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斂財人生之重啟 靜待花開(62)加更(靜待花開(62)能被郭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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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木兒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8-26 20:33:18 来源:搜书1

能被郭楊拉去的,就不是四爺了。

四爺隻含笑說郭楊,「你替我好好陪陪李院長。有些家事得跟長輩緩緩的說的,這個時候出去喝酒,確實不方便。」

郭楊愣了一下,李院長趕緊道:「是我考慮不周……」他也知道人家上面有雙重老人的,不敢跟老太太說,但是他老丈人和丈母娘應該說的。他連連致歉,「是我莽撞了,是我莽撞了。」

說著,就請四爺回家,這才叫了郭楊,「也別去你家了,上我那邊去吧。一起聊聊!」

郭楊只是聽李院長之前打電話說了,跟金思業的家人有點衝突,叫他幫忙當和事佬的,但到底是哪種衝突,打死他,他也猜不到的呀。

等知道是為啥的時候他恨不能打自己嘴巴子,這種事,你說都叫什麼事。

你這把年紀了,勾搭了人家大舅子的老婆。人家還跟老丈人住一起呢,他轉臉跟你喝酒了,那回去那日子還能過嗎?

他特誠懇的跟李院長說呢,「您可能不知道,金思業跟學校的領導關係都挺好的,聽說他的人脈特別廣。再加上,您知道的,這國內的氣氛是這樣的。在國外,私生活是私事,跟工作不搭嘎。但是在國內不一樣,對教師道德的要求更高一些。這樣的事……雖然您不介意,但是,對於您的職業生涯來說,到底是好說不好聽呀!」

李院長嘆氣,「你也知道,我夫人和女兒在車禍裡喪生了,她們沒了的時候,也像是那母女差不多的年紀。我是一時動了惻隱之心!」

理解理解!他是出國了之後接了老婆和女兒去的,誰知道接過去沒多久,老婆和女兒都因為意外去世了。這麼些年了,他也沒再婚。

郭楊也跟著唏噓,「慢慢來吧,等那邊離婚了,若是真覺得有緣,處著也就是了。」

反正暫時別這個那個的,這肯定不行。

兩人聊到很晚,把李院長灌醉了,郭楊才回家。

回家就跟陳雅麗說,「回頭你見了林老師替我剖白剖白,這事我真不知道。」

陳雅麗氣的呀,「不知道你折騰什麼?」

可我能想到他那樣一個人,會幹出這沒譜的事嗎?跟灶上的大師傅搶起了老婆,這得多沒品。哪怕長成嫦娥那樣,單從個人修養上看,也不能看上那種女人呀,也不知道腦子是怎麼長的?就因為長的漂亮?還在國外呆了半輩子呢,瞧那沒見過世面的樣子。

陳雅麗就說,「你要是能幹你就乾,幹不了就回家做生意去!去公司上班去……」

郭楊翻白眼,我去公司,我爸也得要呀!「少嗦吧,回頭替我描補描補!」

描補不描補的,這事估計郭楊知道的也不詳細。

反正挺丟人的,但不能告訴老太太,卻不能瞞著老林。

回家還不算晚,老林還沒睡,才從二樓下來,看著孩子睡著了才下來了。

林雨桐回來就灌了一通水,把事情說了,「事就是這麼個事,過不成了。這個紅霞呢,也是本事人。抓住機會立馬就走人,不管跟這個李院長怎麼樣,動了外心了,日子沒法過了,這婚是非離不可的。」

把林媽氣的,「錢呢?現在搭進去多少錢了?你大伯和你大伯娘攢多少年才能攢下這麼多錢來?」

說的是啊!小龍要離婚,可能不會跟一個女人要花在她身上的錢,但大伯娘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

林媽就拿電話,「不能叫小龍黑不提白不提的把婚離了,誰的錢不是辛苦來的?」

要不回來了的!要了對方也沒什麼可還。

冷靜下來一想也是,對方確實沒這麼些錢。

可你說這事是不是能把人氣死。

林雨桐覺得這個事,別急著找大伯和大伯娘,她給大龍把電話打過去,「二哥,你明天要去辦手續,我覺得應該跟紅霞談一下這個錢的事。要回多少是多少……」

她沒有這個錢!

小龍也是這麼說的,「……她這個人,向來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兒有一個,就花一個。明兒有兩個,就花兩個……不知道攢錢是什麼……」

林雨桐:「……」那你看上她什麼了?

