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著李欣欣既然已經被趕出了趙家,趙惜桐也就不想再和她們母女糾葛,卻沒想到李欣欣喪心病狂,竟然想要把她弄死。
這要不怕坐牢判刑,趙惜桐也不介意送她一程。只是寧月也來參加藍凱的生日宴有點出乎趙惜桐的意料。而她也從寧月的言行間看出,寧月對藍凱一直都沒死心,心中著實惱火得不行。
後來寧月自己來找趙惜桐談話,趙惜桐心中就蒙生了一食二鳥之計。
這個豪華小區的綠化帶本來是有監控的,但是李欣欣都想要殺人了,當然會提前把監控給收拾了。這也就給趙惜桐創造了便利。
又因為當時天太黑,李欣欣只看到趙惜桐和寧月有爭執,並沒看到趙惜桐推了寧月,並且趙惜桐在推了寧月之後,還自己向後退了兩步,做出摔倒的樣子;所以李欣換還以為是寧月與趙惜桐爭執後,把趙惜桐推倒了,而寧月只是自己使力過大才往後退了兩步,正好撞到她疾馳過去的車上。
李欣欣開車過去的時候看到兩人爭執,不但沒想過停車,反而還踩了油門。寧月也一直喜歡藍凱,這事李欣欣是知道的。而且在李欣欣剛認識藍凱的時候,寧月也曾夾在中間惹人嫌過。
李欣欣當時想著的就是一食二鳥。她卻沒想過,自己才是別人一食二鳥中的一隻鳥。
事後李欣欣被判了死緩,不死估計也要在監獄裡待上一輩子了。
趙惜桐和藍凱有情人終成眷屬,並且二人聯手在商場上打拚,一起走上人生巔峰。
【涼啊涼】:“呃,感覺主播這次穿越的原主好蠢哦!”
【林子大了】:“她以為和趙惜桐同樣的打扮、同樣的言行就能討得藍凱的歡心,實際上藍凱喜歡的是這外表掩蓋下的那抹憂傷。”
【楚河漢界】:“鑒於藍凱也是父親帶著又找了個帶孩子的後媽,個人覺得,藍凱可能是覺得自己和趙惜桐同病相憐,這才興起對趙惜桐的保護欲吧!”
葉新綠穿越過來的這個時間,是原主被寧母送去國外前的一個月。此時的原主正費盡心機模仿趙惜桐,以為這樣就可以引起藍凱的注意,並且讓他喜歡上自己。
結果,幾次爬床都被藍凱極其厭惡地給扔下來,這次更是直接給扔到藍凱別墅外的大馬路上。
以天為被地為床啊!葉新綠心中慨歎了一把,從地上爬了起來。
這身子因著酒精的作用還有些搖搖晃晃的。
“喂,寧小姐,少爺讓我們送你回家。”這時又從藍凱別墅裡跑出來兩個保鏢,有些無奈地說道。
這半夜三更的,一個醉酒的年輕女郎要是在這馬路上多待一分鍾,後果都不堪設想。
原主自己已經不記得這次醉酒爬上藍凱的床後,是怎麽回到自己的床上的,現在葉新綠終於有點明白過來,應該是藍凱派人把原主送回藍家別墅的。
葉新綠沒有拒絕這兩個保鏢,任由他們開車載著自己回了[筆趣島 biqudao.xyz]藍家別墅。
她和觀眾們一個想法,原主是真傻,沒心機,什麽事都寫在臉上不說,被人算計利用也絲毫不知。葉新綠整理完原主的記憶,就發現,趙惜桐沒少把她當槍使去對付也經常來拜訪藍凱的李欣欣。
可惜這些原主到死也不知道。
她就只知道自己是被趙惜桐推才撞到那輛打藥車的。可是趙惜桐根本就沒得到任何懲罰,還和藍凱白頭到老,事業婚姻都是大圓滿。
葉新綠深以為,可能是這片靈魂殘片太弱的緣故,所以智商比正常人有點缺失。
嗯,她就是這麽想的。
她對這個時空的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感冒。原主心中的怨念其實挺深的,她只要清除了原主的怨念就行了。系統設定的任務就是這個。
原主恨的當然是趙惜桐,但也恨藍凱。
為什麽趙惜桐都能做下殺人這麽可怕的事,藍凱還是那麽愛她?可是自己呢,原主自認為,她又善良又可愛,還極盡討好藍凱,藍凱為什麽從來都不正眼看她一眼呢?
葉新綠坐在回藍家別墅的車上就琢磨著原主的這些個恨。對趙惜桐,可能讓趙惜桐得到應有的懲罰,原主對她的恨就會消散;但對藍凱就有點麻煩了。
藍凱並沒有直接害過她,或者說,雖然厭惡透了她,卻從來沒想過要害她。藍凱只是對她的無數次表白示愛從來不回應,從來沒有愛過她而已。
這點既讓原主悲慟欲絕,又讓原主恨意滿滿。
講真,在葉新綠看來,原主是沒有資格恨藍凱的。人家有這個權利,想愛誰就愛誰,想不愛誰就不愛誰,你憑什麽非得讓人家愛你啊,你是太陽啊?!
“唉,頭痛!”想到這裡葉新綠就撫額很是無奈地歎息了一聲。
前排副駕駛座上的保鏢道:“寧小姐,要不待會兒路過藥店,給你買點醒酒的藥吧!”
呃, 姐不是醉得頭痛啊!葉新綠淡淡地道:“不用!”
保鏢笑道:“寧小姐,看你現在還能正兒八經地和我說話,說明你今天這酒喝得還不夠高啊!以前你喝酒,那醉得呀……”話到一半就接收到旁邊正開車的保鏢的眼色,立刻打住了話頭。
葉新綠笑吟吟地道:“看來我酒後的酒品不太雅,讓你們見笑了。”
那保鏢憨笑道:“也不是,估摸著是你太喜歡我家少爺了,一個勁地喊著……”
“咳咳!”那位深沉的司機大聲地咳了一下。
保鏢的話再度嘎然而止。
葉新綠咯咯地笑了起來,道:“算了,你們不說我自己多少也能猜出幾分了,難怪你們的那位藍夫人一直覺得我丟盡了她的臉面哪!”
說到這裡,葉新綠的語調帶了些複雜的情緒。在她這個旁觀者看來,寧母這個當媽的啊,一直站在藍凱一方,反對、阻止寧月對藍凱的追求,不過是為了保住她在藍家的地位,不敢得罪藍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