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則是分成製,我們這邊會付幾千塊作為定金,這筆錢不會很多,但之後我們按市場銷量以及比例跟你分成。這個也不著急,你回去後再考慮一下。”
孟聽雨都能感覺到,趙鈴很溫和,對她也是關照有加。
離開前,趙鈴一邊圍圍巾一邊語氣感慨地說,“我這個人沒念過什麽書,看到你們這些大學生就很羨慕。你們別擔心,有任何的顧慮可以隨時聯系我。”
孟聽雨趕忙點頭。
趙鈴又看向李虹君,笑道:“李小姐也留一個聯系方式吧,之後如果你有兼職的想法,可以隨時來我們法務部實習。”
李虹君激動地應了。
等趙鈴走後,李虹君拉著孟聽雨的手,雙眼放光,“你知道趙總有多傳奇多厲害嗎?我上網查了資料的,好像是家裡環境不好,她初中都沒念就被家裡人趕出來打工,你想想看,她這些年完全靠自己打拚出來,多麽了不起!她真是我的榜樣!”
孟聽雨也很雀躍。
重生前她就很喜歡做手工,但從來沒想過要靠這個賺錢,一直都是自己做著玩,純當解壓,有時候做多了也只是送給朋友或者鄰居。
重生後她實在不確定自己能做什麽兼職,也就大膽了一回,沒想到這條路不僅行得通,還幫她找到了另一條更寬闊的路。真真是意外的驚喜。
上輩子她有很長一段時間對職場的勾心鬥角感到倦怠不已。還是太年輕而閱歷又太淺,那會兒經歷了一些不好的事後,她對職場也有了心理陰影,再加上她並不是一個多麽有野心的人,在很多事情上都沒了衝勁,職業生涯相對別人的璀璨耀眼而言就有點平平無奇了,而後來跟她同一批的新人中也有脫穎而出,在職場大放光彩的。她不嫉妒,因為那個人比她更努力,但她也會羨慕。
孟聽雨抿了下唇。
李虹君回頭看她,“怎麽了?又是皺眉又是笑的。”
孟聽雨笑著搖頭,“沒什麽,就是突然發現老天爺還挺喜歡我的。”
居然給了她重來的機會,讓她能懷著經歷過的十八年的勇氣,重新選擇另一種人生。
她多麽幸運。
經過這段時間,李虹君跟孟聽雨也成為了朋友,便親近的調侃道:“老天爺當然喜歡你啊,給了你這樣漂亮的外表,還給了你聰明的頭腦以及一雙巧奪天工的妙手。”
“巧奪天工?”孟聽雨被逗笑,“過分誇張了啊!!”
李虹君挽著她的手,“我覺得一點兒都不誇張,你就是很棒很厲害啊。”
與此同時,徐朝宗回到宿舍。
他要回自己的床鋪,就會經過盛韜的床。
除非是他瞎了,不然一眼就能看到被盛韜放在書桌上的鑰匙扣。
多虧了盛韜如此張揚炫耀,最近他的閾值提高。至少看到這個鑰匙扣時,他盡管還是會不愉快,但也不會臉色陰沉到好像別人偷了他的寶貝。
當然,盡管如此,他還是覺得,盛韜這個鑰匙扣就是偷來的。
不過。
他這樣想,送出這個鑰匙扣的人,並不是他認識的那個孟聽雨,現在的孟聽雨充其量只是一個陌生人而已。
他何必生氣,何必跟一個無知的小偷較真,顯得自己也愚蠢幼稚。
盛韜坐在書桌前劈裡啪啦的在打字。
鍵盤聲音清脆。整個寢室都縈繞著這聲音。
殷明晚上通宵上網,白天才回來補眠,被這鍵盤聲吵得不行,宛如詐屍一般,從床鋪上探出頭來,有氣無力地說:“我說韜哥,你是不是在跟人網戀啊??”
盛韜回頭,沒好氣地糾正,“滾。”ɈȘĞ
然後炫耀似的說道:“我有女朋友我戀個什麽?別敗壞我的名聲。”
元旦那天他跟孟聽雨正式確定了戀愛關系。
想起那天,他還是心情很好,原來真正完美的告白,並不需要提前醞釀,也不需要群眾的打氣,更不需要準備太多驚喜。
他也沒藏著,沒幾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
殷明切了一聲,“那你天天跟誰聊天呢?從我回來到現在,你的鍵盤就沒休息過,劈裡啪啦劈裡啪啦,吵得我都沒辦法睡覺!”
徐朝宗面無表情地坐在書桌前。
他很想隔絕掉這些沒有絲毫營養的無聊對話。
多聽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討人厭的話語還是鑽入到他的耳朵裡——
“跟粉絲後援會的人聊。哎,我這個月不是要跟聽雨看演唱會麽,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沒看演唱會的經驗,想給她一個好的體驗,總不能什麽都不懂吧?你不知道,這裡面事兒可多,她很期待這次的演唱會,那我身為男朋友當然要做足了功課,不然到體育館了,這也不會那也不懂,多影響她的心情。”
殷明緩緩地豎起大拇指,“韜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咱要是你有這份心,早就脫單了。”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韜在談戀愛在對待女朋友這件事上,比起同齡人更體貼也更周到。
也許是他現在年紀還小,當他有了足夠的閱歷,氣質也沉澱下來後,也許在想起“紳士”一詞時,首先就會聯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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