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四十三章,章節名重複了,只能等編輯上班了再改了。)
霍去病對於雲琅摻和到一些神秘事件中非常的反對。
他秉承一個理念,身為將軍越純粹越好,應該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戰場,放在部下,放在敵人的身上。
事實上他一直就是這麽做的。
為了保持純粹感,他甚至對自己的舅舅衛青都下意識的保持距離。
他是真的相信侯爵可以馬上取!
對他來說,有一匹戰馬,有一杆鋼槍,他就能為他以及家人爭取到最好的生存環境。
他甚至相信大漢是公正的,陛下是英明的,將士們有了付出就一定能夠收到回報。
“那就烤包子……?”雲琅有些不確定的道。
連續吃一個月的包子這是沒辦法的事情,馬肉太多了,一場大戰過後,損失的戰馬,以及牲畜比損失的人還要多,加上天熱,不吃馬肉吃什麽?
馬肉這東西煮著吃味道很重,只能剁成肉泥加上草原上的沙蔥,野韭菜,包成包子才能勉強下咽。
當然之所以說難以下咽,僅僅是指騎都尉這群嘴巴吃刁的家夥們,至於白登山上的北大營,細柳營,邊軍將士們想吃一頓包子只能輪著來,他們恨不得一年到頭全吃包子。
“我不管,反正我明天不想吃包子,以後也不想吃,你看著辦!”
霍去病把包子吃完,就氣咻咻的走了,這是他第一次衝雲琅發脾氣。
既然主將生氣了,雲琅就隻好收起心頭那些奇怪的想法,老老實實的去查看自己的輜重營。
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數百頭匍匐在地上的戰馬,牲畜,輜重營的軍卒正在有選擇性的屠殺那些已經快要死的牲畜,至於還能活一陣子的,準備繼續養著,免得一時吃不完這麽多的肉食。
有些受傷的牲畜皮肉上有大塊的潰爛,宰殺之後只能丟掉,如果繼續下去,浪費會更大。
對於白登山的守軍來說,後勤一直是重中之重,畢竟,最靠近白登山的馬邑,上郡,都不是什麽富裕之地,當地的百姓在旱災,兵災的禍害下還處在赤貧狀態,想要就近獲得糧草支援,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這裡但凡能夠節省一口糧食,就能給朝廷節省三口糧食,這也是皇帝為何如此重視就食於敵這個作戰方略了。
衛青就是因為俘獲了上百萬頭牛羊,從而獲得皇帝賜予的豐厚獎勵。
白登山的松柏木自然是不缺的,既然有這麽多的肉食,拿來熏製是再好不過的一件事。
因此,雲琅一聲令下,五百多頭受傷的牲畜就被宰殺殆盡,而鉤子山上,濃煙四起,到處都是忙碌的軍卒,一次熏製這麽多的肉食,讓每一個參與盛事的人都有一種濃重的富足感。
蘇稚這幾天很害怕,總是跟在雲琅的身邊,她從老宦官的眼神中看到了威脅。
所以,再也不敢去碰那些屍體了。
雲琅覺得這樣也不錯,該看的已經看到了,該做的實驗已經做的差不多了,現在該是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的時候了。
白登山傷兵足夠多,對那些身處淒風苦雨中的傷兵們來說,蘇稚這個美麗的少女往那裡一站,他們的傷勢就能好一半。
雲琅陪著蘇稚在傷兵營裡轉悠了三天,也忙著治療了三天,三天之後,雲琅就發現自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明明他的醫術似乎比蘇稚要好一點,那些傷兵們寧願等蘇稚給他們治療,也不願意讓閑的無聊的雲琅動手。
最要命的是,這群混蛋們似乎對蘇稚產生了強烈的保護**,
雲琅僅僅是隨便評價了一下蘇稚粗糙的縫合手法,那個被縫合的家夥居然惡狠狠地看著雲琅,覺得他非常的礙事!軍營中不能出現女人……這在以前是一個鐵律,可是蘇稚從頭到腳都是一個女人,這些最迷信的傷兵們卻選擇了視而不見,沒有一個人跑去上官那裡報告說軍營裡多了一個女人。
不過,估計也沒人敢……因為那個多事的家夥會被所有傷兵們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過程經歷了十天,白登山高溫乾燥的空氣迅速的將所有鮮肉變成了熏肉。
肮髒不堪的軍營重新變得整潔,霍去病的脾氣似乎也徹底變好,不再給雲琅臉色看了。
有樣學樣,當謝長川發現騎都尉奇妙的把鮮肉變成了熏肉,而且味道變得更加鮮美之後,白登山上其余的軍伍,也開始依法施為。
大漢其實是有臘肉的,不過呢,製作臘肉需要大量的鹽,這就很麻煩了,軍中不可能有那麽多的鹽供雲琅禍害。
相比臘肉,熏肉用的鹽就要少一點,經過柴火熏製之後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煙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蔥之後,就重新愛上了馬肉,至於曹襄跟李敢,他們一致認為應該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帶回去。
趙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後,就向霍去病建議,他當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時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換物資的秘密據點,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壯的時候,也是那些異族人交易的高峰時期,既然騎都尉現在沒有什麽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撈一把!
趙破奴是一本正經的提出這個建議的。
這讓從沒有搶劫過別人的霍去病,雲琅,曹襄,李敢很難接受,只有謝寧明確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時候該不會是馬賊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詞造句,小心的問道。
趙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嘍。”
“這麽說,你真的乾過馬賊?”“曹襄興奮地問道,他在長安隻聽那些異族商賈說馬賊強悍,現在終於見到一個活著的馬賊了。
“乾過,加入了一個叫做龍卷風的馬賊群,幹了兩年,這兩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後來,龍卷風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騎兵,被人家連老窩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為聰明,眼見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裡,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腦袋了。
說實話,當兵呢,是因為遇到我義父,要不然我最大的願望是組建一支馬賊,只要小心謹慎,別遇上大漢軍隊跟匈奴騎兵,搶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長安做一個大富翁。
將軍,說真的,當馬賊正是太來錢了,別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爛,人也髒,可是,他們真的很有錢。
這些年,大漢與匈奴打仗,顧不上那些小野蠻人,沒空跟他們收人頭稅,他們已經積攢了很多的牛羊,皮貨,每個人都吃的嘴角流油,養了那麽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頭領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開了十幾天的大集會,只要過去的人,都能在那裡白吃白喝十幾天,女人隨便睡!”
就在霍去病,雲琅半信半疑的時候,謝寧輕輕地咳嗽一聲,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搶過兩次,我父親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軍作戰……就給了我兩百個親兵, 由老親兵首領帶著去了兩次……嗯,收獲不錯,頂我母親在家裡種五年的地!”
霍去病這人對錢財沒什麽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飯吃,他就沒有過多的要求。
至於曹襄,他母親就是大漢國最恐怖的搶劫犯,對錢財也沒有太多的**。
雲琅確認錢財是通過生產經營出來的,賺錢對他來說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經超越了金錢,更看重金錢帶來的效應。
李敢就不一樣了,他從家裡分出來,本身就是一個窮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個好大的莊子,現在連農具都湊不齊,想錢想的眼睛都綠了。
聽了趙破奴跟謝寧的話,立刻瞪著一雙牛眼道:“你們要是覺得不好意思去幹這事,交給我跟破奴,就帶本部人馬出去,一定讓全軍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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