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大部分內容(包括章節標題ashes of time)均在惡搞影片《東邪西毒》,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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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德二十四年,秋。
今年五黃臨太歲,到處都是旱災。
有旱災的地方一定有麻煩。
有麻煩,我就有生意。
我叫狄不倦,山東登州府人士,我的職業,就是幫助別人解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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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年紀也有四十出頭了。
“這四十年多年來,總有些事情,你不願意再提,有些人,你也不想再見的。
“有的人曾經對不起你,也許你想過……要殺了他。
“但是你不敢,又或者,你覺得不值。
“呐,其實殺人呢……很容易。
“我有個朋友,他的武功非常好,不過最近生活上有點困難,只要你隨便給他一點銀兩的話,他一定可以幫你殺了那個人。
“呵……你盡管考慮一下。”
那天,我剛跟對方說完這段話,周圍立刻就衝出了幾十個官兵,不由分說就把我暴打了一頓,然後抓進了衙門。
在大牢裡,他們問我,我所說的“那個朋友”是不是就是我自己……
那年我二十歲,雖已打著漕幫的旗號在江湖上行走了好幾年,但自己出來討生活還是第一次,經驗確實有些不足……
不過經過了這次“被釣魚”,我明白了,京城的治安真的不錯,跟有沒有旱災沒關系,我還是去更偏遠一點的地方做生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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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德二十五年,春。
使了些銀子從牢裡出來後,我離開了京城,去了沙漠,開始了另一種生活。
以前我是漕幫少幫主的弟弟,威風八面,在江湖上行走,就是那些老家夥們也得給我幾分面子。
而現在,我只是一家小酒肆的無名掌櫃,當然,還兼職做些“殺手中介”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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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日,驚蟄。
有個人來找我喝酒,他的名字叫胡聞知。
這個人是從東邊來的。
你要問為什麽,那自然是因為沙漠在西邊。
那天,除了酒以外,胡聞知還給我帶了一份手信。
晚上喝酒的時候,他對我說:
“不久前我遇上一個人,送給我一壇酒。
“她說叫醉生夢死。
“喝了之後,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
“我很奇怪,為什麽會有這樣的酒。
“她說,人最大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什麽都可以忘了,以後的每一天都將會是個新的開始,那你說多開心?”
當晚,我把胡聞知暴打了一頓,送去了縣衙。
好歹認識這麽多年了,他居然想用這種酒來陰我,呵……黑吃黑是吧?那就不能怪兄弟不仁義了。
…………
每年總有那麽幾個月,人們好像都不願去死。
好吧,當我說“幾個月”的時候,其實就是“十二個月”的意思。
總之,去年立春後,我一直沒有買賣。
聽說最近這一帶有個人刀很快,我正好也閑來無事,所以我就去找他,想看看是他的刀快還是我的掌快。
“我就不該來這兒。”
“你現在知道已經太晚了。”
“留隻手行嗎?”
“不行,要留,就把命留下。”
我本來以為我已經贏了。
誰知,他說完這句之後,立刻大吼了一聲“跟這種敗類不用講什麽江湖道義大家一起上啊”,接著他那埋伏在周圍的幾十個兄弟就衝出來用石灰粉和亂棍突襲了我。
江湖險惡,我還是太年輕了,幸好這夥人只是一般的潑皮無賴,若他們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經栽在這兒了。
當然,他們是不會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只是無賴放的狠話而已,但我還是被打得半個多月都下不了地。
從那之後我就明白了,這個江湖,光有武功是沒有用的,所謂“道義”,也不過是活下來的人才能談論或編造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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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劍客來到了我這裡,他的名字叫林東。
林東的劍很快,可是人很邋遢,連鞋都不愛穿。
我知道他可以幫我賺很多錢,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歡這個人,因為算命的曾跟我說,我“命中犯東,是以而終”。
林東比我大整整十歲,但很多時候他都幼稚得像個愣小子,錢到了他的手裡,很快就會花完。
當然,他並不是笨,只是太有原則。
我介紹的買賣,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訴他,我這裡是給人找殺手,不是找俠客,他便笑笑,繼續在我這裡吃白食。
我想趕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過神來,我發現這臭不要臉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於是,某天晚上,我拿出了胡聞知留下的那壇酒,跟他講起了“醉生夢死”的故事。
可他卻說,他不想喝。
因為有很多事,他並不想忘記。
…………
初十日,立秋,晴。
有個女人來找林東。
“那個女人在外面等了你好幾天了。”
“趕她也不走有什麽辦法?難道要我帶著老婆闖蕩江湖啊?”
