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斂財人生之重啟 這代人呀(77)一更(這代人呀(77)蔣林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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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木兒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8-26 20:33:18 来源:搜书1

蔣林仔細回憶當天的每個細節,「那天佟謠叫我跟她一起去她一位老師家,老師就住那棟樓裡。快期末考試了,她的公共課沒怎麼背呢。d論的任課老師是她的同鄉還是怎麼的,她說去問老師要講義想複印一下。她說老師的講義上一般對重點和考點有標註的,只針對性的記就可以了。我就陪她去了!

那天她穿的是條新褲子,剛買的牛仔褲。可能事太緊了吧,她手裏的購物卡掉了,她說彎不下腰,叫我替她撿。我們就為這個說笑呢,我說她誇張,要看她褲子是不是真的那麼緊,她就跑,然後我倆上樓,有個清潔工一樣的人下樓。上衣還算乾淨,褲子和鞋都很臟。上面還是水印子,肩膀上搭著一件藍色的跟勞動服一樣的衣服。我們倆跑著上來,確實我推她了,她也推我了,也確實是我們先撞了對方,對方的衣服掉了……」

說著,他有些難為情起來,「我覺得他看見我們上來了,為啥不讓一讓,因此瞪了他一眼,就拉了佟謠就走。我上了兩個台階了,佟謠……應該是比我落後一下,上了一個台階吧,她拉住我跟我說,有人摸她的屁股……」

「你沒看到?」

「沒有!」蔣林搖頭,「但是女孩不會在這事上說謊的。我當時是這麼想的,一衝動就給了對方一拳……」

「然後呢?」

「然後他就說不好意思,誤會了,他撿衣服不小心碰到了,對不起之類的話。我當時覺得他是被抓住了不認,就又打了幾下,對方才還手的。然後佟謠過來拉我們,說別打了,不知道怎麼的,佟謠就摔下去了,是從樓梯上滾下去了,當時都沒能起來,我肯定得先顧著她呀。這要是摔出個好歹怎麼辦?我當然不能叫跟我打架的人跑了,我就趕緊叫人……我同學來的很快,他們怎麼弄的,我沒顧上。我回頭先去看佟謠了,佟謠還在地上躺著呢。等我把佟謠扶起來,檢查她確實沒事,再追過去的時候,事情就不在我控制之內的……」

「那當時給誰打電話的,電話上是怎麼說的?」

「給我下鋪的周曉,我說叫他找個人幫我攔個人,在家屬院門口。說那人欺負女同學,還把人撞下了樓梯……周曉在操場上,正準備打球呢……操場距離家屬院這邊跑著也就兩三分鐘。其實本來是攔不住的,這時間足夠對方跑了。後來前面鬧的時候,家屬院那邊來了救護車,應該是對方也看見佟謠滾下樓梯了,他在外面耽擱了一下,打電話叫急救了……」

聽的人好生氣!

「那你不能去解釋?」

「控制不住了,我不知道該跟誰解釋了。我找了周曉,周曉說把人逮住之後他就去上廁所了,他便秘,上個廁所沒有四十分鐘都出不來,出來事都完了……」

所以,這些直接接觸的人,誰能有多大罪過呢!聽的人不知道該朝誰生氣。

差點逼死一條人命,可到頭來真正該受懲罰的,全是起鬨架秧子的。

蔣林這樣,頂多就是個打架鬥毆,也就是治安處罰。再賠償賀雲庭一部分醫療費,當然了,因為他和賀雲庭打架造成了佟謠受傷,他還該賠償人家姑娘。

對賀雲庭的賠償,他其實不佔多少的。因為當時賀雲庭還能跑,能受什麼傷。估計連輕傷都算不上。真正叫人家受傷也不是蔣林呀。

本來該拘留幾天的,但因著認罪態度良好,主動自首,又願意給承擔賠償責任,當時批評教育了一頓就完事了。

辦案的民警嘆氣:「也不怪人家律師生氣,我聽的都生氣!這一個個的年輕人,這熱鬧湊的,事大了!」

製造偽證的,有一半女生一半男生。最開始的時候是佟謠被扶起來之後就接到了宿舍的電話,問拿到講義了沒有。佟謠就說了:「別提了,倒霉死了。遇到個變態摸我的屁股,還不認。」

那邊幾個女生就怒了,「這種變態!抓住了嗎?」

「這種事抓住了又能怎麼樣?也沒證據!」佟謠說了一句站在她的立場上認為正確的話。

然後同一宿舍的女生頓時義憤填膺。掛了電話知道人已經抓住了,死活不人罪。

舍長就提議:「他不認就不認了?咱們都是證人他憑什麼不認?」

對!這種變態在學校了,誰還敢一個人走。對這種人就不能放過!

