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墜入噩夢之中,不時醒來,只覺得更大的恐懼在等著我。所有痛苦的事情,我的和別人的,都一一在我眼前展現,使我相信這就是真的。每次我醒來,都心想,「這一切總算結束了」,可這只是新折磨的開始,我還要目睹波麗姆以多少種方式死去?體驗多少次爸爸死前的最後時刻?產生多少次自己被撕裂的感覺?這就是蜂毒,精心製造的武器,把恐懼植入人的大腦。
當我的意識漸漸恢復時,我仍靜靜地躺著,等著下一次可怕記憶襲來,但終於,我感覺蜂毒的不良後果已經慢慢消失,身體極度疲乏衰弱。我仰面躺著,保持著胎兒的姿勢,把手舉到眼前,能看見,螞蟻不存在,也沒碰我眼睛。僅僅伸開四肢就費了好大力氣,我渾身——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都極其疼痛,我慢慢、慢慢地坐起來。我剛才躺在一個淺坑裡,裡面也沒有幻覺中的橘紅色泡泡,而是一堆落葉。我的衣服很濕,不知是池塘的水、還是露水、抑或是雨水或汗水把它打濕了。很長時間,我能做的只是吮吸著瓶子裡的水,看著一隻蜜蜂在身旁的金銀花叢中飛動。
我意識混亂有多長時間了?我失去正常意識是在今天早上,現在已到了下午,可僵硬的關節讓我感覺過去了不止一天,甚至可能是兩天。這麼說,我無法知曉追蹤蜂究竟蜇死了幾個職業選手。除去格麗默和四區的女孩,還有一區的男孩、二區的一男一女,還有皮塔。他們也因蜂毒而死去了嗎?當然,如果他們還活著,前兩天也一定和我的處境一樣恐怖。露露怎麼樣了呢?她那麼嬌小,無需很多蜂毒就能要了她的命。可是……追蹤蜂也許不會蜇她,因為她所處位置很有利。
我的嘴裡滿是腐爛的臭味,喝水也不管用。我爬到金銀花叢,摘了一朵花,輕輕地拔出花蕊,把花蜜滴在舌頭上。甜甜的味道在口中散開,順喉而下,它把我帶回夏天的美好記憶中,我想起了家鄉的叢林和蓋爾,想起我們臨別那天早晨說的話。
「說實話,我們能行。」「什麼?」
「離開十二區。逃跑。住在林子裡,就你和我,我們能行。」
突然,我的思維不在蓋爾那裡,而到了皮塔那裡。皮塔……!「他救了我的命!」我在心裡思量著。我們相遇時,我不知道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蜂毒導致的幻象。可如果他真的救了我昵?我的直覺告訴我這是真的。可為什麼?是在扮演電視訪談時他自己說起的天使嗎?或者就是為了保護我?如果是,那他怎麼會和那幫人混在一起?所有的解釋都不成立。
我想要是蓋爾遇到同樣的事他會怎麼做?接著我就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蓋爾和皮塔在我心裡根本沒有可比性。
我又想起進入競技場後最好的一件事,那就是弓箭!我數一數,算上在樹上拔的那支,~共有十二支箭。箭上沒有一點格麗默身上的綠色毒液,我覺得肯定是幻覺。但箭上有很多血,我可以以後再把它洗掉。我朝附近的林子射了幾支箭,與我在家的弓箭相比,它與競技場的那把弓箭感覺更相似。誰在乎呢?能用就行。
有了武器,形勢也發生了變化,我仍有許多強大的對手,但此時我已經不是只能四處躲藏、拼命逃跑的獵物,如果現在加圖從林子裡躥出來,我也不會逃跑,我會對準他射箭。實際上,我在等候這快樂時刻的到來。
