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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乘风而起 第两千七百九十一章 《登徒子好色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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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子从周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6-30 14:22:25 来源:源1

油冻糕其实和很多地方的白糕类似,用轻微发酵的米浆蒸成糕状,非常容易消化,是一种适合老人孩子的食物。

不过出自嘉州丹棱的油冻糕能够生意如此只好,是有它的独特之处的。

首先是米糕发酵后一般会有酸味,但是油冻糕的米浆会做特殊处理,吃不到酸味,只有米浆的香甜。

其次是在米浆中加入了几位细小的猪油颗粒,这样蒸出来的米糕更加油润爽口,没有普通米糕的那种干涩口感。

最后是米浆是舀到玉米外皮上蒸出来的,所以油冻糕还有点玉米的清香。

这家油冻糕还分了两种口味,一种白糖味,一种黄糖味。

除了冻糕,这家还买自家好几种蒸制食品,包括叶儿粑,青团,还有大馒头。

黄瑞山挺节省,绑着东西上车的时候就感慨:“昨天的牛肉汤就这大馒头肯定美味,配米饭可惜了。”

这话惹得周至几人哈哈笑,北方人在南方最大的怨念,第一是面条,第二就是馒头了。

“一会儿在路上买个甜皮鸭,补偿你!”

甜皮鸭其实就是卤鸭子,但嘉州的鸭子卤好以后,比外地还要多两道工序。

一道是淋油,用热油浇卤好的鸭子,让表皮变得酥脆。

第二道是趁热在鸭子表皮刷上一层饴糖水。

经过这两道工序处理后的鸭子皮壳艳红,焦酥香甜,就比普通的卤鸭子多了两重更丰富的口感。

能够成为蜀中的美食之都,嘉州的各类美食,都是有自己的一套自身的细致功夫的。

甜皮鸭在嘉州任何一家卤肉摊子上都有卖,最神奇的是各家的凉菜味道都不一样,但是甜皮鸭的口味却是出奇一致,也算是嘉州的怪事儿之一了。

乡上的摊子出得早,周至先开着车沿着大渡河谷一路逆流而行,开到一个大拐弯处叫做四方坪的地方,公路翻过一道山梁,就进入了马边河的河谷范围。

马边河就属于岷江的支流了,这条河很浅,大多数的时段里,车窗外的河道都能够直接看见河底,估计水最深的地方也就一两米,但是十分清澈。

“这里也是游泳的好地方吧?”黄瑞山问道。

“除了水太凉让人受不了,别的没毛病。”周至笑得不行了:“的确是游泳的好地方,不过是娃娃鱼游泳的好地方。”

“好像中国的道路都喜欢沿着河道修?”麦小苗提出了一个问题:“和米国有些不一样。”

米国的公路有些好玩,除了一些大河有着沿河的公路,很多完全就像是在地图上用直尺画出来的一样,横平竖直。

“那也是中部地区,东西岸还是随着海岸线和山体变化的那些州,道路也和中国的修建方法差不多,不过那路是修得真好。”周至说道。

“听说米国遍地都是高速公路?”黄瑞山问道。

“米国的高速公路有四种,分别是InterstateHighways就是州际高速,还有U.S.Highways,也就是国道,剩下是州内的StateHighways和县内的CountyHighways。”周至说道:“放心,我们国家现在也已经开始修建

高速公路了,用不了多少年,我们国家的高速路网修建起来,不但宽敞平坦,道路里程还会超过米国。

“那得多少钱啊?”李一佳叼着米糕嘟囔着:“听说高速路一公里造价一公里就要一千万?”

“一千二百六十万。”黄瑞山说道:“成渝高速的造价。”

“闰土你还关心过这个?”

“那是,在报栏看报纸,看到这价钱都惊呆了。”黄瑞山说道:“我一个月生活费也就两百块,你们猜四十三个亿,够我生活多少年?”

“十七万九千一百六十六年半。”麦小苗笑道:“闰土你也不要这么省,改成四百一个月,吃九万年得了。”

“真的?”李一佳叼嘴上的米糕都吓掉了:“瑞山你算过吗?小苗不是胡说的吧?”

“真的,我记不这么准确了,反正就是十八万年左右。”黄瑞山点头。

“我的天啦......”李一佳都想象不出来能让自己吃九万年的财富到底是什么概念了。

“哈哈哈,想那么多干嘛?”周至对大家笑道:“凭什么帝国主义就能享受得,我们就享受不得?哦,这个坡下去,就到马边了。”

“五月度泸,深入不毛,具象化了。”黄瑞山说道:“换到古代还真得沿着河谷走,要不然就算人能够翻山越岭,辎重驼队能够爬的坡度还是有限的。”

“要换到古代的话,从我们转向四方坪哪里,就算是‘度泸’了,从四方坪到这里沿途便都是烟之地了,直到抵达马边才算是第一个能够驻扎的地方。”

“不过诸葛亮南征的时候,就连我们这条路都没有,而是走的我们之前计划的那条路,经过石棉再到邛都再转到美姑,后来发现那条路虽然好些,但矿车太多,还不如从这边走,车少得多,风景也更漂亮。”

“好像路上多了许多少数民族了。”李一佳看向道路两边的农家,发现他们的穿着已经有所变化了。

“对,他们就是彝族了。”周至介绍道:“虽然马边还属于嘉州市管辖,但却是一个彝族自治县,我们从现在就已经进入彝族聚居地区,直到进入他们的核心腹地,联和乡。”

马边县城很小,汉两族聚居,周至将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口:“下车,我们吃大抄手去。”

马边这里既有汉族美食,也有彝族美食,还发展出了自己的名小吃,开车路过这里,司机们都会停下来打一顿牙祭。

蜀中所谓抄手,其实就是馄饨,不过用的皮儿比较厚,准确说,应该叫做“厚皮馄饨”。

但是抄手到了马边又是一变,皮儿变大变薄了,能够容纳更多的馅料,等到大碗抄手端上来,周至舀了一枚放到嘴里:“鲜!”

麦小苗嗔道:“讨厌,你干嘛从人家的碗里面舀。”

“我先尝尝你点这个白味的,研究一下它到底有啥精妙之处。”

“那你研究出来了吗?”

“还真没有,就是皮薄,馅儿大,汤鲜,肉嫩,还有这个汤吊得地道。”

“对了,还放了脆油渣。”

“我觉得挺好的。”黄瑞山点的也是白味的,吃了一个说道:“不过挺肘子你这么一说,好像也就是汤好点?”

周至摇头:“不是这意思,而是你知道它好,却说不出来哪里好。就是《登徒子好色?》里的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主打一个恰当。”

“哈?”李一佳开始抬杠:“要不要这么夸张?一个抄手都用大美女来比喻上了?”

“不是,你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周至说道:“为什么增一分就会给人感觉长?减一分就会给人感觉短?其实就是达到到了最平衡的那个点。”

“这个抄手不就是?好到你都没法说出它哪里好来,但是就是比自己曾经吃过的所有抄手都好,唯一的解释,不就是那些吃过的抄手,要不这里差点,要不那里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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