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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妖怪老公 第13章: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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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家三少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2-01 05:44:32 来源:源1

第13章:情诗(第1/2页)

随着光阴的流逝,渐渐地,家人觉得我的岁数不小了,于是,给我介绍了一个叫小玟的男孩子。我不同意,但家人还是拿来了他的照片。说实话,我真怕就这样度过此生。

小玟长得很普通,家人说,小玟这样的男孩子很朴实,是适合结婚的对像,但是,我不喜欢。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帅气的呢?古语说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我这个凡夫俗子?

我承认,我很俗。但我本身也不差,为何要找个不英俊的呢?决不降低标准,因为我不甘心。呵呵,我这是不是自恋?我想肯定会有人会骂我。

再者说了,总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吧?没有爱,结婚干什么?难不成只是为了生孩子?我没兴趣。遇不到真心相爱的人,我死也不结婚,哪怕是打一辈子光棍。

星期天的早晨,我还在睡觉,电话响了,接了一问是谁?对方让我猜,猜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最后才知道是黄晓雷,就是上次在酒吧认识的那个不帅气的男孩子。我懒洋洋地问他有什么事,他说想约我出去玩。我拒绝了,心想:要是张美约我的话,还可以考虑考虑。哈哈。

起床后,我开始做卫生,把房间收拾的很干净整洁,地板也拖得光亮。然后就去超市购物。

我打算买两个花瓶,正在忙着寻找,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习美林,他正挽着一个女人的胳膊在挑选东西,还买了很多床上用品。那个女人四十多岁,似乎是很有钱的样子。

此时,他也看见了我,顿时脸蛋红红的,我感到心跳加快,十分尴尬,也没心情购物了,于是赶快走出了超市。

回家的路上,我一边走,一边难过。记得初恋的时候,我正在读大一,那时侯,我在校报编辑部里做编辑,学校50周年校庆的时候,我生病住进了医院,很多领导、老师和同学来病房看我。一个叫晓晓的男孩子也来看望我,当着学校领导和老师的面,送了一束鲜艳的玫瑰花给我,同学帮我数了一下,整整12枝,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很感动。后来,交往了一段时间,我们恋爱了,我们说要永远不离不弃,可是,不久我们分手了。

我很难过,吃了很多安眠药,最后被同学送到医院。晓晓听说我要自杀,吓得他再也不敢见我,从此消失无踪。我本来以为,专一是件好事,证明我很爱他,没想到,我的爱却变成了他害怕的借口。

现实中,很多人失恋后,寻死觅活,有的怀恨在心,打击报复,杀人灭口、毁容自残等等,造成了很多悲剧,那么,爱情到底需不需要永远?

我曾看到这样一件事,说的是一对恋人相恋多年,结婚后不久,男的移情别恋,女的依然纠缠不放,结果,由爱生恨,女的把男的杀死,也自杀了。仔细想想,多可怕啊。既然不爱了,就应该尊重对方的选择。谁离开了谁会活不下去?没有了谁,太阳照样白天升起,没有了谁,地球照样转动。条条道路通北京,何必非走那一条路啊?

如今,我想明白了。那些欺骗我,伤害我,抛弃我的人,我不能恨他们。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应当尊重,我有什么权利干涉他们呢?有什么权利阻止他们呢?又有什么权利责怪他们呢?再说,他们新的选择,可能更好,至少比我好,我还有什么借口抱怨呢?只能怪自己没两把刷子,没有魅力。

看到很多人恋爱,或者结婚的时候,幸福地说,我永远爱你,我们永远在一起。可是,不久后,有的另觅新欢,分手了,离婚了。若有一方死缠硬磨,非要在一块,那双方多痛苦啊?倒不如分开的好,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

因此,我觉得,爱情不需要永远。我将来会对心爱的那个他讲:我爱你,可不会永远爱你,我只爱到你不需要我的爱为止!

我这是不是孤芳自赏,超级自恋?

