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馬琳這幾天應該很傷心吧,陳玉鳳以為她應該住院了,但她怎麽來了?
酒樓的門上貼著紅字:甜蜜小酒樓。玻璃窗,玻璃門,全擦的乾乾淨淨。
馬琳人倒不是很憔悴,穿著軍裝,就證明她並沒有休息,而且一直在上班。
她還帶來了一雙帶軲轆的鞋子,陳玉鳳下樓時,她正在教蜜蜜穿那鞋。
蜜蜜從小身體靈活,帶軲轆的鞋子啊,陳玉鳳要穿上,估計站都站不穩,但蜜蜜穿上後,扶著馬琳的手滾了兩滾,掙開馬琳的手,居然跑了。
“溜冰鞋,我猜韓蜜肯定會喜歡,果然。”馬琳望著蜜蜜,柔聲說。
甜甜進酒樓,用媽媽買的新杯子給馬琳倒了杯水,捧了出來。
馬琳接了過來,又說:“我當年非常細致的查過韓超的檔案,但我全然沒想到,他母親會是我的故交。”
不僅是故交,還是她恨了三十年的仇人。
她之所以查韓超,也是因為他生的很像王果果的原因。
陳玉鳳也揣摩出來了,馬琳雖表面剛厲,但內心實際非常柔軟,於是試著問:“張豔麗倆姊妹呢,您是打算原諒她們了?”
“我已經起訴了,僅拋屍一條,就是要判刑的。”馬琳深吸了口氣,又說:“愛霞的丈夫徐耀國曾經是我們乾校革命小將的領袖,有一年發大火,是他把熏暈的我們一個個從火海裡救出來的,他也是我們大家的救命恩人,但這是兩碼事,恩我記,仇我也記,該起訴我就必須起訴。”
陳玉鳳不懂法,當然,‘拋屍’是個什麽罪她也不懂。
不過只要馬琳能硬起來,她就覺得挺好的。
馬琳忽而又說:“豔麗和愛霞小時候是我最好的姐妹,我穿什麽衣服,她們也要穿一樣的,我戴什麽樣的頭花,她們也會戴一樣的,我一直以為我們心靈相通,特別有默契,唉!”
陳玉鳳突然想起來,她和齊彩鈴小時候也是這樣。
她穿什麽,齊彩鈴也要學著穿什麽,她頭上扎什麽花,齊彩鈴也要一樣。
但有一回縣百貨商店招人,齊彩鈴說好了喊她一起去報名,卻故意告訴她錯誤的時間,自己悄悄去報名,結果齊彩鈴被錄取了,她一直是個農民。
閨蜜傷人,最為致命!
馬琳轉了話題,又說:“快開業了吧,八一賓館的菜太難吃,我以後會把招待飯安排在你這兒。”
招待菜,一桌,只要客人給好評,軍區補貼五十塊呢。
“我一定努力,把菜做好。”陳玉鳳說。
“對了,你婆婆如果知道我們這幫人在軍區,應該不會想來的,你告訴我你家的地址,這個周末,目前還在軍區的,所有曾經在五七乾校呆過的人,一起去你家,慰問她。”馬琳又說:“順帶,查個她的不在場證明。”
陳玉鳳也沒有把握婆婆會不會來,就怕她對徐師長有點情愫,不肯來首都。
但她又覺得婆婆都那麽年齡了,按理人應該是豁達的,聽說她搞了個酒樓自己乾不了,心裡應該也很著急,按理應該會來。
“不在場證明你們可以去查,但道歉就不必去了,她馬上會來首都。”她說。
馬琳猶豫了一下,卻說:“你想錯了,她不會來的。”
陳玉鳳隨口就問:“為什麽?”
“你婆婆很小的時候我就認識,她沒讀過書,在我們面前總是很自卑,現在聽聞我們都過得很不錯,更加不會想見我們的。”馬琳說。
王果果是沒讀過書,但她會自卑嗎?
想想也是,曾經相識的人現在都身居高位,而她自己卻是個村婦。
雖然年齡差不多,但她比起馬琳來卻蒼老了太多。
該不會婆婆因為自卑,真的不敢來吧。
要那樣,陳玉鳳就得雇人,自己掌杓做酒樓了。
而她布置的那麽漂亮的床,誰住?
真是可惜死了。
收拾完酒樓,她帶倆娃要去洗澡,而澡堂子,總是八卦的滋生地。
有人說:“你們知道不,今天張豔麗跪在張愛霞家門口哭了半天,要張愛霞承認抱著扔孩子的是自己,不是她。”
“張愛霞認了嗎?”另有人問。
“沒有,張愛霞一口咬定自己啥都沒乾過,都是張豔麗乾的。”這人說。
“倆姊妹呢,擺明她們就是合謀的,幹嘛非得追究是誰拋的屍?”還有人不解的問。
“拋屍的那個得坐牢,要是你,親人重要,還是坐牢更重要?”另有人說。
坐牢,就意味著自己的孩子從此跟任何國有單位無緣了。
不管張愛霞有沒有乾,她都不會承認的,因為她的兒子和女兒都在政府單位工作。
她要認了,不但她得坐牢,她兒子閨女的前途,也就全完蛋了。
親姐妹此時當然也會反目成仇,畢竟她們都有孩子。
陳玉鳳覺得這事還沒完。
畢竟她剛才還聽馬琳說過,張愛霞的丈夫徐耀國曾經是五七乾校裡,革命小將們的頭子,老大,說不定她們倆姐妹扯一扯,還能扯出更多的事呢。
當然,她也免不了要添把油,加把火,周四她又去了趟軍法,催案件的進展。
並重申,自己一分不要,只求軍區追回財產損失。
陳凡世的錢她一分都不貪,要讓軍法認認真真的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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