致,卓然不群,慢慢隨著洛晗逛街。他身後跟著十來個親衛兵,他們打扮成人間侍衛模樣,倒也不算突兀。
在天宮個個都是萬裡挑一的親衛兵默默看著陛下綴在一個女子身後,遊山玩水,悠閑度日。親衛兵低聲詢問同伴:“我們在做什麽?”
“不知道。”
頓了一會,他壓低了聲音,又問:“陛下在做什麽?”
同伴頭搖得更加沉痛:“不知道。”
在今日之前,他們一直覺得陛下是千古難得一見的明君。理智而強大,自律而勤勉,廣開言路,文武兼備,簡直是完人。然而現在他們意識到話不能說太早,老房子著火,最為致命。越是看起來英明的人,昏聵起來可能越沒邊。
洛晗看到話本攤,眼睛都亮了。她上次去無憂城,最遺憾的事情就是沒有補齊這幾千年來新出的圖冊。有凌清宵杵著,她實在找不到機會偷偷補倉。
如今到了人界,她終於可以盡情地挑話本了。仙界什麽都好,唯獨在娛樂創作上,太死板了。
凌清宵跟到洛晗身後,借著身高優勢一低頭,就看到她手裡拿著《美豔狐狸俏書生》、《山鬼豔聞錄》、《十王奪愛》等諸如此類的話本,眼角不受控地抽了抽。
凌清宵告訴自己他已脫離人群四千載,可能不太懂現在年輕人的愛好,興許,如今仙界年輕人中就流行這些。他沉默良久,終於勉強說服了自己。
洛晗挑書的手都不夠用了,她隨意遞給凌清宵幾本,說:“你幫我拿著。”
凌清宵低頭,看到最上方一本正是《十王奪愛》,封面上還寫著一些極其浮誇的標語。
背後的精英親衛兵們沉默了,他們瞪大眼睛,看到高貴不染凡塵的天帝陛下接過那幾本書,還翻開看了看。
……完了,他們瞎了。
攤主看到面前這兩個人,呼吸都要背過去了。這位姑娘漂亮的不似真人,後面那位公子更了不得,舉手投足間,都帶著種他說不出的尊貴。這樣兩個人站在一起,美好的宛如畫卷,僅憑這兩眼,攤主都覺得自己能多活三年。
攤主語帶討好,說:“公子和姑娘也喜歡話折子?這是最近賣得最好的話本,若是姑娘喜歡,這幾本當做搭頭,送給姑娘。”
洛晗連忙推辭:“這怎麽能行……”
他們並不缺錢,而攤主做的卻是小本生意。攤主見洛晗不好意思要,熱情地把書放到洛晗手邊,說:“姑娘不用過意不去,老夫這一輩子兒女緣薄,女兒老伴都走得早,膝下唯有一個外孫女。老夫平生沒有其他願望,就喜歡看年輕夫妻和和美美的。這些東西不值幾個錢,對兩位來說不算什麽,兩位日後白頭偕老,舉案齊眉,就是最好的回禮了。”
年輕夫妻?凌清宵微微抬眉,頭一次覺得這幾個字眼如此順耳。洛晗立刻解釋:“並不是夫妻,您誤會了。”
凌清宵低頭瞥了她一眼,似有不悅。攤主在對面看到,一時拿不準到底該信誰的。
凌清宵將手裡的書收拾整齊,微微一抬,後面的侍衛便上前,恭敬接過。凌清宵按住洛晗的肩膀,正好截住洛晗的話:“好了,攤主一片好心,收下便是了。”
洛晗話被打斷,還不等說什麽,就被凌清宵攬著肩膀帶走。走時,凌清宵無意般問:“敢問令夫人、令千金姓名?”
攤主一愣,下意識報出兩個名字。還不等他想明白自己為什麽會和盤托出,就見眼前那個仙人般的男子淡淡頷首,道:“好,我記住了。她們來生會投個好胎的。”
攤主完全呆住了,等他反應過來,剛才那兩個神仙一般的人物已經走遠了。女子正在和男子說些什麽,男子站在女子身邊,行為沒有多麽親密,可是處處可見回護之意。
攤子愣了良久,喃喃道:“我老頭活了大半輩子,莫非,今日真見了神仙?”
洛晗走遠後,和凌清宵抱怨:“你為什麽不說?”
“對方好心,收下便是了,推脫反而落他面子。”
洛晗氣結,道:“我說的分明是另一件事。”
凌清宵低頭,一臉坦蕩地看向她:“什麽事?”
洛晗憋了很久,最終憋屈地咽下這口氣:“沒事。”
凌清宵收回視線,神情依然高冷從容,眸底卻隱隱帶著笑。洛晗氣來得快去得也快,她置身於市井中,很快就想到曾經的場景:“都說一重天凡塵氣重,極類凡間。現在看來,仙凡畢竟是不同的,這才是真正的人間啊。”
凌清宵剛才還愉悅的心情一瞬間蒙上陰霾,他問:“你去過一重天?”
“對啊,我們正好趕上了玄女節,還去看了銀河,放了河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