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過窮日子還是富日子,春氏父子都堅持不動白氏的嫁妝,說以後全留給春荼蘼。所以徐氏的娘根本就是杞人憂天,總怕春家貪了女兒的嫁妝,所以陪送了一大堆個頭大,但不值錢的物件。至於女兒的私房和日常花度,是她每月派人送到徐氏手上,還不斷囑咐:這銀子自個兒花,別給別人。哪怕是自己的相公和公爹也不行。小家子氣十足,真真極品。其實春家父子雖然不是有錢人,眼界卻高,為人立身又正,哪會靠徐家的嫁妝生活?
甩甩頭,把春家這堆爛事拋開,春荼蘼好好把案情在心裡重演了一遍。第二天一早,仍然是男裝胡服,由小九哥當車夫,過兒陪著,一起到鎮上走訪調查。她的行為引起了過兒和小九哥的強烈好奇,但這兩個都是機靈能言的,問事尋人,倒省了春荼蘼不少事。
後晌的時候,春荼蘼才找到了孫秀才的家,一個兩進的小院。與普通民宅不同的是,孫家第一進不僅用作下人房,還有間外書房,他們到的時候,正看到一個滿面愁苦的老者,千恩萬謝的從外書房出來,邊走,邊把一張訴狀小心翼翼的放在懷裡。
“春小姐,剛才在咱們吃中飯的時候,我找人打聽過了。”小九哥低聲道,“這個孫秀才不像別的給人寫狀紙和書信的那樣在街上擺攤,是在家坐候的,寫一張訴狀要一兩銀子,若要代為上堂應訴,價錢另定,而且不能還價。”
“這麽貴!”過兒瞪大了眼睛。“一兩銀,相當於我家老爺一個月的俸祿了,這還隻是寫兩張破紙而已。難道,他一個字就值十幾二十文錢嗎?”
“據說,在打官司這事上,孫秀才名氣很大,連臨近幾個州縣的人也特意遠道而來找他寫狀子呢。想必,物有所值吧。”
“那他不是發財了?”過兒驚訝,“沒想到當訟師這樣有前途,比坐官也不差嘛。”
“可不是。”小九哥也怎舌,“不打聽不知道,一打聽嚇一跳。孫秀才之前隻是個連屋住都沒有的窮酸,吃了上頓沒下頓,在贏過幾個大案後,連娶了兩房妻妾。你可別看這院子小,人家屬螃蟹的,肉在骨頭縫兒裡,在城外正經買了地,有莊子呢。”
過兒瞠目結舌,一邊的春荼蘼笑笑,為自己曾經是一名現代律師,莫名的產生了自豪感。
狀紙,識字的人就能寫,畢竟是有相應格式的。但若要寫得好,那就難了。一般來說,必須寫清名當事人姓名,所告事由,具體的事實,以及要達到的訴訟要求。在狀紙下方,還要羅列證人、證據,比現代的訴訟文書還要複雜些。能寫出這樣訴狀的人,要求熟知大唐律,文筆好,表達能力強,邏輯條理清晰,字跡優秀,還要有相應的說服力。看起來,孫秀才之前可下了少苦功。
向官府投訴狀稱為下牒,由主典先過目,決定是否受理。受理之後,對於一般性的案子而言,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附上律法中的處罰條款,主典仔細讀過,會直接書面給予審判意見。然後叫來當事人,當堂問幾句就讀鞫了,就是宣告判詞。
若有不服,三個月內允許乞鞫,
也就是請求複訊。比較大的案子,縣令才會過目相應的文書,或者親審,還必須審足三堂。從這一點上看,訴狀寫得好壞,那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而且古代的下層百姓,識字的都不多,更不用說具備以上要求了,所以過兒有一句話說得非常對:做訟師真的是很有前途,物以稀為貴嘛。可惜訟師地位低下,在人們眼中屬於惡棍一類,除非惹了官非,不然誰也不願意接觸。也就是說,訟師做好了確實能賺大錢,但名聲這種東西,基本上就別想要了。若得罪了官府,以後的日子也不太好過。
不過,這個孫秀才確實是亂收費,簡直像是螞蝗一樣,咬一口就要吸足了血。這對於下層百姓而言,訴訟的成本實在太高,打一場官司確實要傾家蕩產。如果找個識字的人,隨便寫寫訴狀,輸了官司就損失更大了。
快速簡潔的向過兒和小九哥解釋了幾句,這兩個家夥先是驚歎做訟師的難度和重要性,接著就對春荼蘼流露出了崇拜的意思。養在閨中的嬌小姐,居然懂得這麽多,怎麽能不讓人佩服到死呢。待到孫家的仆人把他們三人請進屋,孫秀才聽了春荼蘼的敘述,開出上堂代訟的價錢是三十兩,預付五兩時,過兒雖然肉疼那相當於臨水樓一年的房租,小九哥雖然暗暗吃驚,表面上卻都還平靜,沒有失戀,倒讓孫秀才有點刮目相看了。
