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錢遞給方秀,小聲哄著,“好,好,媳婦別生氣,給你,全給你,成了吧。”
“這才乖。”方秀衝他甜甜一笑,開始計劃怎麽用這些錢,“老公,我看中供銷社的一匹色片極其好看的布,我想扯些回去,讓大姐給我做兩件紅蘭那樣的馬甲。”
羅志明撇撇嘴,心裡有些不耐煩。
這女人結婚之後和結婚之前完全兩個人似的。
結婚之前,不管他花多少錢,怎麽花,她永遠是一副極其崇拜的眼神看著他,好似他是多麽偉大的英雄,從來也不會限制他,只要他開心,她就開心。
可一結婚她就完全變了個樣,什麽都要管,不讓他出去玩,不讓他看別的女人。
尤其是將錢管的死死的,只要聞到他身上有錢的氣味,就是連搜帶逼,非得把他的錢給全部搜了去,不給他留下一分。
說的好聽是為了他們以後著想,其實是拿了錢之後,不讓他花,自己卻是大手大腳的花,衣服,布匹,吃的,用的,看見就買。
只要羅志明一反對,她便拒絕夫妻間的溫存。
但方秀的身子對羅志明來說,暫時還是有著致命的吸引力,所以也由著她管了。
實在要錢的時候,在方秀那拿不著,便去周雲梅那裡磨些好了。
剩下羅翠蘭在周雲梅身邊圍著轉了很久,連哭帶鬧,最後周雲梅答應一個月給她三塊,讓她自己攢著,但等她嫁人的時候。她肯定就不會貼錢出來買嫁妝了。
羅翠蘭可不管以後,反正想著現在能拿點是點,總比一分都要不到的好。
這樣一來,周雲梅才拿著的二十五塊錢轉眼就只剩下了十二塊,這好似和方萍英開始答應說一個月至少給他十二塊也沒差多少了。
想來想起,周雲梅還是覺得方萍英的錢是多給了的,要不然她一個月至少還能再攢下十多塊。
這樣一來。周雲梅不由得對方萍英又開始大大的不滿。
想起剛才方萍英說要她多買些菜食。她還就是什麽都不能買,反正家裡蔬菜瓜果啥的可以去菜園子摘,肉這一集就乾脆不吃。她就要落方萍英的面子,看她那什麽去請人吃飯。
這邊的方萍英自然想到了周雲梅不會花錢買菜,她趁著羅志勇和戰友在敘舊的時候,自己去專門買菜的農貿市場去割了兩斤肉。買了條兩斤重的草魚。
家裡雞蛋有,蔬菜瓜果啥的也有。反正自家二叔,也不講什麽客套,菜食夠吃就成。
見東西買的也差不多了,便打算拎著回家了。
但在路過到農貿市場的出口時。竟然見有人在賣香腸。
這東西在方萍英眼裡並不是啥稀奇東西,但在這時候的小鎮上卻頂稀奇。
不少人在問,但價格太貴。比肉還要貴上幾毛錢一斤,就沒多少人舍得買了。
方萍英自然也舍不得買。但卻動了心思想自己做些來吃。
但香腸在這時候真是個奢侈的東西,方萍英想起那東西全要用肉灌,怕就是十幾斤肉也灌不出多少,想想還是算了,等過年自家殺豬或者有肉剩的時候再弄。
在農貿市場轉了一圈,最後又買了些豆腐拎著去了羅志勇和他戰友聊天的那處。
羅志勇的戰友也整好走了沒多久,羅志勇正打算去尋她,見她手裡拎著這麽些東西,一邊幫她接過手裡的東西,一邊出聲問她,“怎麽是你一人在買菜,我媽他們呢。”
方萍英往郵電局的門口看了看,見周雲梅他們不在那了,便搖頭說,“不知道,估摸著是回去了吧,我從她拿完錢就走了。”
“拿錢?買菜的錢?”羅志勇一下子沒明白過來。
“就算是吧。”方萍英想了想,又解釋了一下,“但也不完全是,我方才見羅志明他們都問她拿零花錢,我也要了五塊。”
羅志勇聽了,心微微有些發酸,好似說來說去,也是因為他掙錢不多,所以顧得上這頭便顧不上那頭,顧得了家裡的人,便顧不上自己媳婦。
他沉默了一會,跟方萍英說,“不然等我走了之後,我將錢直接寄給你,你扣下自己的後,再把錢給我媽?”
方萍英明白他的心思,衝他微微一笑,“不用,你要是把錢寄給我,媽也會不高興,我並不是沒錢用,而是我覺得這是你的錢,對我而言,意義不同。”
其實方萍英覺得自己也有些糾結,要真是按照她現在做買賣掙的錢,她實在並不缺五塊錢花,而且她一個月也未必零花得了五塊錢,她也不像方秀他們那樣喜歡揮霍。
基本上除了女人必須要買的一些東西,有時候換季了要買些衣裳,方萍英不會用太多錢。
但她心裡就是覺得這錢是羅志勇掙來的,要是她絲毫不佔,甚至連碰都不碰,她會覺得自己作為羅志勇媳婦的身份好似是多余的。
感覺又好似回到了前世那般,等羅志勇回了部隊,他們不在一起的時候,就好像真的再無關系了。
羅志勇倒好像明白她的心思一般,心裡沒由來的有股自豪,原來他也能掙錢給媳婦花。
這些日子,他一直在家呆著,看著方萍英整日忙忙碌碌,自己掙錢,然後她買的所有東西都是花自己掙的,甚至包括給他買東西,也是她自己掙下的錢。
他一個大男人心裡自然不好受,就感覺自己身為她男人一點用都沒有,好似沒有他,他媳婦也能過的好。
雖說也並不是無用,一直在養著全家,但是養家裡人和養自己媳婦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該怎麽說呢,就好似他養家裡人是一種不能推卸的責任,但是他養媳婦卻是發自內心的想,就是希望她用自己的錢,她所有的一切就應該他來操辦。
原來方萍英心裡也是這樣想的,他心裡小小的激動了一把後,笑著道,“那是當然,你是我媳婦,不花我的錢花誰的錢。”
ps:還是厚著臉皮求一下月票,啦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