可是,我要先恢復體力,我的身體已嚴重缺水,瓶子裡的水也即將告罄。參賽前在凱匹特猛吃猛喝所增加的幾磅重量,現在已消耗殆盡。我臀部的骨頭和肋骨比爸爸過世時那段艱難的日子還要突出,還渾身是傷——燒傷、劃傷、撞在樹上的淤青、黃蜂蜇的毒包。毒包比以前更腫更疼,我用藥膏治療燒傷,把毒包挑開,可沒太大效果。媽媽知道治療毒包的方法,用一種草藥能把毒液吸出來,但很少有機會使用這方法,而我甚至不記得草藥的名字,更不用說它的外觀了。
「首先要弄到水。」我思忖著,「然後可以邊走邊打獵。」從我蹣跚走過時踩倒的草很容易判斷剛才行走的方向,所以我朝另一個方向走去,寄希望于對手蜂毒仍在發作。
我走不快,只要猛動關節就會疼痛,於是我採用平時捕獵時慢走的辦法。沒過幾分鐘,我就發現一隻兔子,用箭打到了它。箭並沒有像往常那樣乾淨利索地從兔子眼睛裡穿過,可沒關係。走了大約一個小時,我發現了一條小溪,很淺,但很寬,足夠我用的。陽光炙熱,在給水消毒的當兒,我脫掉外衣,趟到緩緩的溪水裡。我渾身上下髒極了,我把水撩到身上,沖洗著身上的泥垢,最後索性在水裡躺了幾分鐘,讓溪水把我身上的煙塵、血跡和燒傷脫落的死皮沖掉。我接著又洗了洗衣服,之後放在樹叢裡晾著。我坐在有陽光的岸邊,用手把辮子拆開。肚子又咕咕叫了,吃了幾塊餅乾和一點牛肉,然後抓起一把青苔,把銀色弓箭上的血洗刷乾淨。
現在我的精神振作起來,我處理了燒傷,梳好頭髮,穿上潮濕的衣服——太陽一會兒就會把它曬乾。現在順著溪流走似乎是最聰明的選擇,我正在向山上走,這是我喜歡的方向。我要喝溪水,獵物也要喝。我很快又打到一隻像火雞一樣的鳥,它看上去可以吃。到了傍晚,我準備生火烤肉,借著黃昏容易隱藏煙霧,到晚上,我再把火撲滅。我宰殺、清洗獵物,對那只鳥特別小心,但它看上去應該沒問題,拔掉毛以後,跟雞差不多大,只不過肉更肥、更硬實。我把肉放在火上烤,突然聽到嫩樹枝發出的劈啪聲。
我反應很快,立刻轉向發出聲音的方向,把弓箭背到背上。沒有人,至少我沒看見人,接著我看到一個小孩靴子尖從樹後露出來。我立刻放鬆下來,咧開嘴笑了。她可以像影子一樣在林子裡移動,這麼說是公平的,不然她怎麼可能一直跟著我?我不由得說道:
「你知道,並不是只有他們才能聯合起來。」我說。
有一會兒,沒有反應,之後露露從樹幹後露出了一隻眼睛。「你想和我聯合?」
「幹嗎不?你的那些追蹤蜂救了我,你能活著證明自己很聰明,而且好像我也甩不掉你。」我說。
她沖我眨眨眼睛,遲疑著該怎麼做。
「你餓嗎?」我看到她在拼命咽口水,眼睛盯著肉,「來吧,我今天打到兩個獵物。」
露露小心翼翼地從樹後走出來,「我可以幫你治蜇傷。」「你能嗎?怎麼治?」我問。
她伸進背包裡,拿出一把葉子。我幾乎可以肯定那是媽媽曾用過的那種。
「你從哪裡找的?」
「就這附近,我們去果園時都帶著這個,那兒好多蜂窩。這裡也有很多。」露露說。
「對啊,你是十一區的,農業區。」我說,「果園,哈?所以你在樹上飛來飛去,就像長了翅膀。」
露露笑起來,我說到了令她驕傲的事。「喏,過來吧,幫我弄弄。」
我撲通一聲坐在地上,卷起褲管,露出膝蓋上的蜇傷。讓我吃驚的是,露露把草藥放在嘴裡,嚼了起來。媽媽通常用別的辦法,但我們的辦法似乎也不很多。過了大約一分鐘,露露把嚼好的綠色草藥吐出來,敷在我的傷口上。
「嗷……」我情不自禁地喊了起來,草藥又勾起了劇烈疼痛。
露露咯咯地笑起來。
「還好,你當時腦子清醒,把毒刺拔出來,不然就厲害得多了!」
「快給我脖子和臉上敷藥吧!」我幾乎是在祈求她。
