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這句話後,周麗靜靜站在證人席上,整理了一下思緒平靜地講述起這些年她在李家遇到的事情。
“很早我就聽公公提到過孟家祖產,說那是一大筆財產,只可惜當年被李茹全部帶走,如果能達到這筆祖產,李家後代子子孫孫都可以躺在這份財產上過好日子。
當時我跟我前夫,也就是我公公的大兒子,在同一個學校上班,我前夫是老師,我是一個後勤工作人員,我前夫也總給我講他家的事,也總會提到李茹,那時候我其實對李茹很好奇。
因為通過多年相處,我知道我公公是個自私又無情的人,我前夫與我公公一樣……”
“反對!反對被告證人對我當事人的汙蔑!”
“反對有效,證人需要提供有力證詞,而不是感情上的主觀臆斷。”
周麗的話被打斷,她沉思片刻後道“五年前,李茹回國後,我公公就開始籌謀一件事情,那就是如何要孟家祖產,但我公公心裡有數,當年李茹就與他打過一場官司,他敗訴,所以李茹手上有勝訴的判決書,他自知不可能全都得到。
但他也知道李茹不希望孟家的事情再被翻出來,所以他把李家國和李家學叫去家中,要他們兄弟二人帶著人去找李茹,是試探也是嘗試,想看看李茹到底什麽態度。
這幾年我丈夫和他兄弟帶著我和孩子們沒少折騰,甚至找上門要錢,給出的理由就是,這筆錢是孟家的更是李家的,因為孟家小姐嫁給李先德,她活著的時候繼承的遺產,等她去世了就該歸其丈夫所有。
李茹堅決不同意,直到得知她要嫁人的消息,李先德慌了神,因為李茹丈夫是一位師長,他擔心李茹在南市找到了依靠,以後更不好討要祖產,更擔心這位師長吞了孟家的祖產。
所以我們再次找到李茹家中鬧事,那一次是最厲害的一次,把李茹家裡的花瓶茶幾都砸了,她也報了警,抓走了……”
周麗指著坐在下面的李家學,“抓走了李家學和他兩個兒子,當時他妻子劉玉環為了救丈夫和孩子,求了我和我丈夫。但李茹提出的條件是,隻要李家不爭祖產,就不告李家學,這就要提到我之前說的那句話。
李先德和李家國為了得到李茹的祖產,哪怕面對李家學和兩個孩子要坐牢的局面,他們都不曾松口放棄孟家祖產,甚至他們都沒有去拘留所看看李家學。
最後還沒得到祖產,李家國突然有一天找我提出離婚,我莫名其妙,看到照片才得知,他在外面早都有了女人和孩子,不論我怎麽哀求,最後都不能挽回這段婚姻,最後隻得離婚。”
“反對,被告證人的證詞並不能明確證明什麽問題。”李先德律師待周麗說完後,立刻反對。
李茹律師望著周麗詢問道“李先德謀求李茹祖產的時候,你可有參與他們的商議?當時謀求祖產,你可知道李先德手上有一張孟靜嫻的遺囑?”
聽到這句話,周麗遺憾地搖了搖頭,“李先德謀劃的時候,都隻把兩個兒子叫去書房,但後期李家國會把他父親說的話告訴我,他曾經跟我說過,李先德恨李茹,如果不是她,現在他們李家應該過上多麽風光的日子。
而且李先德握有孟靜嫻遺囑的事情我也從未聽過,我隻是覺得奇怪,如果他真的有遺囑,為何當年李茹跟他打官司爭奪遺產的時候不拿出來,還有當初我們鬧騰了將近五年,就是為了找李茹要祖產,甚至不惜大打出手,李家學和他兩個兒子都被抓去拘留所。
鬧到這種程度,他為什麽不肯把遺囑拿出來,正常思維,如果有遺囑,他又迫切想要李茹的祖產,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那麽現在遺產早都到手了,他又為何會忍到現在。”
周麗的證詞說完了,李先德舉手要求說話,得到允許後他緩緩開口道“對於李茹,我是他的父親,我不可能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對於這份遺囑,一開始妻子去世,我心痛不已,當李茹提出要祖產的時候,我終究還是讓她走了,以為她累了就會回到這個家。
她回國後,我隻是讓兩個孩子去跟她溝通感情,希望她能見我一面,並不是讓他們去索要財產,這個事情中間存在一些誤會,我家幾個孩子日子過得都很普通,得知李茹回來了,他們也想過以前的好日子,他們認為當年李茹帶走了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所以兩個孩子們可能自己商量著做了這件錯事,這也是為什麽我家小兒子李家學被拘留,我堅決不管的原因。
因為他們做錯了事,就該受到懲罰,而且他們這樣做,讓李茹離我越來越遠,甚至怨恨我,所以這次我不得不采用這種極端的辦法。”
說得好!郝文昌在心裡暗暗佩服嶽父,剛才周麗說的那番話他都急了,周麗是曾經的大嫂,她知道太多東西,如果她來作證, 官司將會很麻煩,可他沒想到短短十分鍾,嶽父就想到辦法,把所有的責任推給兩個兒子。
尤其是現在李家國找不到人,李家學又是個什麽都不爭,自然也什麽都不說的人,他心裡也有些不舒服,當初在一起籌謀祖產,從來沒有他們家的份,不過這不舒服很快消散,現在他們是一條船上的人。
李先德要是敢不給他分祖產,他就揭穿他的真面目。
李家學聽到父親這樣說自己和大哥,滿臉愕然,但他很快低下頭,掩去眼中的痛苦和突然湧出來的恨,父親為什麽要這樣做,妻子的話突然想起在他耳邊兒,如果有報應,就報應在我身上吧,別讓你們爺們三個再受罪了。
周麗的證詞也不過如此,安雨作為李家國的出軌對象,更說不出什麽,李先德忍不住透露出一絲得意目光。
終於要贏了嗎?郝文昌與李夢已經喜形於色。
突然李家學站起來,“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