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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福臨門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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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漁小乖乖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8-26 16:04:48 来源:搜书1

小院中一共有兩間屋子,祁明誠和吳順睡了裡間,阿燈六個則睡了外間的大通鋪。

「哥,我吃飯時打聽過了,他們打算去一路向北去盂銅。」一個耳朵上有豁口的人說道。他口中的「哥」自然就是指阿燈了,祁明誠猜得不錯,阿燈確實是這幫人的頭頭,另外五個人都很尊敬他。

盂銅城是景朝境內最靠北的一座城了,它是景朝的一道防線。幾代鎮國公都曾在這裡駐守,直至他們戰死沙場或者再也拿不起自己的長槍。城牆上因為染了太多的血,已經變成了一種不祥的黑色。

西北十城,阿燈並沒有到過盂銅,但他知道那裡民風剽悍。也許是因為常年遭遇外敵的侵襲,因此盂銅城中全民皆兵,即便是老人和婦女,只要他們放下了枴杖和搟麵杖,就能立刻扛起殺敵的刀。

阿燈並沒有說話,另外五個人卻一下子議論開了。當然,他們的說話聲還是很克制的。

「如此倒是正好,我們原本就打算去那裡走一趟。」其實是阿燈想要去盂銅城。

「好在是同路的,我們就不用給主子惹麻煩了,就是不知主子去那裡做什麼。」他們本來就是被人買下的奴隸,又因祁明誠待人寬和而真誠,他們把祁明誠和吳順叫做「主子」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你小子反正已經沒有什麼親人了,跟著主子走還是不錯的。這麼好的主家不多見啊!」

「等到了盂銅,我、我想要去參軍。聽說主動報名參軍的人可以預支三個月的軍餉,就是不知道這點餉銀夠不夠我贖身的……」又有一個人說,「唉,新主子如此寬厚,我卻有這般想法,是不是顯得很忘恩負義?但我就是不甘心啊,我的爹娘、我的姐妹都是被陰蘭族殺掉的,我豈能苟且偷生!」

異族屢殺不盡,他們總是來景朝邊境搶殺一通就走。他們會把成年男子殺掉,把女人留下,然後把未成年男孩當成奴隸賣給其他遊牧族。突丹族的很多奴隸都是這麼來的。這些奴隸和突丹族本身沒有太多的深仇大恨,因為突丹族的人只是買家。真正讓他們痛恨是陰蘭族、莽達蒼族等血腥的種族。

放在十二十年前,像這樣的奴隸大都是能夠被解救回來的。

首先,當時景朝國富民強,異族都被打得像喪家之犬一樣,被虜去當奴隸的景朝百姓本就不多。其次,那時的將軍也較為鐵血,對異族的政策被制定得非常嚴苛。如果在那個時候,突丹族的人帶著身為景朝人的奴隸在景朝境內招搖過市,哪怕這些奴隸是他花錢買的,景朝這邊說放,他就得放了。

因此,在那個時候,哪怕異族真的虜獲了一些景朝百姓,他們更願意直接殺掉,也不會把他們賣作奴隸。也許有些人會覺得現在的情況更好,畢竟被俘後還能活命,但很多人都在懷念當初的強勢。

至於現在,突丹族人在景朝土地上打著明明是景朝人的奴隸,根本就沒有人管。奴隸主理直氣壯地說:「這是我們買來的奴隸,又不是我們搶的,憑什麼要無條件地放了?怎麼也得給點好處吧?」

哪有那麼多好處給呢?

除非這奴隸還有親人在世且正好遇到了,否則誰捨得把奴隸贖回來呢?

更何況一般被迫淪為奴隸的,他們的親人們八成已經死了。

於是,這些年中異族手裡的景朝奴隸越來越多了,他們的日子也過得越來越差。

有些上了年紀的人見到這種情況就只敢在心中嘆氣。

景朝當初的強勢分明就發生在昨天,卻又像是夢一場了。

再過十年、二十年呢,又會怎麼樣?

這些被祁明誠買下來的奴隸或許沒有想那麼多,但他們知道一點,如果他們上了戰場多殺死一個敵寇,那麼邊境老百姓的生活就多一份安穩。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說:「我、我也想參軍。」

「只要主家肯放我去參軍,我可以把未來三年的餉銀都省下來給他們。」

「就你那細胳膊細腿的,還是別去戰場上添亂了,不如好好跟著主家做事。你們莫要忘了,是他把我們從阿克蘇那個變態手裡買下來的,也算是救了我們一命。救命之恩是不是要還?你們說呢?」

「阿燈哥肯定是要走的……阿燈哥跟我們不一樣。」

在場年紀最大的那個人說:「正因為阿燈要走,我們就更不能走了。主家買了我們是要干活的,結果我們個個都要贖身,哪有這樣的道理?要是只有阿燈一個人贖身,這事兒多磨磨,應該能成。」