露露又嚼了一大把草藥,給我敷上,沒一會兒,我緊鎖的眉頭就舒展開了,因為蜇傷的地方現在舒服多了。我發現露露的前臂有一大塊灼傷。
「我有東西可以治這個。」我把弓箭放在一邊,把藥膏抹到她胳膊上。
「你的贊助人真好。」她不無羡慕地說。
「你拿到贊助品了嗎?」我問。她搖搖頭。「會有的。看,比賽越往後,就有越多的人知道你有多聰明。」
說完,我轉過身去拿肉。
「你想和我聯合,不是開玩笑吧?」
「不,我是當真的。」我說。和這麼個纖弱的小孩聯合,黑密斯肯定會頗有怨氣,我能想像得出。可我願意跟她聯合,她是在險惡環境中生存下來的人,我信任她,另外,幹嗎不承認呢?她讓我想起波麗姆。
「好吧。」她說,伸出手來,我們握握手。「就這麼說定了!」
當然,這種約定只能是暫時的,但我們兩個都沒提這個。露露又為我們找來些根莖植物佐餐,這種植物在火上烤時,有股防風草的香甜味。她還認識那只鳥,在她們區被稱作大嘴雀,她說有時這種鳥成群地飛到果園,那她們就可以飽餐一頓了。我們倆都填飽了肚子,有一陣沒有說話。大嘴雀的肉很香,有不少油,啃的時候油都從嘴角流出來了。
「噢,」露露歎了口氣說道,「以前我從未吃過一整條腿。」
我想是的,我敢說甚至她根本沒吃過肉。「把那只也吃了吧。」我說。
「真的嗎?」她問。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現在我們有弓箭,還可以打到更多。我還會下套,我教你怎麼做。」我說。
露露仍猶疑地看著那只腿。
「噢,拿走吧,」我說,把鳥腿放在她手裡。「這個只能放幾天,再說我們還有一整只鳥和兔子。」
鳥腿一到手,她就咬了一大口,看來她是餓了。
「我在想,在你們十一區,你們的食物肯定比我們稍多一點,你知道,你們區可是種糧食的啊。」我說。露露睜大了眼睛。
「噢,不,我們不允許吃自己收穫的糧食。」「會把你們抓起來?或別的什麼?」我問。「會被當眾鞭打,」露露說,「市長特別嚴厲。」
我從她的表情可以看出這種事經常發生。當眾鞭打在十二區很少發生,儘管有時也會有。照那麼說,我和蓋爾因為在樹林中偷獵天天都要挨鞭子,我挨的更多;不過那些當官的要吃肉、買肉;再說,我們的市長,也就是馬奇的爸爸,對這類事情不感興趣。作為全國最沒名氣、最窮、也最常遭訕笑的區,也許有它一定的好處,只要我們完成自己的生產配額,凱匹特就不再理會我們了。
「你們煤夠燒嗎?」露露問。
「不夠,」我說,「我們燒自己買的煤或者從靴子裡夾帶出來的煤。」
「收穫季節我們吃的東西稍多一點,所以大家能多堅持些日子。」露露說。
「你們上學嗎?」我問。
「收穫季節不上,大家都得幹活。」露露說。
聽她說起這些事還挺有意思。我們和其他區的選手很少交流,事實上,我覺得大賽組織者有意阻止我們之間交流,即使有些資訊是無害的,他們不想讓各區選手彼此瞭解。
露露建議我們有計劃安排所有食物。她已經看到我大部分的食物,另外還有幾塊餅乾和一些牛肉,她采了很多植物根莖、堅果、野菜,甚至還有些漿果。我拿起一個不怎麼眼熟的漿果,問:「你肯定這個能吃?」
「噢,是的,我們家鄉有這種果子,我已經吃了好幾天了。」她說著,把一把漿果放進嘴裡。我小心地咬了一口,和我們常吃的黑莓味差不多。和露露聯合始終看來都不錯。我們把食物分了分,以防萬一我們分開,我們要做好幾天計畫。露露還有一隻革制水袋、自製彈弓和一雙襪子。另有一塊尖利的石頭當刀子使。
「我知道,我的東西不多,」她說著,好像很尷尬,「可那會兒我得趕快從宙斯之角跑開。」
