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新月伸手扯了一把丈夫,不讓他繼續說下去,韓延輝卻是更加大了音量對南梓道:“貝貝才十九歲,不是二十九歲,犯得著這麽著急的結婚嗎?沒錯,依著你的年齡是應該結婚了,可是你這樣做對貝貝公平嗎?
她才十九歲,你就讓她結婚從此陷入些米油鹽醬醋茶?南梓,你這樣太自私了,我對你很失望!非常非常的失望!從某些方面說,你和你那個自私的爸也沒什麽區別!“
面色平靜的聽韓延輝控訴完,南梓略顯無奈的道:”韓叔,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並沒有說結婚後,就讓貝貝回歸家庭,回歸到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中去。
就算我們結了婚,貝貝照樣可以上學,照樣可以為她喜歡的事業和目標拚搏,結婚,只是為了我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在一起,而不被人說三道四,並不是為了把貝貝捆綁起來。
如果婚姻對她來說是一種束縛,那說明,我沒有資格娶她,我娶她的目的,讓為了讓她過的開心,過的幸福,也是希望,我自己可以有一個真正屬於我自己的家。
所以,爺爺,奶奶,爹,娘,爸爸,媽媽,我,南梓,在此懇切的希望你們能答應我的請求,把貝貝嫁給我,而我南梓也可以保證,婚姻對貝貝來說,絕對不會是束縛。
如果,我做不到,到時候諸位長輩怎麽懲罰我都可以,我絕對不會有半點兒的抗議,更不會有半點兒的反抗!“
”我不同意,我堅持。“
不管南梓怎麽說,韓延輝的態度都是非常的堅決,在他看來,女兒剛回到身邊,還沒怎麽疼呢,就要嫁人了?就要去做別人家的媳婦兒了?
他接受不了!
絕對接受不了!
倒不是像妻子說的吃醋,他是不想讓女兒過早的失去自由,沒錯,在他看來,做媳婦和做女兒,最本質的區別就是,做女兒自由,做媳婦兒不自由。
做女兒的時候,可是以全家寵著的小公主,也可以是男朋友捧在手心裡的小公主,可是做了媳婦兒,就要擔起自己的責任,去應付一些本不應該應付的事兒。
做的好了,是男人的功勞。
做的不好,是女人的錯處。
有些時候,對女人就是這麽的不公平。
正是不認可這樣的做法兒,他對自己的妻子,從來沒有像圈子好些人那樣要求,但是,他無法相信南梓也能做到這一點兒。
最關鍵的是,以南梓的身份,不可能經常的待在女兒的身邊,那麽,很多事兒就要女兒自己去面對,沒結婚的時候,他們可以時刻護在她的身邊。
結了婚了,要是他們仍然時刻護在她的身邊,就會讓人誤以為女兒不受婆家待見,或者誤認為,娘家過多的摻合婆家的事兒。
他捧在手心裡的女兒,怎麽可以過早的去面對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兒呢?所以,這就是他堅決反對的原因。
不管南梓說的再好聽,身處這個位置的他,是堅決不會答應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