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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掉渣男穿古代,婆家吃糠我吃肉 第69章 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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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扇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10-07 16:43:19 来源:源1

第69章迫在眉睫(第1/2页)

林寄明见小伙做事动作麻利,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那这些柴火就交给你了,我去找你几个叔伯过来说一说修屋子的事,等会你娘醒了,让她多准备点早饭。”

“哎。”

见林寄明拍拍手就出了门,五福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家住的老宅还是前不久让几个舅舅修过的,这才住了不到一个月呢,怎么又要修屋子了?

听见身后传来吱呀的开门声,五福回头望去。

“娘,爹说让你多准备点早饭,他要叫几个叔伯来家里说修屋子的事。”

本以为娘至少会问一句“好端端的,又修什么屋子”,结果她只是云淡风轻的嗯了一声,就去厨房做早饭了。

五福虽然摸不着头脑,却也没打破砂锅问到底,只继续做着自己分内的事,就跟前段时间面对妹妹的反常一样,主打的一个不深究,不过问。

林寄明在村里的号召力还不错,不一会就将昨天一起回来的几个战友,连同村里两个经验老到的泥瓦匠一起叫来了家里。

七八个汉子进了屋,先跟厨房忙活的赵玉珍打了招呼,就开始凑到一起商量着这个屋要如何修的事宜。

“我看你们这院子也才修不久,这不挺齐整吗?要不先凑合住个一两年再动土?”

林寄明立马摇头。

“知夏大了,总不能让她跟五福四海住一个屋。”

另一人说,“这个好办,将那鸡窝挪到一间,顺着之前的框架挨着正屋起一间,花不了多少银子,工期也快。”

赵玉珍在厨房听到他们的谈话,插了一嘴。

“鸡窝臭着呢,这要是在旁边起一间,屋里岂不是天天都能闻到鸡屎味?”

她都能想象到女儿那张碎嘴到时要怎么念叨了。

林寄明一寻思,是这个理,他的个人需求可以先放一放,不能亏待了儿女。

“玉珍说的有道理,鸡窝旁不能起屋子。”

林寄明的战友在院里打量了一圈,“头儿,你们这老宅前面还有一块挺大的空地,依我看,这两间泥砖房和鸡窝可以做后院,直接在前面再起一个院儿呗。”

另一名战友搭言。

“依你这些年拿的军饷,起个青砖瓦房怎么都不过分了。”

其余人也说,“到时候我们一起来帮忙,保管屋子起的又快又好。”

林寄明打量着这个院子,摇头说,“原本我们家、陈守财还有三强叔家三户的进深差不多,我们家门庭虽往后缩了半寸,如果直接在院子前面起屋,凸出的太多也不像那么回事。”

赵玉珍将家里的事忙完还得去镇上做买卖,家里人多,也不好做的太过精细,她打了一锅蛋花汤,将搅拌好的面糊倒入竹制的漏勺中,直接煮了一大锅面疙瘩汤,撒上菜叶子和香葱就可以起锅了。

“早饭好了。”

“来了。”林寄明进了屋,将她盛起来的面疙瘩一碗一碗分过去,“来,大家伙先吃,吃了咱们再继续合计。”

知夏被院子里闹哄哄的声音吵醒,起床后倒了水跟四海一起洗漱完,家里唯一的小桌子已经被那群男人占据,她就搬了个小凳子放在屋檐下,将四海的碗放在板凳上,让他趴在凳子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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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只要有口吃的,到哪儿都能适应,趴在凳子上也丝毫不减他对食物的热情。

虎妞和金宝也得了半碗面疙瘩,在四海的板凳旁边吃的直摇尾巴。

面疙瘩汤汁香浓,稀稠适中,喝起来细腻顺滑,小疙瘩劲道有嚼劲,吃的满院子的男人们赞不绝口。

“嫂子的手艺真不错,难怪镇上买卖能做起来呢。”

赵玉珍笑着说,“你们可别夸我了,面疙瘩这么简单的东西,你们谁家的媳妇儿不会?”

她见天色不早,吃完早饭连碗都来不及洗,给知夏交代了一声就让五福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

林寄明见状,叫院子里的男人们先回去想想建屋的事,等他将母子二人送去镇上再回来继续谈。

不过片刻的功夫,原本热热闹闹的院子,就只剩知夏、四海和两只狗。

知夏皱着鼻子。

原本还以为爹回来之后她能清闲一些呢,没想到活还越来越多了。

这样看来,她得想个办法让娘留在家里才行。

吃完早饭洗了碗,她将浸泡了足一个月的稻草从那口破缸里翻出来四分之一放入锅中,加入草木灰和水,用石头压在锅盖上开始熬煮。

熬煮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她记不真切,寻思下一步既然是要将稻草捣成纸浆的话,需要的时间恐怕很长。

塞了几根大柴在灶膛里燃着,自己先去院子里浇了菜地,随后将昨天林寄明从镇上买回的纸和笔墨从屋里拿了出来。

“四海,我教你拿笔练字。”

许是不知道她也在认字,老爹只带回了两只笔。

不过大哥大多时候不在家,另一支笔倒是正好能给她用上。

四海才不会管姐姐自己也没练过字要怎么教他,在他看来,姐姐认字这么快,说不定天生就会拿笔写。

放下金宝屁颠屁颠爬上了桌旁的凳子,规规矩矩的在知夏身边坐下。

知夏见他一喊就来,很是满意,她先教四海正确的握笔姿势,随后拿了个缺口的碗,装了点水让他沾了在桌上练习写字。

自己则用墨块研了点墨汁,在纸上将自己前些日子认的字一一写下。

她本就有点书**底,虽然毛笔用的少,不过她学东西快,随着她逐渐掌握运笔方法后,越往后写,字写的越来越周正好看。

林寄明回到家,见姐弟两个在院子里练字,也没出声打扰,而是悄悄走近瞧了瞧。

他之前也是念了两年私塾的,自然认得字。

不看不打紧。

望着知夏写下的两张纸,他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

女儿没有正经念过书,昨天从赵氏嘴里得知,她这段时间跟着沈甫安认了些字,家里的纸笔是他昨天买回来的,按理说以家里之前的条件,她应该没有用过纸笔。

一手字居然能写的这样漂亮!

寻常书生没有个三五载的功夫,可写不出这手字来。

难道真是天赋异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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