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錦之前所拜的先生是一位落第秀才,名叫宋遠。
宋遠弱冠(二十歲)之年通過縣試、府試和院試,終於考取了秀才功名。
之後參加過兩次鄉試,但都名落孫山,後來他消磨了鬥志,不打算費心思考那舉人,所以稱為落第秀才。
宋先生的家原本在下灘村,後來他有了秀才功名,同族人就給他在鎮子上買了一座宅院,好讓他平時閒了教本族的孩子啟蒙。
除此以外,宋遠還收了周圍村子的其他學生。
畢竟當先生又不是做慈善,宋遠也不可能風餐露宿,所以收其他村子的學生,那就得要束修費了。
黎錦買了十條臘肉拎在手上,穿過主街,朝宋先生的宅院走去。
他們平時上課就在宋先生家前院的偏房裡,學生總共也不到十個,倒也不顯得拘束。
路過包子店的時候,黎錦又買了兩個素包子。
老闆娘還記得他這個俊俏的後生,也沒多說什麼,就給他包好包子。
正好今天老闆娘那尚在閨中的女兒出來幫她蒸包子,剛好看到黎錦的側臉。
她閨女說:「娘,這個人好生眼熟。」
鎮子上的生意人沒有世家那種讓閨女和哥兒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規矩,老闆娘的女兒就京城幫她蒸包子。
老闆娘說:「巧了,我上次見他來買包子,也覺得他眼熟,看樣子應該是周圍村子裡的。」
她女兒皺著沒有思考一下。
「可我就是想不起來什麼時候見到過了。」
黎錦還不知道原身以前經常買醉的事情差點就被包子店的老闆娘給想起來了。
他迅速吃完包子墊墊肚子,按照記憶裡的路線,走到鎮子的住宅區,拐了兩個彎,就看到一個頗為熟悉的宅院。
他走上前敲了敲門。
宋先生的大兒子出來開的門。
小孩今年才七歲,穿著縮小版的長袍,臉蛋圓圓,很是討喜。
他看到黎錦之後,煞有介事地詢問:「這裡是宋秀才家,請問來人是誰,尋主人何事?」
……這年頭七歲地小孩子說話就這麼文縐縐的。
不過黎錦更加汗顏的是自己,他可是宋遠的學生,這小孩居然不記得他。
「在下宋先生的弟子,黎錦。前段時間生病請假,今日特地前來銷假。」
那小孩子聽完,道了句『您稍等,我去去就回』,隨後就登登登跑回去叫人了。
今日正值沐修,黎錦的同窗都放假回去了,宋先生也得了空。
他聽到『黎錦』這個名字,先是皺了皺眉,但又想起兩年前黎錦母親跪下求他的一幕,還是放下茶杯,說:「把他叫進來。」
宋先生的宅院是兩進的,從正門進入後,走幾步就是影壁。
小孩兒帶著他從旁邊的垂花門進入,穿過左邊的抄手遊廊,走到盡頭再往右拐,就到了正堂。
宋先生家裡的孩子很懂禮貌,把黎錦帶過去後,也不用吩咐,自己就跑遠了。
黎錦把背簍放在門外,拎著臘肉和兩百文的束修禮進入。
他給宋先生彎腰作揖,同時說道:「學生黎錦,拜見先生。」
宋先生見他態度端正,臉色好了很多。
讓黎錦先把東西放下,坐在自己對面,淡淡問道:「前幾日你請假,說夫郎生產,如今可順利?」
這是原主為了逃課請的假。
他雖然不在乎夫郎,但卻以此當藉口逃課,著實品行卑劣。
黎錦面上帶了笑容:「順利生了個哥兒,夫郎也平安。」
宋先生道:「看你如今浪子回頭,那我就不再多念叨。
已經是當父親的人了,應當戒急戒躁,一心向學,考取功名,也好光宗耀祖、蔭妻庇子。」
黎錦自然應下。
宋先生又問:「明年二月的童生試,你可要參加?這兩年來,你都在守孝,已經耽誤良久。
我這裡的學生,一般都會在十四歲參加第一場考試,不為求取功名,只是為了感受氣氛、熟悉環境。
好為了下一次一舉中的做準備。」
……所以這就是把正式考試當模考。
黎錦說:「先生覺得我的學問,可以去參加考試嗎?」
宋先生說話絲毫都不委婉:「第一次當然考不上,所以說讓你先去熟悉環境。」
黎錦很想說,自己還可以搶救一下。
畢竟是成年人了,定力和自制力比小孩子好很多,頭懸樑錐刺股一般發奮的學習,大概還是有點機會的吧……
宋先生看出黎錦的想法,勸誡道:「切不可好高騖遠。
童生試分為三場,第一場縣試就要考五科,準備起來難度很大。」
頓了頓,他又說,「不過你如果有這份上進心,明日自備紙筆,把我這裡的《四書》《五經》都抄了去,回去多加背誦。
如果你能在九月背完這些書,我就提前教你八股文、經論、策論的寫作模式。」
黎錦趕緊站起來再次作揖:「拜謝先生。」
宋先生很滿意他的態度,況且這次黎錦跟以往那畏畏縮縮、心不在焉的狀態完全不一樣。
就好像真的突然長大了一樣。
作為先生,對努力勤奮的學生,自然不會潑冷水。
眼看著就要到午飯時間,黎錦也不多留,出門買紙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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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家裡也不慎富裕,他的妻子是同村的一個女人。
並無任何妾室。
中午吃飯的時候,妻子看到那兩百文,有些驚訝。
「孩子說黎錦來拜見你,我還不當回事,他這怎麼突然送禮?」
頓了頓,「早知道應該留他吃飯的。」
兩百文雖然不多,但也得普通莊家漢賺半個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麼都好,就是對這黃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來,黎錦拿多少束修禮都行,禮輕情意重。
宋遠說:「無礙,我讓他明日來把《四書》《五經》抄了回去背誦,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飯。」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說說。
