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們分開時,你的證詞說的是她意識模糊,這個意識模糊,模糊到了什麽程度?”
趙楚楚聽著孟鑫的話,有些恍惚。
那一刻,她滿腦子都是網絡上對她的問責。
“葉思北都沒意識了,她還能人丟在車上,是什麽人啊。”
“垃圾,她是存心的吧?”
……
她不能把沒有意識的葉思北扔在車裡,葉思北這麽信任她。
如果是她導致葉思北出事,那這個責任就馬上要由她來承擔。
她在必須回答孟鑫提問這一刻,清晰認識到,在葉思北和她之間,只能有一個人。
要麽她承認她把意識不清的葉思北扔在車上,證明葉思北的清白,而她受千夫所指。
要麽她否認葉思北意識不清,她乾乾淨淨,葉思北卻有敗訴的可能。
她不敢回話,內心天人交戰,許多聲音在她內心回蕩,孟鑫觀察著她,再喚了一聲:“趙楚楚?”
“趙楚楚,”審判長也察覺她過長的沉默,關心詢問,“你是否身體不適?”
趙楚楚閉上眼睛,心裡做出決定。原本的打算在那一刻徹底粉碎。
她為葉思北做得夠多了。
她告訴自己,她為她丟了工作,為她受這麽多人羞辱,唾罵,她也有自己的人生,她沒有勇氣、也不敢,為了葉思北,去承擔這個世界的指責和嘲弄。
“我在回憶。”
趙楚楚睜開眼,她抬頭看向孟鑫:“當時的情況,我現在記得不是特別清楚了,我就記得,她在說胡話。”
“能認清楚人嗎?”
“能認人,說話只是說她平時不說的話,但邏輯很清晰,也能清晰打電話。”趙楚楚低下頭,“所以我才放她在車上,走之前約好,讓她到家給我打電話。”
能認人,能清晰打電話,也就是說,在她和葉思北分開時,葉思北當時是清醒的。
這是對葉思北極為不利的證言,尤其是證明人是理應偏向葉思北的親友,證詞力度更大。
葉念文死死盯著趙楚楚,呼吸都重了幾分,趙楚楚完全不看他,而公訴席上,公訴人都皺起了眉頭。
“葉思北在整個醉酒過程中,你感覺她酒醉的程度是加深狀態嗎?”孟鑫繼續發問。
“不是,”下定決心,趙楚楚答得流利,“她吐過以後,我扶她坐到旁邊,她有些興奮,一直說話,但一直是那樣,沒有加深。”
“她過去喝酒後就是這個狀態是嗎?”
“對。”
“她一般能喝多少?”
“二兩左右。”
“當天喝了多少?”
“不到二兩。”
“也就是說,其實這不是一個能讓她徹底喪失意識的飲酒量?”
“我不知道。”
“那,”孟鑫問出最後一個問題,“是你告訴她,主動帶安全套在身上,能增加被強奸時的生還幾率的嗎?”
聽到這個問題,趙楚楚沉默。
這話她對葉思北說,只有葉思北和她知道,孟鑫會問這句話,必然是葉思北告訴她。
她最近在網上的風評葉思北不是不知道,她經歷了什麽,葉思北也不是不知道。
這句話是她說出口的事情,一旦在公眾場合被別人悉知,對她聲譽會有多大影響,葉思北不是不懂。
可葉思北還是說出來了。
她感覺自己和葉思北,就像是被放進狹窄籠子裡的兩隻小獸,旁人逼著她們,告訴她們,她們之間只有一個能活。
於是她們互相出賣,互相維護自己的權益。
趙楚楚笑起來,她眼裡有了水光。
“沒有。”
她沙啞出聲:“我沒有說過。”
葉念文抓著筆的手輕輕顫抖,他盯著趙楚楚,他不敢相信,趙楚楚最後的證詞,是這樣的。
問到這裡,也沒什麽好再問,孟鑫點頭,示意自己問完。他坐下後,公訴席上一位公訴人申請提問。
“你在做筆錄時,清楚說過,你下車時,葉思北意識是模糊的,為什麽現在又改口說她能認人,能清晰打電話?”
“我以為停不下來說話就算意識模糊。”
“那你說的說胡話,到底具體指什麽?”
“就是平時一些她不會說的話,她都會說出來。比如說她的家庭情況,她心裡難受,之類。”
公訴人點頭,皺著眉坐下。
雙方詢問完畢後,趙楚楚被帶下去,她走的時候,沒敢抬頭,甚至沒敢再看葉念文一眼。
證人質詢完畢後,開始一一出示各項證據。整個法庭調查環節結束,進入法庭辯論環節。
強奸案發生在密閉環境中,除了客觀上的生物證據,更多關於當事人的意願,則是根據雙方口供、證人證言,以及各路常理推斷。
這個案子陷入的僵局在於,在被害人和嫌疑人完全兩個方向的陳述裡,雙方都沒有足夠證據去作證自己的言辭。
范建成沒有證據證明葉思北對他的示好、威脅;
葉思北被非常規性勸酒,也的確醉酒,可能會形成意識不清的狀態;
他們發生的環境處於密閉環境,足以造成葉思北受脅迫的可能;
林楓的證詞,又證明葉思北當時精神狀態並非范建成所說的勒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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