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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比利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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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丹尼爾.凱斯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8-26 20:05:34 来源:搜书1

(1)

亞瑟決定在少年監獄裡讓其他人也站到聚光燈下。這麼做,可以給他們有機會學些經驗──健行、游泳、騎馬、露營、還動。

胡丁恩是個身材高大的黑人,在此擔任團康組主任,小平頭,八字鬍,富仁慈心,頗得亞瑟的喜歡。無論怎麼說,這兒看來似乎沒有危險。雷根同意亞瑟的看法。

但是,湯姆對這兒的規定有意見,他不喜歡剪掉頭髮,穿上政府所分發的制服,也不喜歡與其他三十多位少年犯住在一起。瓊斯是社工人員,正在對新進的少年犯解釋獄方的規定──根據不同的進步程度,監獄分成四區,每個月移往不同的區。在T型建築中,一區與二區位於左翼宿舍,三區與四區則在右翼。

瓊斯承認,第一區是「魔鬼營」。在那兒,每個人都必須聽從指揮,頭髮都要剃掉;到了第二區,頭髮可以留長一些;進入第三區,只要完成每天指定的工作,就可以脫下制服,換穿便服;被移往第四區者,就可以不必住在大通舖了,每個人均有私人小房間,而且也不必參加每天的既定活動,這兒多半是模範犯人,不去『賽奧特女兒村』跳舞也沒關係。

聽了這些規定,男孩們都覺得好笑。他們必須按照賞罰評分,從第一區依序移往第四區。瓊斯還說,每月初每個人都有120分;若想移往另一區,就必須達到一百三十分。行為良好、有特殊表現者才可以得到加分。相反的,如果表現不佳或有反社會行為者,則會遭減分的懲罰。獄方的工作人員或第四區的學長,均有權從事評分工作。

如果被人喊了一聲「嘿!」就會被扣一分;被人勸說「嘿!冷靜一點。」就會被扣兩分;如果被告誡「嘿!冷靜一點,回床去!」除了扣兩分之外,違反者還得待在床上兩個小時;如果擅自離床,被人說「嘿!冷靜一點,回床去,冷靜!」這就要扣三分;若是再加上「送牢房!」就表示違反者要被移送郡立監獄了。

瓊斯說,這兒有一大堆活兒要幹,希望每個人都有很好的表現。「任何人如果認為待在這兒太糟蹋想逃跑,俄亥俄州還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可以待,那就是俄亥俄州中央管訓隊。一旦被送進去,你們就會想回到少年感化院的。好了,現在去倉庫領取寢具用品,然後到大廳用餐。」

當晚,湯姆坐在床上暗思,到底是誰讓自己落到這般田地?為何會在這裡?他對於評分、規定和分區之事不屑一顧,只要有機會,他一定會逃出去。被帶到此地時,他並非完全清醒,因此不知道出去的路線。但他發現四週並沒有鐵絲網或圍牆,只是一片樹林,想脫逃應不是難事。

一通過餐廳,他就聞到一般濃郁的香味,於是暗自盤算,在逃出去之前,不妨先看看這兒到底有什麼好東西。

在第一區新進的少年之中,有個戴眼鏡的小男孩,年紀可能不到十四或十五歲,排隊時,湯姆注意到他,心想可能一陣風就把他吹跑了。小男孩吃力地扛著床墊、寢具,行進中被一個蓄長髮的強壯少年絆倒。只見小男孩立刻爬起,朝大個兒的肚子揮出一拳,大個兒應聲倒地。

大個兒不可思議的看著小男孩,拳頭還握得緊緊的。

「好了,小傢伙。」他說道,「嘿!」

「去你媽的!」小男孩回應道。

「嘿,冷靜一點!」大個兒站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塵。小男孩眼裡擒著淚水,「來呀,想打架就過來!大個兒。」

「嘿,冷靜一點,回床去!」

這時,另一個瘦瘦高高的男孩把小男孩給拉走了。「住手,東尼!」他說道,「你已經被扣兩分了,另外加罰回床上躺兩個小時。」

東尼冷靜下來,拾起自己的床墊。「好啊!戈迪,反正我也不餓。」

在餐廳裡,湯姆靜靜吃飯,伙食還不錯,但他開始擔心這個地方了。如果被那些大個兒欺負、扣分,他知道自己必須謹慎的控制脾氣。回到宿舍時,他發現那位高高瘦瘦的戈迪就在鄰床,為小男孩帶來食物,他們正在聊天。湯姆坐在自己的床上注視他們,他知道規定中有一條是不可在宿舍吃東西。這時,他看見外面有人來了。