回到家中,我的心里再次泛起汹涌的波澜,仿佛大海上刮起的风浪,巨涛拍击着海岸,不能平静。

我似乎听说,习美林最近在和一个大款谈恋爱,那个女人是他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又好像听说他们还同居了,要不然,今天怎么会买床上用品呢?难道他是遇到了大款,才找理由把我甩了?难道真的像他自己说的,他是个妖怪,会害人?一切只有天晓得,当然,他自己也知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3章:情诗(第2/2页)

躺在客厅黑色的沙发里,我心痛难忍,习美林的照片还依然在我的书桌上微笑。我走过去,下面压着一张纸,上面是我曾经为他写的一首情诗:

我遥望深蓝的天际

绚丽的烟花正在燃

我想此时你正温柔地睡觉

犹如一朵盛开的玫瑰

想起我们的初识

那些令人心跳的美妙

早已在记忆里

沉入我思念的海洋中

我遥想着你甜甜的微笑

深夜里等待黎明到来

在梦里我一次次期待

你能成为我美丽的新郎

我深爱着你的身体

我也深爱着雨露和阳光

我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守护着我们幸福地成长

看着情诗,眼前浮现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情景:记得一天深夜,他在外地打电话说他过得差,要我过去,我立马赶到火车站,三个小时后,我来到了他的身边……他哭着抱着我说,他是多么的爱我!安排好一切后,因为第二天要工作,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又连夜返回了汉口。经过长江大桥的时候,虚弱的我鼻子流血,洁白的衬衫,胸前染红了一片……朦朦胧胧中,我看见江边闪闪的渔火,那么的绚烂……

那时侯很浪漫,但现在一切都没有意义,这首为他写的情诗我一直保留着,总舍不得扔掉,但是,今天,我彻底失望了。我随手拿起来,撕得粉碎,然后轻轻地撒去。可他的照片,我收了起来。

我心情失落,精神颓废。上网聊天,一个叫俏俏的男网友和我聊天,我把伤心的事和他说了,他劝了我半天,让我想开点。后来,时间一长,我们逐渐都了解了对方,简直是无话不谈,他还说,让我以后带他去福利院劳动。看到他这么有爱心,我决定和他见面。

俏俏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他长的不帅,黑黑的皮肤,但人很好,很活泼,经常逗得我哈哈大笑。他还约我去东湖游船,很浪漫,让我忘记了短暂的痛苦。可是,我知道,浪漫不是止痛药,没有结果的事,还是不要做的好,免得造成不必要的伤心。

俏俏虽然人品不错,也很有爱心,但我对他没有那种想恋爱的感觉,也就是说不来电,说得再俗点,就是没有性.**,因此,我只想和他做很好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男闺蜜。

夜里,躺在床上,明亮的月光洒在床前,房间里的光线柔和而温馨。夜深人静,万物沉寂,聆听着远处列车的长鸣,隐隐约约,仿佛是从生命里传来的声音。我心如潮水,却又万般平静,轻轻地入睡,没有打鼾声,梦里,我用美丽的青春,在黑暗里照亮……

后来,经过我的打听,证实了我的猜测。听说,在一次活动中,习美林认识了一个做五金生意的女老板,她40多岁,初中文化,年轻时家里非常贫穷,后来做生意发了财,开了一家五金公司,资产好几千万。

她经常请他到酒店吃饭,一来二去,两个人熟悉了。因为有钱,她每次来吃饭,出手都很大方,让他很惊讶,羡慕不已。她的那辆奥迪轿车,也许早已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

有钱人,往往令男人痴迷,愿意献出一切。

此后,他们来往频繁,出入高档的商场和酒店,她经常大把大把地给他钱用,给他买高档的衣服和用品,还给他买了一条钻石项链,他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被金钱彻底收服了。

钱这个东西真的很好,太现实了,有了钱,他就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地工作了,还可以买很多漂亮的衣服,买高档的烟酒,可以衣着光鲜地出入那些高档的场所吃饭、购物。

知道了这些后,我除了难过,只有真诚地祝福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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