小龍應該是猜出林雨桐的想法了,他搖頭苦笑,「……我是結婚之後才發現她是這麼一個人。當初認識的人,她挺簡樸的!」而且說話直言直語,沒有心眼的樣子。

原本一切都是假象,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

林雨桐能說什麼,她隻道:「你隻提你的條件,看她怎麼說。」

她娘家當真一分錢都拿不出來?看病的時候一毛不出,當誰傻子呢?!行吧!死馬當活馬醫了。

他們是成年人了,離婚的事,誰都沒摻和。

可第二天中午,林雨桐剛從校門口出來,就接到小龍的電話,「她拿給我二十八萬,我倆把婚離了。」

「嗯?」林雨桐騎在小電驢上頓時就愣住了,「她從哪那麼些錢?」

小龍那邊沉默了好長時間,才苦笑,「是啊!我也想知道她從哪那麼些錢。」

林雨桐不知道該怎麼說,「你的意思是,那個李院長給她出了這個錢?」

那還有別的可能嗎?

小龍的意思是:「是不是思業跟那邊說什麼了?」

不會!四爺自己給你湊錢首付買房都行,絕對不會為了這點錢跟李院長談這個事。不夠掉價的!

小龍又問,「對方是不是不想跟思業交惡,想拿錢安撫我這邊。」

嗯?要是這麼想,倒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林雨桐就說,「給了就拿著,不管李院長為什麼出這個錢的,反正錢是從紅霞手裡出的這就行了。」

因為錢拿回來了,這個離婚就離的波瀾不驚了。家裡沒人對這件事提出什麼看法,就是離婚了,你手裡的那點錢趕緊花在買個窩上比較實在。

這點錢不夠在好地方買的,都商量哪裡買比較劃算。四爺就說大學新校區的事,有個分校得挪到郊縣去,這個縣之後也是新區。如今房價也就是一般小縣城的價錢,新校區還在建設當中,過幾年去那邊的食堂做生意也行,把房子買在那個地方也不錯。

有這二十八萬,都算是叫了百分之五十的房款了,每月還貸壓力很小,以這個年齡還得再婚生娃來說,這個計劃是最優的。

小龍很聽勸,就在新校區的附近買了一套,雖然還是個坑,但現在也不急著用。就先這麼著吧!這邊利索的離婚之後,李院長拿著厚禮登門了,見了老林就叫老哥,見了老太太就叫老嬸子,說他的不容易,「……也是我喝醉了,當時真是要謝謝人家的。後來聽她那意思,說她一個人帶著孩子,這才誤會了。我也不瞞著嬸子,我還有個老母親,要不然,我也不會這把年紀了回國的。要是因為她這件事,叫她去學校鬧的話,我這工作就真保不住了。你說……我除了認了,還有什麼辦法?」

意思是,出那筆錢是被紅霞給要挾了,實在是沒法子。

跟姑爺是同事,老林面子上糊弄住了,「婚姻自由嘛,年輕的事,我們一向是不干涉的。」

都跟我們家沒關係了,管你們怎麼著呢。

反正不管怎麼樣,紅霞帶著她的女兒鄭晨曦,一起住到了小區裡來。但紅霞乖覺的很,大概也是在李教授那裡立人設呢,偶爾碰見也一副乾淨清爽的樣子,杜絕一切跟自家這邊碰面的可能,若是碰上了,就先退避三舍。

林雨桐也不知道人家結婚了沒有,結果過了一個清明假期,再回來的時候,陳雅麗找林雨桐,低聲說,「李院長跟那個紅霞在國外登記結婚了。」

嗯?嗯?嗯?結婚了?

陳雅麗翻出手機從朋友圈裡點出一張圖片來,「看……這是結婚證。」

結婚證?

米國的?這玩意還在三十天的反悔期內呢。

三十天之後,得有牧師還得有兩人證婚簽字,這結婚證才算是有效吧。要不然,她就是廢紙一張呀!

或許人家到期後會再出去一次?

誰知道呢!結婚了就當結婚了吧。

陳雅麗想不通,「你說那麼一個高知,看上紅霞什麼了?」

年輕漂亮,還需要理由嗎?

那倒是不用!