她家丈夫別看是個秀才,做人卻如此木訥。
不過這樣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經經,一輩子都不會出什麼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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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錦這回在正街上逛了兩三家,比對了一下紙筆的價格。
他之前寫病歷都習慣了用電腦敲,最多就是簽字的時候用一下鋼筆。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錦最後選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筆,至於原主之前的紙筆,好像都賣掉買酒喝了。
酒癮上來後什麼都控制不了,這種人黎錦上輩子也見過,只是沒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於抄書和練字用的紙,黎錦打算買不一樣的。
抄書是為了著墨均勻,以後好拿著背誦;但練字,那就比較耗費紙,黎錦打算買最便宜的毛邊紙。
「少年郎,宣紙一刀一兩銀子,買起來不划算。不若買四開的竹葉紙,只要兩百文一刀,毛邊紙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兩個都各買一刀,送你兩支兔毛筆和一塊墨,如何?」
店家看黎錦年紀小,雖然穿著讀書人的長袍,但因為洗的次數多,顏色已經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讓著一點,寒門出貴子,萬一這年輕人以後飛黃騰達、考上秀才了,那他這家店肯定不愁沒生意!
反正這麼賣他也不虧,只是賺的不多罷了。
竹葉紙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紙張表面光滑,沒有宣紙那樣著墨方便,抄了書需要晾乾一段時間。
但卻比宣紙實惠太多。
黎錦覺得老闆人委實不錯,把竹葉紙和毛邊紙都買了,放進背簍裡。
至於毛筆和墨,他包起來放進袖口裡。
老闆見黎錦買完還在店裡打量,他推銷道:「我這裡還有些字帖,顏體和柳體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錦最後把兩本字帖都買了去。
雖然他上輩子學的是柳體,但這輩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單單只學一種字體。
柳體和顏體如今已經是科舉寫文章的主流字體。
但正因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會寫的字體。
要想讓自己的答卷從一眾考生中脫穎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臨摹和模仿。
黎錦思考著,或許,等到他練字十幾年後,可以集眾人之所長,寫出有自己獨特風格的字體。
比如,明清時侯盛行的館閣體。
現在已經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該考試,黎錦現在也只能從臨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試前,自己寫出來的柳體可以又快又整齊。
給考官和上司看的文書,整齊、乾淨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這是科舉考試,而不是書法比賽。
黎錦自問不是什麼可以開創一派書法主流的天才,但練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後有多餘的時間,就去好好的習字。
天賦不夠,勤奮來補。
這麼一來,黎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買的還不僅僅是這些,黎錦想,雞蛋和蔬菜可以跟村裡人買。
少年最近身體已經在恢復期,飲食可以不用這麼清淡了,他打算多買點五花做紅燒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歡,黎錦又買了倆帶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時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臉滿足。
老闆娘看著他筆挺的背影,覺得熟悉又陌生。
就說這身長袍明顯感覺挺眼熟的啊,怎麼就想不起來這人是誰呢?
突然間,老闆娘的女兒想起來了。
「娘,就是那個特別喜歡在小酒館裡喝酒的那個人!不過他最近好像挺久沒來了。」
鎮子上人多,大家沒那麼熟,誰也不知道誰的跟腳。
故此,黎錦那點破事也沒人知道。
最多,就是經常做生意看到了,才會留意一下。
這麼一提醒,老闆娘自個兒也想起來了。
她說:「倆人長得倒挺像,但總感覺跟換了個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