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相士,一把馬扎,就在婁府斜對過的街道上,不言不語,對過路之人不聞不問也不招呼。
婁小乙隻一搭眼,就認出了他,那個在大昭寺後山三名道家修士中唯一活下來,跑路飛快的那個!也大概能猜到他的來意。
事實上,婁小乙自己覺得,在普城這個地方要徹底的隱藏自己修行人的身份也不太可能,不管是在婁府早間卯時的修行天定,還是晚間去往戈壁,都不能瞞過有心人。
除非他深入戈壁長期停留,可這樣又不放心家裡,所以,和普城的小修行圈子接觸其實就是遲早的事,他有這個心理準備。
人活紅塵中,他遠未達到那種完全自然放松,徹底融入自然的境地。
於是也直截了當,走到相士面前,兩人四目對視,“有煩大師為我算上一卦?”
相士哈哈一笑,“裝神弄鬼罷了,不敢自稱大師,也算不了高人;公子即來,不如我請公子喝上一杯?”
婁小乙欣然應喏,這個人在大昭寺後那番話,有些見地,由言及人,不是尋常之輩,可以結識。至於他最後的逃跑,婁小乙也不覺的有什麽錯,又不是在兩名同伴還在死戰時逃跑,而是同伴皆亡時再走,至多可能失了勇氣血性,與人品無乾,對散修來說,這是他們生存的原則,不可強求!
英雄,不是那麽容易當的。
喝一杯,是飲茶,而不是飲酒。
在茶博士離開後,相士很是鄭重的掏出幾樣物事,三枚納戒等修真物品,擺在桌上,
“貧道胡永,為府尊客卿,寄居於此,修行之余也為官家做些事,但僅限於修行。
大昭寺外一戰,貧道無能,痛失友朋,幸賴公子出手,否則青木此獠一旦出了州境,再欲尋此人蹤跡千難萬難,雖說涉及佛道之爭,但我等散修其實地位低小,也不被列入道家門牆,能得到道中的廣泛支持也不太可能。
故此,公子出手,揚我普城散修之名,恩莫大焉。
公子走的急切,貧道感靈機擾動返身查看,越俎代庖,代公子處理了屍身,只是這凶僧的一身遺物,還應歸公子所有,貧道不好擅專!”
胡永在仔細考慮後,還是決定見見婁府這位高人,挑破雙方之間的這層窗戶紙,更有利於未來雙方彼此之間的定位。
終不能一直這麽裝作不識的維持下去,互相尷尬,有事還要依靠其他的手段來聯系,比如府尊的雞-毛信,這本是修行中事,其實最好在修真范圍內解決,過多的牽涉官府不合適,
尤其是大昭寺青木之死,很難說未來還有沒有後續的麻煩,如果真有人找上門來,誰來應對?胡永單獨面對肯定是不願意的,殺人的畢竟不是他,而且實力上也應對不來;讓婁府高人應對也不是做人之道,人家畢竟幫了他們。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雙方有所溝通,最起碼在普城能形成一股團結的力量,便一切都好說。
拿出青木的家底,只是一種試探,表明自己的誠意;他如何不清楚眼前這位公子如果真有意和尚的隨身之物的話,又哪裡輪得到他來撿屍?所以,多半是不會受的。
既表明自己的善意,又不會真正損失什麽,作為一名散修,這其中的權衡也是煞費苦心。
他早就猜測婁府之中有修行之人,
但沒有特意去辨識,想著最可能的便是當年婁司馬的遺澤,或者婁夫人娘家派來的高人,護其安全,卻沒想到走出來的竟然是這名在普城小有浪蕩名聲的婁公子? 他能確定婁公子是修行人,但不確定婁府真的就隻一名修行人,以婁公子之年輕,一年前還被困於土崖窟刻之中,短短一年能有多少進境?所以,背後應該還有人,但既然今日只是這位婁公子站了出來,說明另一位不願現身,他也就只能裝不知道。
好在婁公子應該也能做主,所以也無所謂,在修行界,各有各的奇特,也不好強求。
果如他所料,這婁府公子對桌上的幾件東西看也未看,淡聲道:
“修行界中,誰拿到就是誰的,視而未見,就是放棄,胡兄又何必客氣?
此番事罷,不知在大昭寺和秦老爺那裡有何反應?我生來懶的多事,不惹到頭上也不願伸手,所以對這些後續,有些模糊。”
胡永呵呵一笑, 不著痕跡的拿回了幾隻納戒,這原在他意料之中!
“大昭寺,我們查過了!也和寺中方丈寺正有所接觸,可以確定,此事就是一外來掛單和尚所為,名為青木,卻不是大昭寺整體行為。
但這青木背後有沒有站的有人,卻是不清楚,很突兀的這麽一個人,大昭高層都是凡人,也說不清楚他的根腳。
但至少在短時間內,不會有什麽麻煩。”
婁小乙一笑,“我不擔心大昭寺,我擔心的反而是胡兄的貴主,秦大人那裡!
你也知道,我婁府和秦大人的機緣可不是頭一次,胡兄既為府尊客卿,不知能為貴主做到哪種程度?
都在普城討生活,互相容忍些就很重要,你也知道修士解決問題的方式比較直接,我希望大家不要走到那一步!”
這就是赤果果的威脅!你秦大人已經挑釁過婁府一次,沒有成功,如果還想著有下一次,那就別怪婁府用修行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這裡面還含著一層意思,就是胡永在其中怎麽選擇?是站在修行人一邊,還是雇主一邊?
話很無禮,但胡永卻不覺得有什麽不對,這本來就是修行人的交流方式,婁府拳頭大,當然就有資格威脅!
如果行事囂張的話,直接對秦大人下手,也不是不可能!甚至也包括他這個所謂的秦府客卿!
他必須謹慎,因為站在他的立場,他更希望維持的,是和修行圈子的關系而不是凡人官員,秦大人幫過他,但他已經回報了十多年,沒有什麽恩情是可以延續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