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琳來自一個偏僻的小山村,村裡貧窮,落後,她讀書讀到四年級,家裡就沒錢給她讀了。
在家裡幫忙做農活,乾家務,到了十六歲,家裡想要她嫁人,可是她不願像隔壁的好姐妹那般,嫁給一個老男人,從此窩在家裡,生小孩,做飯,每天都忙忙碌碌的,還要被她男人打。那樣的日子,她真的不想過。
可是不久,家裡就替她找了一個男人,是個中年男人,死了老婆,想要重新娶一個。
那男人長得高大魁梧的,一臉猙獰,奚琳當時都有些嚇壞了。
好姐妹被她老公打的時候,她看著那些傷口都感覺害怕呢,以後她若是被打,怎麽能熬得住?
家裡沒錢,那男人能拿出一萬的聘金,家裡就把她給賣了。
奚琳心裡不甘,從家裡逃了出來。
運氣很好,從村裡逃出來後,隔壁村有一輛牛車要去縣城,因為是夜晚,她悄悄爬上了牛車,躲在角落裡,去了縣城。
在縣城,她又悄悄爬進了一輛長途汽車下面專門放置行李的地方。
她最早的時候去的地方是雲英市,她沒有學歷,身上又沒錢,有些好心人還給了她一些錢。
她後來找了一個保姆的工作,幫忙帶小孩。
一開始,她確實很努力的幫忙帶著小孩。
那家人條件不錯,男主人和女主人都有工作,房子很大,給的工資也高。
第一個月拿到工資的時候,她很開心,因為她從來沒見過那麽多的錢。
她用心帶小孩,女主人對她不錯,時不時的給她一些舊衣服。
那些衣服都是有品牌的。
慢慢的,她的心裡卻有些不甘了起來,憑什麽他們可以穿好的,吃好的,而她卻只能穿舊衣?
奚琳年輕,有活力,長的也還算漂亮。
男主人對她也不錯,一次男主人中途回來,她原本被小孩尿了一身,孩子哄睡了,就去洗澡,隻穿著浴巾就出來了,看到男主人,莫名的手就動了下,浴巾就掉了下去,因此勾引了男主人。
慢慢的,男主人對她越來越著迷。
女主人發現後,和男主人離婚了,孩子也被帶走了。
她以為可以和那個男人以後在一起了,也可以過上富太太的生活了,沒想到,男人卻嫌棄她了。
偷吃是有味道,然而讓男人娶一個小保姆,卻是不願意的,他不過是想玩玩罷了。
奚琳很是痛苦。
她想了想,決定離開這裡,男主人雖然有些可惜,卻沒有挽留,只是給了奚琳五萬塊錢。
奚琳帶著那五萬塊錢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又做了一個男人的情婦。
她做不了工作了,已經嘗過了那種來錢的滋味,她不喜歡去做辛苦的活計。
來到了樂州,她手裡頭有了一些錢,便開始租了個房子,想要休息一段時間,偶然間,卻遇上了林華。
這個男人才華橫溢,工資高,還年輕,她一下子就被這個男人給吸引了。
有意無意的勾引,男人就上鉤了。
雖然如今林華沒了工作,但是他本身的能力在那裡,重新找個工作就是了。而且還有房子,有存款.
她已經是林華的太太了,她決不允許這樣的生活被破壞。
情人不是那麽好當的,而且生過了孩子,她的樣子也有些變了。
和林華說話的恐怕是李書凝吧,畢竟讓賠錢什麽的,不就是李書凝麽,林華居然讓李書凝給他當情人?
男人都不是好東西麽?
得到了,就不珍惜,李書凝有什麽好,值得他去找她,
讓她當他的情人?奚琳能走到今日,心機還是很重的。
她一點情緒都不露,在林華面前還是那般溫柔體貼,實際上,她卻像蟄伏起來的獵人,靜待時機。
林華在李書凝那裡碰了一鼻子的灰,回到家中,想了想,雖然被辭退了,卻還是要去找工作的,不然坐吃山空可是不行的。
只是林華沒想到的是,他在樂州居然找不到工作了。
這個時候,他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為什麽去其他公司,他都被拒之門外?
樂州論壇上的帖子裡頭,跟帖的人越來越多了,甚至有個人說自己是某某公司的hr,說林華去應聘,她直接拒絕之類的。
甚至有人把樂州論壇上的帖子貼到了全國性的論壇上去了。
樂州論壇不僅僅有情感交流,還有其他各種板塊,甚至也有招聘的板塊。
無意間,林華進入論壇,他才知道為何自己總是會被其他公司拒之門外。
他把那張帖子看了又看, 對於李書凝帖子裡濃濃的深情,他莫名的覺得有些愧疚。
可是想到李書凝害他沒有了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林華的心裡又滿滿都是恨意。
林華想著樂州找不到工作,還不能去其他地方找工作麽?
這麽一想,林話又鬥志昂揚了起來。
他和奚琳商量了下,便讓奚琳在家照顧兩老和孩子,他準備去華海市找工作去。
奚琳眼神閃了閃,她可是知道,當初林華也是這般出去找工作,而李書凝留在老家的。
她可不要當第二個李書凝。
尤其林華這個男人可以在事後找上李書凝,想要她當他情人的人。
論壇上的帖子,奚琳也看了,李書凝真的很漂亮呢,比她漂亮多了。
那樣的女子,當初在家中操持家務,後來變得邋遢了一些,沒有打扮,林華就能出軌,更別說,她還比不上李書凝,如今的她有些胖,整個人也沒有以前那般出彩了。
誰能知道林華出去後,會發生些什麽事情?
林華離開了樂州,華海市是經濟比價發達的城市,離樂州也遠,想來找個工作,還是比較簡單的。
林華離開後,一開始,奚琳也是全心全意的在家裡帶小孩,照顧老人的。
只是兩老都是不識字的,奚琳在做什麽,他們也不是很清楚。
甚至有一次,奚琳拿了什麽東西讓他們按手印,他們也被哄著按了下去。
奚琳還是有些手段的,之前家裡的錢,都是奚琳收著的,卡裡還有三十多萬,而林華外出,帶走了十萬,卡裡還有二十多萬留著家用,卡自然也還是留在奚琳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