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站在被冰雪覆蓋的原野中,他再度穿上事先埋在雪裡,沾了血的塑膠外套。
琢磨並沒有把沾了血的外套拿進木屋,只要自己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然後又找不出物證和動機,那就不可能會被問罪。所以,物證是絕對不可以留下的,尤其是指紋和血跡。
琢磨在行動時就特別注意這兩項,這是從懸疑推理劇裡學來的完全犯罪的第一要件。琢磨的手中正握著一把細長的小刀,那就是殺害僧正的凶器。
當琢磨殺僧正時,還特地在滑雪專用手套上再戴上一副橡皮手套。因為如果直接戴橡皮手套的話,指紋就會留在手套裡,如此一來就不能隨便把手套丟棄在雪裡;若要洗手套的話,又可能會在洗臉盆內留下血跡。
所以,琢磨還是戴著兩副手套,橡皮手套上仍沾著僧正的血。把這個男人殺了以後,首先得把手套藏起來,也許還會用到也說不定,所以得找一個要用時就能馬上找到的地方──
他這樣邊想邊走在雪中時,突然看見從二號木屋裡竄出一個紅色人影。(是亂步!)亂步正朝休息室的方向走去,而琢磨則藏在待會兒亂步會經過的一號木屋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