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感慨一歎,神情染了一絲柔和:“你撒了善意的謊言,因為你不舍得你的兒子難過。同樣,你的小姑子也用一模一樣的方法,試圖將盧高對你的傷害降到最低。”
吳秀梅抹了淚,詫異地看著他:“我……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麽。”
余斌卻轉而看向盧高:“十六年前,你曾經寄過一個包袱給吳秀梅,其中有一百兩銀子和一封信,那封信是什麽內容?”
盧高斬釘截鐵道:“休書!”
吳媽媽的眸光一顫:“你撒謊!明明是你同窗寫給我的說你被惡霸打死的信件!”
盧高不耐煩地捶了捶拳頭:“我白字黑字寫得很清楚啊,我要休了你!但我又怕你一時想不開,就暫時先讓孩子陪你生活。我想著等孩子大了,再接他們來京城。那一百兩銀子,是給兒子的贍養費呀!在建陽那種地方,一百兩銀子夠吃一二十年了!”
一個普通農戶的生活開銷,一月不到五百文,一百兩銀子的確算得上一個天文數字了。如果那筆銀子真的是盧高給盧有志和盧永富的贍養費,盧高拋棄妻子的罪名就無法成立了。而再加上休書,他娶陳嬌便也不算停妻再娶。
偏偏,吳秀梅的小姑子已經辭世,想要找她前來對峙根本不可能。
唯一的人證沒了,能依靠的只有……物證!
可……物證也被吳秀梅給燒掉了!
高訟師的腦袋猛的一痛,這才意識到余斌的厲害,一個無懈可擊的局面,生生被他找到了那麽多切入點,還切得又狠、又準、又叫人無法推翻!
余斌滿含自信地一笑,又問吳秀梅:“現在,請你出示盧高寫給你的休書。”
吳秀梅眼眶一熱,淚珠子掉了下來:“我……我燒掉了……”
“你燒掉了?”余斌神色一肅,咄咄逼人道,“為什麽燒掉?是不是覺得只要把它燒掉便能當做一切都沒發生?”
“不是的……我……”吳秀梅詞窮,不知該如何作答,囁嚅了半響,抽泣道,“我是太傷心了,所以燒掉的。”
余斌眸光犀利地看著她:“這麽說,你承認自己燒過休書了!”
高訟師拱了拱手:“反對!余訟師在問上句話時隻用了‘它’,並未指明‘它’就是休書,他誤導吳秀梅!”
廖子承正色道:“反對有效。”
這是什麽破規矩?他打了那麽多場官司可從沒碰到過能對雙方的問題提出反對意見的。余斌微微一笑:“我收回剛剛的問題。吳秀梅,你毀滅了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吳秀梅,不是盧高沒寫,而是你把它毀了!他堂堂正正地寫休書,你卻偷偷摸摸地燒掉它!這不是盧高的錯,不應該由他來承擔罪責!”
毀滅重要物證,無論有心還是無心,都對吳秀梅非常不利。因為是她毀掉的,所以她的供詞的說服力大減。原本握著婚書,掌控著必勝優勢的她陡然急轉而下,被逼入了一個無法衝破的死角。
高訟師隻覺仿佛有血氣上湧,頭腦悶悶作痛,他絞盡腦汁,努力尋求著哪怕一個微乎其微的突破的。半響後,靈光一閃,他看向盧高道:“《北齊律令》曰,‘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盜竊,統稱七出’。盧高,不知吳秀梅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條,竟被你狠心休棄?”
盧高義正言辭道:“妒!我與她夫妻五年,她從不許我跟別的女子說話,也從不許我納妾室通房。此等行為,不是妒,又是什麽?”
“連自己都養不活,還要養通房和妾室嗎?盧高……你……你……”吳秀梅氣得說不出話來了,淚水吧嗒吧嗒往下掉,她真悔啊,早知這是條沒心沒肺的白眼狼,當初就不該救他!搭上自己的一輩子不說,還害了兩個無辜的孩子!
高訟師聲線一冷,看向盧高道:“除七出外,律令中也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指的是妻子無娘家可歸、曾為家翁姑服喪三年、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只要妻子符合其中任意一條,她便休不得!盧高,吳秀梅三條都符合了,你不能休掉吳秀梅!”
余斌神色不變,唇角依舊掛著溫潤的笑:“吳秀梅的娘家人辭世以及盧高的父母辭世都發生在盧高寫完休書之後。至於第三條,丈夫娶妻時貧賤而後來富貴,這就更不能成立了。六年前的盧高還沒躋身官場,與富貴二字根本扯不上關系!”
高訟師看了吳秀梅一眼,見她眸光暗淡,無聲垂淚,心知那封所謂的休書到達手中時,她父母與盧高的父母依然健在,她算是白給公婆服了三年喪。不,那不是休書,是一封死亡通知書!卻被余斌巧舌如簧地歪曲成了休書!可恨,竟沒有法子駁倒他!
余斌的眼底漸漸溢出一分穩操勝券的恣意來,隨即他收拾好表情,面向公案行了一禮,眸光真摯道:“作為一個男人,我其實不喜歡盧高。我相信在場的各位鐵血錚錚的漢子也都不喜歡盧高!他明明有個很愛他的妻子,有兩個很乖巧懂事的兒子,卻為了自己的事業,沒能給他們最為妥善的照顧。換做是我,我寧願做一名布衣百姓,寧願背上懼內的罵名,寧願跟一個不愛的女人渾渾噩噩地將就下去,也不要與我的孩子兩地分離。但我終究是我,不能代替盧高做任何人生的抉擇。我想我們其他人也是一樣。我說這些,是希望大家摒除有色的眼光,並捫心自問,我們是否可以因為在道德上看不慣一個人的行為,就從律法上也認定他有罪?”
話落,殿內陷入了史無前例的沉寂。
就連殿外,一直觀看審理的老百姓們也變得鴉雀無聲。
余斌知道自己贏定了,心裡偷樂,面色卻沉靜恭謹。他拱手,深深一福:“懇請五位審判官大人,判定盧高無罪釋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