「你做得對。」我說。我把我的東西也倒出來,她看到太陽鏡時睜大了眼睛。
「你從哪兒得到的這個?」她問。
「就在我背包裡,目前為止還沒用上,它擋不住太陽,倒讓人看不清楚東西了。」我聳聳肩,說道。
「這不是擋陽光的,是夜裡用的。」露露大叫,「有時,我們晚上收割時,有人給爬到樹頂的人發幾副,可以看到火炬照不到的地方。有一次,一個叫馬丁的男孩想要那副眼鏡,就把它藏在兜裡,他當場就被打死了。」
「因為眼鏡就把男孩給殺了?」我說。
「是的,大家都知道他並不危險,我是說,馬丁的腦子不正常,他就像一個三歲的孩子。他就想要那眼鏡玩玩。」露露說。
聽她這麼說,讓我覺得十二區簡直就是安全的天堂。當然,人們總是饑腸轆轆,但我不能想像十二區的治安警殺死一個單純的孩子。有一個小女孩,格雷茜•塞的孫女,在黑市玩,她有點癡呆,可大家都把她當成小可愛的,常丟給她一些好吃的或好玩的。
「那這眼鏡怎麼用?」我拿著眼鏡問露露。
「戴上眼鏡在漆黑的地方都能看見。」露露說,「今晚太陽下山後你可以試試。」
我給了露露一些火柴,而她給了我一些草藥,好在蜇傷疼時再用。我們把火熄滅,順著溪流而上,直到天黑時才停下來。「你在哪兒睡?」我問她,「在樹上嗎?」她點點頭。「就穿著夾克睡?」
露露舉起她的襪子,「我把這個套在手上。」
我想到前幾個夜晚是多麼的寒冷。「如果你願意,可以和我一起用睡袋,我們兩個完全裝得下。」
露露的眼裡放出亮光,看得出,以前她想都不敢想。我們選好了樹杈,這時國歌響起,今天沒有人死亡。「露露,我今天早晨才醒過來。我錯過了幾個人?」國歌應該可以掩蓋我的聲音,可我還是小聲說,甚至把嘴都捂上了。我不想讓觀眾知道我要告訴她皮塔的事。露露也心領神會,說話也小心起來。
「兩個。」她說,「從一區和四區來的女孩都死了,還剩下十個人。」
「真奇怪,至少我這麼覺得,也許是追蹤蜂的毒液起了作用,讓我產生錯覺,」我說,「你知道我們區的男孩皮塔嗎?他救了我一命,可他卻跟那夥職業選手混在一起。」
「他現在不跟他們在一起了,我偵察了他們在湖邊的營地,他們被追蹤蜂攻擊後就回到那裡,可他不在那兒,也許他真的救了你,然後跑掉了。」
我沒吱聲。如果皮塔確實救了我,我就又欠了他的情,可現在卻無法報答。「如果他這麼做了,也是在表演,你知道的,讓人們覺得他愛我。」
「噢,我不認為那是表演。」
「當然是,」我說,「他和我的指導老師一起想出來的。」國歌結束,天空又黑了下來。
「咱們試試這眼鏡吧。」
我把眼鏡拿出來戴上,露露沒騙我,樹上的樹葉、在五十英尺外的灌木叢中逡巡的臭鼬,我都能看見,如果我想,現在就可以打到它,也可以殺死任何人。
「那些職業選手有兩副眼鏡,他們的東西都在湖邊。」露露說,「他們個個身強力壯。」
「我們也不好惹,」我說,「大家的優勢各有不同罷了。」「你真了不起,你會射箭,」她說,「我會什麼呢?」
「你能自己找到吃的,他們能嗎?」我問。「他們不需要,他們有的是吃的。」露露說。「假如他們沒有,假如他們的給養丟了,他們能堅持多久?」我說,「我是說,饑餓遊戲同樣考驗人的自我生存能力,不是嗎?」
「可是凱特尼斯,他們是不會挨餓的。」露露說。
「是的,他們是不餓,這就是問題所在啊。」我表示同意。我第一次開始在心中醞釀一個計畫,一個進攻計畫,而不是逃跑和躲閃的計畫。
「我覺得咱們得好好想想這事,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