這孫秀才三十來歲,中等身量,白淨清瘦,本來也算是斯文文雅的模樣,但眼珠子上總像包著一層流動的水似的,給人一種很不舒服的精明感覺。
“咱們的縣衙逢單放告,逢雙聽審。不過早衙處理日常公務,晚衙才訊問案件,但當天告示牌上會寫明具體時辰。春小姐明日一早就派人去盯著,下午按時到達,就在縣衙裡面的大照壁處等我。”孫秀才收起這時節根本用不著的折扇,“這個案子陷害之意明顯,但情況又比較複雜,我要斟酌一下才能下筆寫狀,明日上堂才帶去。”
“先生不聽聽我對本案的看法嗎?”春荼蘼急忙道,“之前,我們也是調查了一番,確有諸多疑點。”自信滿滿是好事,但她雖然還不熟悉大唐的公堂,卻知道再優秀的律師,也要事先做詳盡而認真的準備才行。
“不巧,我有些急事,必須馬上處理。”孫秀才有些為難地站起來說,斟酌道,“不然這樣吧。請小姐把疑點先寫下來,我叫人侍候紙筆。等我回來,自然細細揣摩。”
時間短,任務重,訟師又有其他事,也隻好這麽辦了。
春荼蘼應下,在孫秀才走後,坐在書房中足寫了一個多時辰。一來,事無巨細,都要寫明白了。二,她沒有繼承前身的記憶,技能自然也沒得到傳承。雖然神奇的會說這裡的古話,認得繁體字,但寫起來……必須一筆一劃,不然連自己也認不出。對於她的這個改變,還有別說刺繡了,連縫條線都歪歪扭扭的狀況,她隻說手指不知為什麽總是發僵,手腕子不聽使喚,倒惹得春氏父子認為她重病未能盡愈,心疼得不行。
而在她離開之後不久,孫秀才就回來了。他見了桌上的紙,還有紙上那有如小狗爬行的字體,立即輕蔑的團成一團,扔進紙簍。
仆人納悶,問,“老爺不看看嗎?”
孫秀才哼了一聲,“一個丫頭,還是軍戶出身的,家裡連考科舉的生員也沒有,能懂得什麽?不過些許識得兩個字,打量著自己聰明,搗亂罷了。我由著她去,隻是想她別煩我,難道真指望她還能給我出主意嗎?”
仆人點頭稱是,又說,“老爺,有一位郎君求見,衣著華麗,不像是平常人,要請進來嗎?”
“快請。”孫秀才整了整衣冠,吩咐道。
孫家這邊的事,春荼蘼毫不知情。隻是不知為什麽,她總有些心神不寧,飯也吃不下,後半夜連覺也睡不著了,乾脆悄悄地披衣下床,來到以八扇屏相隔的外間,到書桌邊練習寫訴狀。
過兒住在隔壁,年紀又不上,睡起來死沉死沉的,不會過來嘮叨她。直到天色微明,過兒起床,這才趕著她又去睡了個回籠覺。中午時,小九哥已經打聽到晚衙聽審的時間,春荼蘼匆匆吃了幾口素面,就套車去了縣衙。
期間,聽說徐氏犯了頭疼病,和小琴窩在東屋裡,連面兒也沒露。
可是,她在縣衙內的大照壁前左等右等,也沒見到孫秀才的人影,眼看就要升堂,急著差了小九哥去看看。可帶回來的結果卻是:孫秀才有急事離開鎮子了,三天內不會回來。
這也太沒有職業道德了!春荼蘼立即就炸毛了。
但轉念一想,卻又覺得疑點重重。三十兩銀子啊,在這個年代,又不是京城,在這種偏遠的軍事重鎮是一筆很大的收入,折合RMB六萬多塊,孫秀才那麽貪財,怎麽可能隨意放棄?他家又沒死人,有什麽大不了的事!
關鍵時刻玩失蹤,其中肯定有貓膩。
其一,有更大的案子找來,他能獲得更大的利益。但兩個案子的時間有衝突,他選了更賺錢的,而不是先應下的。但如果是那樣,他又怎麽會不派人來和她說一聲,退回那五兩定金?
其二,就是她大意了。昨天,她犯了個錯誤,重大的錯誤,從骨子裡對古人下意識的優越感,令她出了大昏招,隻想著威懾張五娘,卻忘記這樣做會打草驚蛇,泄了自己的底。假如張五娘背後有黑手,那人知道她請了訟師,可能讓春大山無罪釋放,當然會中途破壞。而今天這事,上上下下透著那麽一股子要打她個措手不及的陰謀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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