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前,他在法庭,站在被告欄中等候宣判,心情一點也不緊張。他心中在告訴自己:判多少年,對我都沒有意義,反正要越獄,三年和三十年有什麼不同?
他甚至用調侃的神情,望著高高在上的法官,模仿看法官口唇的動作,而加以誇張,法官大聲在宣判:「被告罪行嚴重,故重判入獄二十八年……」
他在那時,起勁地、用力地鼓起掌來,令得整個法庭的人都為之愕然──法官也愕然住口,盯著他,經驗再豐富的法官,在這種情形下,也會不知所措:不能加控他「藐視法庭」,他只是鼓掌,對法官的判詞表示讚揚,有什麼不對呢?而且,他鼓掌的行為,那麼認真!
法官只好繼續讀判詞,他也繼續鼓掌,直到法官說完,他被庭警押走,他還在鼓掌,直到一個庭警在別人看不到的情形下,抬膝在他的尻部,重重頂了一下,他才因為感到了疼痛和知道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而停止了鼓掌。他心中在笑:「二十八年!二十八天也不會,監獄關不住我,我會奔向自由!」
進監獄第三天,他已經弄清楚了監獄的環境,也至少有了三個越獄的方案。
他花一天時間研究一個方案,發現那三個方案都不是切實可行。第一個:從囚室中挖掘,那是自己在開自己玩笑,又不是《基度山恩仇記》時代,哪有那麼戲劇化,全是水泥牆,掘地道,哈哈!
他真的大笑,因為在監獄中,想出一個荒謬的越獄方案來,然後否定之,這實在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樂趣,絕非身在監獄的鐵柵高牆之外的人所能享受得到的!
第二個方案在翌日被否定,那方案比第一個好一些:秘密編一道繩梯,再溜到高高的圍牆腳下,輕而易舉,可是圍牆高六公尺,至少要編六公尺長的繩梯,上哪兒去找那麼多繩子?而且,就算有那樣一道繩梯了,怎麼能將繩梯掛上去呢?
他想到這裏,又哈哈大笑了起來,他感到自己創造了一個最好的笑話:爬上牆頭去,掛好繩梯,然後再下來,循著繩梯,爬出牆去!
第三個方案比以前兩個,大有進步:襲擊一個獄警,把他打昏過去,然後穿上他的衣服,假扮成他,堂而皇之地走出去──
方案是連細節都想好了的,假扮一個人,要不被人識穿,當然首要條件,是那個人要有相當特殊的特徵,叫人一看,就直覺以為是他,不會生疑。所以,他一下子就認定了眾多獄警中的一個──有著小鬍子,很濃。只要也留上和他同樣的小鬍子,再穿上制服,只怕在他女朋友面前,也可以混過去!
不過,服刑犯人不准留鬚,這是一大困難。然而這困難可以克服,剃了那獄警的鬍子,黏在自己鬍上,就十分完美。
黏鬍子,只要有膠水就可以,弄點膠水來,那再容易也沒有了!
這個方案,他沒有實行,倒不是因為方案本身不好,而很有點「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味道,無可奈何花落去,人算不如天算──正當他要把這個方案付諸實行,他幾乎已感到高牆外的自由空氣的芳香時,那獄警竟然事先完全沒有任何迹象地,剃去了小鬍子,
那令他用極憤怒的眼光,盯著那獄警,看了三分鐘之久,看得那獄警心驚肉跳,不知發生了什麼事──這又令他高興了半天,笑得歡暢:獄警竟然也會怕犯人的盯視,那真是一大發現,或許那傢伙做了不少虧心事?他想,當自己盯著他的時候,他心虛,不知是哪一樁事情發作了,所以才手足無措!
這真是一大樂趣,只怕那獄警做夢也想不到,是為了他忽然剃了小鬍子!
三個方案既然都無法執行,自然要考慮第四個、第五個……他記得看過一本書,提及越獄的方法,至少超過兩千種!
兩千種,那算什麼,他用力揮著手,那是笨囚犯才說的話!是沒有決心越獄的囚犯才說的話,多沒出息,兩千種越獄法?哼,至少有六千種,七千種,甚至八千種!任何一種,只要環境適合,時機成熟,都可以付諸實行,都可以成功,都可以離開監獄,奔向自由。
接下來的日子中,他想出來的方案,一個比一個精細,一個比一個可行,可是每一個方案,都在付諸實行之前,反覆考慮時,發現有一點點小毛病,只好改變──那也沒有關係,越獄方法有幾千種之多,放棄一些有什麼關係,當然要找一個十全十美的方案來實行,他甚至在每放棄一個方案時,都會高興地歡笑一番,慶祝自己聰明,沒有貿然把不可靠的方案付諸實行。
設想一個方案,需要一兩天,考慮周詳,也要一兩天,決定放棄,也要一兩天。
他忘了計算二十八年是多少天,不然,他十分確切可以知道,到了第多少個方案被想出來時,他就肯定可以離開監獄,奔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