「小心!」他低聲說,「那混蛋傢伙又來了!」

名叫東尼的小男孩立刻把餐盤收進床底下,躺回床上。檢查之後,大個兒很滿意東尼遵守命令躺在床上,然後就走開了。

「謝謝!」小男孩說:「我是東尼,你叫什麼名字?」

湯姆看著他,「他們叫我比利。」

「這位是戈迪,他因為賣大麻被抓進來,你是什麼罪名?」

「強暴。」湯姆說,「但我沒做。」

從笑聲中,他知道他們不相信。但是,不相信又奈他何。「那惡霸是誰?」湯姆問道。

「喬登,第四區的人。」

「我會討回公道的!」湯姆說。

多數時間都是湯姆出現,比利的母親來訪時,也是由他和她說話。湯姆喜歡她,卻對她覺得抱歉。因此,當她告知已與米查離婚時,湯姆很高興。

「他常欺負我。」湯姆說道。

「我知道,比利,他一直找你麻煩,但我一點辦法也沒有,畢竟我們當時都是一家人。我自己有三個小孩,雪兒我也視同己出。現在米查走了。要聽從輔導員,這樣很快就可以回家了。」

湯姆看著她離去。在他心目中,她是世上最漂亮的母親,真希望她是自己的母親。他不知道自己的母親是誰,也不知道她的長相。

*****

(2)

年輕的團康主任胡丁恩發現,比利多半時間都恍恍惚惚的,要不就是看書、凝望天空發呆。有一天下午,他直接找比利談話。「哈!你在這裡呀!」胡丁恩搭訕道,「你要盡量表現自己,要快樂,找些工作做。你喜歡做什麼?」

「我喜歡繪畫。」亞倫說道。

隔週,胡丁恩自掏腰包買了一套畫具給他。

「希望我為你畫一幅畫嗎?」亞倫問道,同時將畫布放在桌上準備。

「你喜歡什麼畫?」

「古老的穀倉怎麼樣?」胡丁恩說道,「破舊的窗子,古樹上掛著一只輪胎,還有一條古老的鄉間小路,就像剛下完一場雨。」

亞倫花了一晝夜,終於完成了畫作。早上,他把畫交給胡主任。

「哇!太棒了!」胡主任說道,「你只要畫畫,就可以賺到很多錢的!」

「我很希望這樣,」亞倫回答,「我就是喜歡繪畫。」

胡丁恩知道,要讓比利擺脫心神不定的狀態,他必須主動出擊。某個星期天早晨,他帶著比利前往藍岩州立公園。當比利在繪畫時,胡丁恩就在一旁看。有一些人靠過來圍觀,胡丁恩順便賣出了幾幅畫。第二天,胡丁恩又載他出去了,當晚一共賣出了四百元的畫。

週一早上,院長找胡丁恩到辦公室。由於比利是州政府的犯人,讓他出售畫作是違反規定的。因此,院長要求胡丁恩退錢給那些買畫的人,把畫收回來。

胡丁恩事前並不知道有此規定,他同意把錢還給那些人。離開辦公室,他問道:「你怎麼知道賣畫的事?」

「有很多人打電話給我,」院長說道,「他們想買更多比利的畫。」

四月很快就過去了。當天氣變得暖和起來時,克麗絲汀在花園裡玩耍,大衛到處追逐蝴蝶,雷根在健身房練身。由於丹尼仍然懼怕戶外的環境,擔心遭到活埋,因此多半時間都在室內畫靜物。十三歲的克里斯朵夫在外面騎馬,亞瑟花了大部份時間在圖書館研讀法律。大夥兒都很高興,因為他們已經升級到第二區了。

比利和戈迪被派到洗衣房工作。在那兒,湯姆樂於修理老舊的洗衣機和烘乾機。他期盼能搬到第三區。在那個地方,到了晚上可以穿上自己的便服。某天下午,惡霸喬登帶了一大堆換洗衣物走進來。「這些衣服馬上洗乾淨,明天有訪客來。」

