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道:“之前你們嫌棄我沒有錢,沒有房子,現在我買了房子了,婷婷卻結婚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們,我要見婷婷一面。()”
劉莉紅懇求道:“李明,現在婷婷已經結婚了,你就不要再打擾她的生活了,你走吧!我求你了。”
劉莉紅說著,就去推他。
李明道:“我只是偷偷的和她見一面,如果你執意反對,我只能去廠裡找她啦!到時候吳建華知道了,你們更不好交代。”
“李明,你又何必呢?現在你已經有錢了,買了房子,什麽樣的好姑娘找不到,你又何必非要回來找婷婷呢?我們偷偷的走了,是對不起你,但是請你也理解我們,我一個身體不好的女人,女兒也沒有工作,你也沒有穩定工作,我們不得不替自己找一條後路。”
“我真的沒什麽不好的企圖,只是想見婷婷一面。”
“你們已經不可能了,所以見面就不必要了,李明,這世上的好女孩多的是,你去找其他姑娘吧!婷婷已經是嫁了人的,你和她見面真的不合適,如果你心裡有怨氣,你盡管衝我來,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是我嫌棄你沒有錢沒有工作沒有房子,是我勸婷婷離開的你,但是你已經毀了婷婷的前途了,希望你不要再毀了她的生活,好歹你們也好過一場,也算是有過一段緣分,就是不成夫妻,也不要成了仇人,好嗎?”
李明不為所動,他堅持道:“我打聽過了,婷婷明天下午不上班,讓她到義和路34號找我,如果她明天下午不去,我後天就來找她。”
說著,李明就要走。
劉莉紅攔住了他。
“李明,我求求你,放過婷婷吧!我和婷婷好不容易過上幾天平靜的日子,我這身體,活不了多少天了,你就讓我們不要再折騰了。”
劉莉紅說著,從兜裡掏出十塊錢來。
“我所有的錢都拿出來買這房子了,現在我又沒有了工作,所以身上只有這十塊錢,你如果不嫌棄的話,就拿去買一點吃的,從此以後,咱們橋歸橋路歸路, 再沒有任何的關系了,好嗎?”
李明看了看劉莉紅手裡的錢,推開她,從身上掏出來一大把錢。
“你看,現在我有錢,我真的有錢,我怎麽可能會要你這區區十塊錢?劉莉紅,你也是當過軍長夫人的人,但是你的眼皮子卻很淺,你知道嗎?你要是再等我半年,啊!不,三個月,三個月的時間,我就有錢啦!可以買房子了,但是你知道我沒有房子,就迫不及待的帶著你女兒就跑了,跑到這個偏僻沒有人的地方,就為了讓婷婷嫁給一個工人?工人有什麽了不起的?他賺的那點錢算什麽?我一筆生意就頂他一年的工資收入。”
“既然你有錢了,不愁找不到女人,你就放過婷婷吧!不要再來找她,打擾到她的生活。”
“不行,我要見她,一定要見到她,你們母女倆一邊嫌棄我,一邊在我家裡吃吃喝喝大半年,你們說拋棄我就拋棄我,現在我有錢了,我想見她就見她,我要讓你們後悔當初嫌棄我拋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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