但不管怎麼樣,紅霞和鄭晨曦就出現在了小區裡。

而且,林硯回來說,「我們老師說,鄭晨曦不叫鄭晨曦了,叫李晨曦了。」

跟了李院長的姓了。寶瓊很不開心,找林墨和林硯玩的時候說了,「李伯伯去我家,找我爺爺問我那個鋼琴老師的電話,讓老師也去教李晨曦。我不要那個鋼琴老師了,我找金叔叔學鋼琴……」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家裡也不會好意思過來麻煩四爺的。再說了,因為多教個孩子就辭退人家老師,這很無理。

開家長會的時候,四爺和林雨桐都去了。然後見到了李院長,李院長正跟班主任了解晨曦的情況,看起來非常的上心。李晨曦這孩子像個變了人一樣,站在那裡大大方方的,穿的像誰家的公主似得,漂亮又可愛。也不見那股子倔強和左勁兒了。

林雨桐就覺得挺神奇的,回去偷著跟林媽說了,小姑卻不以為意,「藤藤她爸之前就那樣,把人家女人的孩子寶貝的不得了。那個女人跟我比起來,有什麼呀?什麼玩意也不是!可就是看在藤藤她爸眼裡,那大概就是個天仙。」

本來總覺得哪裡違和的,被小姑一說,好似也合情合理。

有幾次碰見紅霞,紅霞像是變了個人,身穿白裙,腳踩著小白鞋,頭髮簡單的用絲帶綁了,拎著個帆布包,不施粉黛。

這是年齡大有經濟能力的男人給女人的安全感改變了這個女人嗎?媽媽的改變間接的改變了孩子嗎?

好似只有這麼一種解釋。

她還問四爺:「你覺得那個李教授……怎麼樣?」

四爺看桐桐,她這腦瓜子又在琢磨什麼?「你覺得他怎麼了?」

要非說怎麼了,又說不上來。

「那你慢慢的看,是狐狸總會露出尾巴。啥狐狸在你面前還能不露出原型?」

那倒也是!

林雨桐覺得自己是消停日子過的大概有些被害妄想症了,見到一個人,總是防備人家不是好人,這一點也很要命。

緊跟著就沒時間思量這些了,因為小姑子要結婚了。

給了十萬塊錢,另外給了一輛車,這就是給的嫁妝。

金思甜也給是十萬塊錢,金媽又把攢下來的五萬塊錢給了,他們是先領證,等到建軍節的時候再去部隊上辦集體婚禮,可以說這個婚事省心的人。

男方首付有一套二居室的房子,給了八萬的彩禮,金思念往男方的二居室裡一搬,這就算是結婚過日子去了。

再說不添別的,但家裡的傢具家電,林雨桐和金思甜還是抽空去給換了大部分。

雖說現在是在這邊的軍區呢,但其實平時也不是很方便離開軍營。反正婚假三天之後,新郎官又走了。

姚曼就說,「思念是個耐得住的人,反正,軍嫂也不是好當的。」過幾年要是調走,男方的級別要是上去了,到時候隨軍還能好點。

但金思念特別喜歡這種安穩,每天認認真真的乾自己的事,沒人打攪,也沒太大的波瀾,睡下不擔心明天,每天按部就班,因此,對現狀滿意的很。也因此,對姚曼很感覺。

以前呢,是家也不像個家,後來呢,爸一個家,媽一個家,哥哥成家了,姐姐也嫁人了,到哪其實都不像個家了。如今好了,自己的地方,過年過節,他便是不回來,去公婆那裡好似都比去其他地方更理直氣壯,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歸宿。

吃飯了,難得的喝酒,還喝多了。喝多了就拉著桐桐的手,說出來的都是實話,「嫂子,你可好了,姐夫也可好了……但你說怪不怪,我哥、我姐前後這麼一結婚,我都覺得他們跟我遠了……可其實呢,我是要錢他們給錢,要東西他們給東西……誰也沒說我是外人,嫂子你和咱姐夫絕對沒那個意思……可我自己個,怎麼就老覺得自己是個外人呢?可見啊,女人要是年紀大點了,不結婚好像就沒出路了……除非特別特別成功,否則……哪都不是家!哪都不是真正的家!」

家對女人來說,會慢慢的變成娘家。娘家不是家,要是自個的小家經營不好,就沒回去的路了!因為,家變成了娘家之後,卻再也不會倒回去變成家了!

再是說這裡永遠是家,可從心裡來說,還是不一樣了!踏出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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