「沒問題,」湯姆說完,繼續處理手上的工作。

「我是說現在立刻就清洗這些衣服!」喬登說道。

湯姆不理他。

「我是第四區的模範囚犯,小子,我可以扣你分數。你無法升到第四區了!」

「聽著!」湯姆回應他,「我才不管你在什麼鬼怪區呢!我沒有義務清洗你私人的衣物!」

「嘿!」

湯姆一臉怒氣,瞪視喬登。這傢伙沒有權利扣他分。「快滾!」

「嘿!冷靜一點!」

湯姆握緊拳頭,但喬登已走出去向負責人報告,說他要扣湯姆分數。當湯姆回到宿舍時,得知喬登果真扣了東尼、戈迪和自己的分數,因為他知道這三個人是一夥的。

「我們一定要採取行動!」戈迪說。

「一定要採取行動!」湯姆附和道。

「什麼行動?」東尼追問。

「目前還不知道,」湯姆說,「但我會想出辦法的!」

湯姆躺在自己床上,心中盤算要如何做;想的愈多,就愈生氣。最後,他站了起來,在宿舍後找到一截四乘四寸粗的木棍,朝第四區的方向走去。

亞瑟將一切狀況向亞倫說明,要他在湯姆惹出麻煩之前先行制止。

「別這麼做,湯姆。」亞倫說。

「他媽的!我絕不讓那惡霸扣我分數,害我們無法移到第三區。」

「這反而會弄巧成拙。」

「我要打爛那狗養的腦袋!」

「嘿,湯姆,冷靜一點。」

「別對我說那些字眼!」湯姆大吼。

「抱歉,但你這麼做會壞事的,讓我來處理吧!」

「狗屎!」湯姆摔下木棍,「你根本就沒本事料理!」

「你一向都出言不遜,」亞倫說,「消失!」

湯姆離開了。亞倫返回第二區宿舍,找了戈迪和東尼坐下來討論。

「現在,我來告訴各位該怎麼做。」亞倫表示。

「我知道該怎麼做,」戈迪說,「把可恨的辦公室炸翻天!」

「不行,」亞倫反對,「我們先搜集事實。明天去瓊斯先生的辦公室,告訴他我們的同僚是如何的不公平──同樣都是少年罪犯,比我們好不到哪兒去──卻要評判我們的言行。」

東尼和戈迪張大了嘴看著亞倫。他們從未聽過他說話如此流利過。

「給我紙和筆,」亞倫說,「我們必須謹慎處理這件事。」

第二天早上,他們三個人由亞倫當發言人,去見社會工作人員瓊斯。

「瓊斯先生,」亞倫說,「初來這兒時,你曾告訴我們可以述說自己的感覺不會有麻煩。」

「沒錯。」

「我們對於由囚犯負責扣分一事有意見。如果你看過我畫的統計圖,你就知道這項制度是多麼不公平。」亞倫將喬登扣他們分數的記錄遞給瓊斯。

「比利,這套制度我們已經使用很久了。」瓊斯說道。

「但這並不代表它是正確的制度。少年感化院的目的,乃是要協助我們將來返回社會生活,但是,如果這兒的制度告訴我們的是──社會是不公平的!這對嗎?」

瓊斯聽完了之後陷入沈思。亞倫不停敘述這套制度的缺失,東尼和戈迪在一旁保持沈默。他們對於亞倫的快語如珠覺得太棒了。

「這樣好了,」瓊斯說道,「這件事我再想一想.下週一你們再過來,到時我會告訴你們我的決定。」星期天傍晚,東尼與戈迪在戈迪的床鋪上玩撲克牌,湯姆則躺在一旁,試著組合剛才東尼與戈迪提及有關瓊斯辦公室所發生的事情。

戈迪抬頭說道:「那個惡霸又來了!」

喬登走到東尼面前,丟下一雙泥濘的鞋子在撲克牌上。「我今天晚上要一雙乾淨的鞋子。」

「你可以自己洗呀!」東尼說道,「我才不清理這雙鬼鞋子。」

喬登打了一下東尼的頭,東尼應聲跌到床下,哭了起來。當喬登離開時,湯姆迅速跑上前去,拍了喬登的肩膀一下。喬登轉身時,湯姆給了他狠狠的一拳,正好打中鼻樑,讓他撞向牆壁。