“呵……誰說不行啊,事在人為嘛,我曾經也……”
“你曾經穿過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
“不是……”
“那不就得了?你才二十出頭有什麽‘曾經’啊?行了吃飯吃飯。”
“哦……”
我不知道林東是單純的粗魯,還是已看穿了我的心思。
他沒讓我講出的話,確是我的心裡話。
我曾經也和林東一樣,一心打天下,以為能拋下自己的女人,誰知等我回到家才發覺,她成了我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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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晴,有風,地官降下,定人間善惡,有血光,忌遠行,宜誦經解災。
今天林東又做了筆賠本的買賣。
他為了給一個窮人家的小姑娘出頭,去殺了當地的一個惡霸。
那個惡霸的武功並不差,且身邊還有很多同夥,可林東就這麽單槍匹馬地找上門去了,結果……
“為了一碗兒粉而失去了一根手指,值得嗎?”
“不值得,但我吃了兩碗兒粉,身上隻帶了一碗兒粉的錢,沒辦法,我不喜歡欠別人的。”
“你要不要臉?”
“那孩子說她父母都被那個惡霸殺了,所以她才一個人在那裡賣粉兒,我不能在她那裡吃白食。”
“我現在砍死你不算乘人之危吧?”
“唉……本來我應該沒事的,但是我的劍沒有以前快了;我以前快,是因為我直接,認為對就去做,從來不會想什麽代價,但一直跟你混在一起,讓我漸漸迷失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樣,因為我知道狄不倦絕對不會為一碗粉去冒險,這是我和你的分別。”
那天我被這吃白食的氣得不輕,好在沒過幾天,他終於決定要離開我這裡。
“你打算去哪兒?”
“你老叫我吃白食的,那我就去加入丐幫好了,我以後要當乞丐中的霸主。”
“那是什麽?”
“還是乞丐。”
“嗯……那她呢?”
“帶她一起去啊,像你說的,事在人為,誰說過不準帶老婆闖蕩江湖啊,對不對?”
我終於明白那個女人為什麽喜歡林東,因為跟著臉皮這麽厚的人永遠有飯吃。
看著他們走的時候,我很妒忌,我曾經也有過這樣的機會,不知道為什麽……卻放棄了。
…………
林東走了之後,天一直在下雨。
每次下雨,我就會想起一個人,她曾經很喜歡我。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其他原因,每次我要離開她遠行的時候,天都會下雨,她說是因為她不高興。
後來,她嫁給了我哥哥。
她成親那晚,我曾去找過她,我要她跟我走。
但最終,我還是獨自離開了漕幫。
…………
永泰初年,新帝登基,大赦天下。
胡聞知應該也被放出來了,但他是不會再來我這裡的,以後也不會再見我了。
很多年以後,我偶然聽說他早已出海東渡,自此杳無音訊。
這年驚蟄,我整理東西時,發現了一封手信。
當初因為誤會了胡聞知,這信我隨手一放就找不到了,沒想到它現在又出現。
這信是我的嫂子阮氏寫給我的,她告訴我,不久前她發現自己已有了身孕,希望我能知道這件事。
算命的曾說我:“夫妻宮太陽化忌,婚姻有實無名”,想不到是真的。
…………
我在門外坐了兩天兩夜,看著天空不斷的變化。
然後我理解了林東——餓肚子的感覺真的不好,而且並不能幫你思考。
那天晚上,我喝了那壇醉生夢死。
我怎麽也沒想到,那個我深愛了二十多年的女人,居然會對我用瀉藥這種下三濫的手段。
我也是頭回知道,原來加在酒裡的瀉藥過了一年多仍有藥效。
要是我當時就想明白,其實她真的很蠢,而且非常樂於在此後的人生中不遺余力地折磨我,我或許就不會回去了。
可我畢竟年輕過,糊塗過……
沒過太久,我就離開了這片沙漠,重回了漕幫。
我走那天,黃歷上寫著:驛馬動,迫水入辰,東生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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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德二十四年,冬,登州。
胡聞知:“我一直以為你們會在一起,為什麽不嫁給他?”
阮氏:“他從沒說過喜歡我。”
胡聞知:“有些話不一定要說出來。”
阮氏:“我只希望他說一句話,他都不肯說。他太自信了,以為我一定會嫁給他,誰知道我嫁給了他哥哥。
“我成親那天,他要我跟他走……我……我沒答應。
“為什麽要到失去的時候才去爭取?既然是這樣,我不會讓他得到。”
胡聞知:“你覺得這樣你就贏了?”
阮氏:“我有沒有贏我不知道,但他一定會輸。”
那日胡聞知臨行前,阮氏給了胡聞知一壇酒,和一封手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