然後開始動手,私下裏串聯,找其他宿舍的同學,找老鄉幫著簽名。有的人聽的生氣,證詞很簡短嘛,就抄一份簽名。有些人不想寫,但是架不住大家叫簽名,也就簽上了。到最後,有些人都不知道為啥簽名的,大家都簽了,那就簽吧。

她們不光自己上,還叫了男朋友,老鄉,同班的男同學,然後雪球滾了那麼大。因為都是各自行動,都怕人少了沒說服力。全憑著一腔熱血,卻沒想到這種證詞無法取信於人的。

故意誣陷他人,這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事到了這個程度,也都傻眼了。她們堅稱她們沒有故意陷害,若是不被誘導,她們也不會那麼無聊。

可事實就是,你們遞交給有關部門的證詞,寫著都是你們親眼所見。明明沒見,卻在其中說了假話,法律是兒戲嗎?

於是,這些偽造證詞的一方面得應訴,一方面也起訴佟謠。說是此人有誘導慫恿的行為。

這案子斷斷續續的,隨著網絡的醞釀和各大媒體的報道,已經鬧到了人盡皆知的程度。有人認為不該揪著不放,還都是孩子,給點教訓就行了。有人卻認為這是沒死人,要是死了人這算誰的過錯?就該叫這些年輕人知道害怕,知道冷靜。

這案子斷斷續續的,直到開年三月份的時候才結束。

三個保安給判了一年半,十一個打人的學生,在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之外,因故意傷人,被判了半年。偽造證據,炮製證詞的七人,對方的律師想給定性成錯告,這錯告只要負擔民事責任,可是法院沒那麼判,依舊定性為誣告,判了三個月。除了這些之外,從學校到各方的賠償金,算下來有十七萬六千多。大頭是學校賠償的,保安的行為學校得負責。

學校也沒在這個上面爭執,賠就賠了,隻想快點叫這事過去,消除影響。

至於佟謠告蔣林,同宿舍的同學又告佟謠這些官司會怎麼樣,這就不是四爺該管的了。

這個官司以落定,四爺被多家媒體找上門,多是法治節目。四爺隻接受了兩檔的節目,一個是y視法治頻道的,一個是安娜主持的本省衛視的一個法治節目。說的都是這個案子。這個案子太典型,尤其是在網絡慢慢興起,言論好似更不用負責的情況下,這個案子尤其有借鑒意義。

這裏面哪個是壞人?

都說不上是壞人!

可結果卻是有人為此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

這是個不管輸贏,都叫人歡喜不起來的案子。引發了一些列的思考,短時間之內都無法消除。

賀雲庭帶著女友來致謝,怪不好意思的。他女友堅持要給律師費,「這一碼是一碼。」放下了兩萬塊錢,這是四爺忙活了好幾個月掙的。當然是作為律師以來,掙的第一筆錢。

可也因為這個官司,叫四爺迅速嶄露頭角。光是熟人推薦過來的,就把律所的三個萌新律師給忙的夠嗆。

可再忙,有件事也必須得辦了。

因為金豆豆在這一年的春天,就整三歲了。小區裡三歲的小孩都送去幼兒園了。四爺和桐桐的打算呢,是說再等上一年,孩子四歲了再去也行。不是非這麼小就去的。

結果是孩子不樂意。

幼兒園就在小區裡,學費相當高,但設施是真好。跟小區的花園緊挨著,圍牆只是那種白色的木柵欄的。裏面各種孩子玩的東西都有,別的小孩在裏面被老師帶著做遊戲,金豆豆老想去。一出去就往那邊跑,然後可憐巴巴的朝裏面望。

然後這一天,猛不丁的問了她爸一句:「咱家沒有錢叫我上學嗎?」

啥?

四爺以為幻聽了?

金豆豆又問了一句:「咱家沒有錢了嗎?」

「有啊?」

「那你嫌棄我是女孩,不叫我上學嗎?」

這都什麼跟什麼呀?

林雨桐在邊上正給她擰水壺呢,一聽就笑,「方姐在家幹活開著電視……」就愛看什麼變形記一類的,農村孩子沒錢念書,重男輕女雲雲的。她還給聽進去了。

她就哄孩子,「不是!是你年紀不到。你太小了,明年這個時候再送你……」

「騙人!」她坐在給她準備的小馬紮上,調整到一個很嚴肅的坐姿,再配上一個嚴肅的表情,「媽媽在撒謊。蛋蛋都去玩二樓,蛋蛋的媽媽說我是姐姐……」說著話,一雙眼睛一眨不眨的對著你的眼睛。

林雨桐就戳了戳四爺,「你不覺得這個姿態熟悉?」

是啊!就是瞧著熟悉!像誰呢?

林雨桐想起來了,「你上法治節目,是不是就是這個樣子?」

四爺:「……」林雨桐就笑,還別說,學到了幾分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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