他說得很有道理,一時間大家都不說話了。

儘管他們這幫人隱隱以阿燈為老大,但其實他們對於阿燈的瞭解非常有限。阿燈是什麼來歷?阿燈想要去做什麼?他們統統不知道。他們曾經身為最下等的奴隸,總是朝不保夕,只要有人能站出來並帶著他們好好活下去,他們就會自發靠攏在此人身邊。這種不瞭解並沒有減弱他們對阿燈的信任。

這個說法似乎顯得有些矛盾。然而事實確實如此。

他們不瞭解阿燈。但他們信任阿燈。他們都知道,即使大家都身為奴隸,但阿燈和他們還是不一樣的。他們總覺得阿燈是要做大事的。至於這大事是什麼,這大事到底有多大,他們便又不清楚了。

阿燈這個名字肯定都是假的。

阿燈用一塊帕子,把裝著同伴骨灰的罈子的外面仔細地擦了一遍。等他忙完這件事情時,一回頭就見大家都在看著自己。他放下抹布,第一個走到床邊躺下,說:「多想無益。大家都早點睡吧。」

是啊,想那麼多有什麼用呢?不管怎麼說,他們都已經回來了啊,生活總比以前有盼頭了。

祁明誠在江瑪城中留了足有十日。

他買下的六人中,年齡最小的只有十七歲,就是那個叫阿順的會辨別一些草藥的男孩,他是最小的,六人中只有他還不到二十歲。其餘的都是二十多歲往上走了,其中年紀最大的那個已經有三十多歲了,之所以說是三十「多」歲,是因為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具體多少歲了。阿燈二十三歲了。

得知阿燈只有二十三歲時,祁明誠真是不敢相信。就這一臉滄桑的老男人竟然只有二十三歲?他說他自己三十二歲了,祁明誠都覺得他肯定往嫩了說了啊!結果他才二十三歲,比吳順還要小一點。

祁明誠忍不住仔細打量了阿燈一會兒,他覺得問題應該是出在鬍子上。

如果阿燈把自己的鬍子剃了,那他看上去一定會清爽很多的。拿祁明誠原本時空中的明星來舉個例子吧,祁明誠刷微博時曾經刷到過一張對比圖,某明星在電影中的劇照各種清麗脫俗仙氣縹緲不似凡人,結果他在現實生活中的街拍照片卻顯得滄桑了很多很多,原因就出在他那一臉的大鬍子上啊!

當然,祁明誠買了人,主要是讓他們做事的,不是拿來選美的,所以樣貌如何並不重要。這鬍子剃不剃還真隨了阿燈的自由,於是祁明誠就什麼都沒有說。他只在心中覺得非常奇怪,為什麼這鬍子其實一點都不好看,阿燈卻一定要留著呢?莫非他有什麼癖好?比如說就喜歡有事沒事摸一摸鬍子?

因為六人都正值青壯年,而且祁明誠一日兩頓飯都讓他們吃飽了,所以才休整了十天,他們的精神氣就不一樣了,個個瞧著都很不錯。祁明誠這才退了院子,再次出發,向著最北面的盂銅城前進。

「你們中應該有會趕車的吧?自己商量讓誰來趕車,走吧。」祁明誠說。因為多了六個人,於是他又買了一隻騾子來拉車。不然的話,總不能讓他和吳順在前面坐車,讓那六個人在車後追著跑吧?

祁明誠這一路上,已經把他從南面帶來的茶葉和胭脂水粉都賣掉一些了,買騾子的錢就從這些賺到的錢裡面出,他並沒有額外掏錢。而且,騾子本身也是財產,祁明誠不覺得自己買了以後會虧掉。

然而他這種行為卻把六個人打動了。儘管他很少說什麼好聽的話,但是他總在行動中體現出他是把他們當成人來看的。其實,就算大家都是景朝人,但他們的身份不還是主子和奴隸嗎,就算祁明誠對他們差一點,每頓飯只卡著量讓他們吃個半飽,讓他們跟在車子後面跑路,都不能說祁明誠錯了。

但是,祁明誠並沒有這麼做。

騾子賣得不便宜。在這個時代,人命是非常不值錢的,一頭牛就比一個人值錢多了。騾子的價格雖然比不上牛,但有幾個願意為了幾個奴隸去額外掏錢去買一輛騾車呢?這些在祁明誠看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在他們看來卻是他宅心仁厚的表現,就連吳順心裡也不得不感慨一句祁明誠太厚道了。

總之,在這幾個人眼中,祁明誠的頭上就像是出現了光環一樣。

一路順風順水的人或許會把別人對他的好當成了理所當然,但經歷過苦難的人卻大都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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