「我扣你四分!雜種!」喬登大吼。

戈迪也一路跟了上來,腿一伸,把喬登絆倒;接下來,兩人輪番揍了他一頓,始罷干休。

雷根一直注意湯姆的打架情形,他要確定湯姆並未遭到危險。如果有任何威脅,他就會出來干涉。他才不會像湯姆一樣猛追窮打,他只會攻擊某一部位,直到打斷骨頭為止。但是,湯姆今天沒出事,所以雷根也無須強出頭了。

第二天早上,他們決定向瓊斯先生報告前一天發生的事,免得讓喬登惡人先告狀。

「看看東尼的頭,他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打了一拳,還腫著呢!」亞倫告訴瓊斯,「他一直利用這兒的制度欺負弱小。就像我們上星期說的,這是一套錯誤而且有潛在危險的制度,因為那些人也同樣是罪犯。」

星期三,瓊斯向所有人宣佈,扣分制度從今天起將完全由院方人員執行。當初喬登以不當手法扣減其他人的分數,要全部計在他自己的名下,喬登被降到第一區。東尼、戈迪和比利的分數,目前已足夠可以移往第三區了。

*****

(3)

第四區的犯人有一項特權──有外出假可以回家──湯姆期盼外出假的到來。休假日來臨的時候,他打包行李等待桃樂絲來接他。但是當他一想到要離開時,心中就更加迷惑。他原本很喜歡這個地方,但是,當他知道米查已走了,他就非常高興能返回春日街上的家。目前,家中只剩雪兒、凱西和自己。對他而言,家中發生一些改變也是滿好的。

桃樂絲開車來接他回蘭開斯特市。一路上,他們並未有太多的交談。令他驚訝的是,當他們回到家沒幾分鐘,有位男士就到他們家拜訪。他曾見過那個男子,身材高大、吸煙。

桃樂絲開口了:「比利,這位是戴摩,他擁有一家保齡球館和我以前唱歌的那家夜總會,今天他要與我們共進晚餐。」湯姆從他們兩人的眼神中,知道他們一定有什麼關係。去他的!米查離開還不到兩個月,現在又來了另外一個男人。

晚餐時,湯姆說:「我不回感化院了!」

「那兒的一切我無法忍受。」

「比利,這麼做是不好的。」戴摩說,「你母親告訴我,你在那兒只剩下一個月的時間。」

「這是我個人的事,與你無關!」

「比利!」桃樂絲出言制止。

「現在我是這個家庭的朋友了,」戴摩說,「你不該讓母親擔憂。只要在裡面再待一陣子就好了,你最好乖乖服完刑期。」

湯姆低下頭看看餐盤,靜靜將晚餐吃完。

後來,他問凱西,「那個男的是誰?」

「老媽的新男朋友。」

「他還以為他可以告訴我該做什麼呢!他常來我們家嗎?」

「他在城裡有棟房子,」凱西說,「雖然沒人說他們同居,但我有眼睛。」

隔週週末休假返家時,湯姆遇見戴摩的兒子史都華,一眼看見就很喜歡他,年齡與比利相仿。史都華是足球員、運動選手。但是,湯姆最喜歡他的原因則是他駕馭摩托車的技巧。

亞倫也喜歡史都華,雷根則因他的運動能力、技巧和膽識而尊敬他。那個週末過得非常愉快,他們都希望能有更多的時間與這位新朋友在一起。史都華一點兒也不在意比利的怪異行為,也從未說他心在不焉或喊他瘋子,將來有一天自己會與史都華一樣。

湯姆告訴史都華,當他離開少年感化院之後,他將無法再待在家裡了。他對戴摩待在自己家裡那麼久頗不以為然。史都華告訴他,到那時候,他願與比利分租一間公寓。

「你說話當真?」湯姆問道。

「我曾把這個意見告訴老爹,」史都華說,「他也認為這是個不錯的意見,他說我們可以互相監督。」但是,在出獄前幾週,湯姆得知桃樂絲將不再定期過來探望了。

1973年8月5日,史都華騎摩托車時,一個急轉彎,撞到一輛拖車上的遊艇尾部,摩托車和遊艇立刻起火燃燒,史都華不幸當場喪命。

聽到這則不幸的消息,湯姆嚇了一跳。這麼一位勇敢、有自信、面帶笑容的朋友,他有一顆征服世界的雄心,竟然被一把火奪去了性命?湯姆無法承受這樣的事實,他不願再待下去了。不久,大衛出來承受史都華死去所帶來的悲痛,湯姆放聲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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