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如何從死者身上榨出二兩骨髓》
這篇報道的名字便凸顯出駭人聽聞四個字,再細看內容,駱鵬的手不禁顫抖。
裡面的內容簡直恨不得把他家的臉皮扒在地上狠狠踐踏。
鄭記者無論人品如何,文字還是很扎實的。
從一場荒唐的葬禮開始寫起,從京都回來的女人手握巨款,卻從原本買的房子裡被趕了出來,意外去世後葬禮竟簡陋的像一個笑話。
被稱為弟弟的一家人是如何在姐姐活著的時候步步緊逼,從她手裡榨取財產。
死後又如何在遺照前撒潑打滾,用盡手段想從姐姐的兒子手上扣出更多的錢。
到底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
活著時被扒皮吸血,死了還不得安寧,葬禮被弟弟夫婦大鬧。
以至於外甥一家萬般無奈,隻得拿錢給素不相識的房東,希望能好好送母親最後一程。
華夏講究一個死者為大,這樣的行為無疑觸及到了正常人的底線。
文章裡細致的描寫甚至到了具體的街道,只要稍微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是自家。
駱鵬一雙眼睛都瞪紅了,萬萬沒想到這把火竟然燒到了自己。
“鄭多亮!”駱鵬深深吸一口氣,將報紙揉成一團扔到旁邊,“你給我等著!”
這個男人真不要臉,拿了他的錢,竟然還寫這種報道。
松山縣就這麽大點地方,以後他家要怎麽做人?
駱鵬匆匆趕回家,想通知父母最近別出門,先避避風頭。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街坊鄰居,也不知是他心中有鬼還是人家真的看到了報道。
看向他的目光似乎都隱含不屑。
距離家裡只有一條街早點鋪子上,之前說要給他介紹媳婦兒的王大爺正吃著餛飩。
報紙在面前攤開。
駱鵬掃一眼報紙的名字,頓時頭皮發麻,想要從旁邊繞過去。
卻乍然聽到一聲冷哼。
駱鵬再抬頭,王大爺撇嘴看他。
“小駱啊,做人要講良心是不?那種無情無義的活該被雷劈,找不到媳婦也是應該的。”
駱鵬張嘴剛想反罵回去,發現鋪子裡坐著的食客都用不善的目光打量著自己,隻得灰溜溜夾著尾巴逃走。
小地方這種信息傳的太快了,在風波平息以前,他和家裡人都得暫避風頭。
駱鵬不禁加快腳步。
眼看著快到家門口,突然傳來陣陣吵鬧聲。
“不要臉的騷狐狸!賤貨!拉屎拉到我頭上來了,敢和我搶男人。”
咦?
駱鵬莫名心中一喜,現在最好有其他的熱鬧可以轉移大家的注意力。
免得所有人都盯著自己家。
然而等走到近前,駱鵬才發現雙手叉腰正在罵街的女人竟然是李春花。
這畫面猶如一記悶棍敲在了駱鵬的腦袋上。
仿佛聽人家說著火了,立刻撒腿跑過去看熱鬧,等到地方才發現。
這特麽燒的不是我家的房子嗎?
李春花對面的女人比她年輕許多,看著只有三十來歲,但潑辣程度不逞多讓。
“你他媽嘴巴給我放乾淨點,誰讓你自己不管著自家男人的褲腰帶!我告訴你,他早就說對你這個黃臉婆沒興趣了,你要是識相就給我早點滾蛋!”
李春花氣急敗壞,張開手掌就要撲過去。
“不要臉的東西,我撕爛你的嘴!”
女人微微挺起肚子,朝著旁邊滿頭大汗的駱楊罵道。
“你是死人啊,我肚子裡的孩子就不管了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